我父亲代三河,长沙望城人,九月初因怀疑阑尾脓肿去湘雅医院普通外科看病,医生安排住院检查,检查结果怀疑肿瘤可能,一周后做腹腔镜手术,切除小肠病变部分,手术后六天出院,出院当天呕吐,第一次有黑色内容物,未进食,不能入睡,第二天持续呕吐腹痛,凌晨4点呼救护车挂急诊入院,急诊拍x光后,怀疑肠梗阻,未做任何处理和安排,叫家属病人自行回原手术科室,科室护士以未到上班时间为由不接待,病人在病室外面躺了一两小时,后家属找值班医生安排床位先躺下,当天上班时间办理住院,原治疗医生查房,当日未安排任何检查,直接输液,入院后呕吐减缓,腹痛不止。入院第二日医生早查房仍然未安排检查,中午12点腹痛加剧数倍,血压低,仍未引起值班医生护士重视,下午临时做CT,医生仍未诊断出肠穿孔及感染情况,也未呼叫科室其他医生。下午腹胀插尿管,尿量少,颜色深,口渴,剧痛,汗水淋漓,医生护士均认为是肠梗阻正常表现。晚上插胃管,接出两罐内容物,颜色黑,未诊断出胃肠出血。持续至次日凌晨,病人极度痛苦。8点主任医生进病室,医生护士还未即时反映病情,还是家属主动向主任倾诉病人的情况严重,主任医生检查后,安排医生从腹腔两侧均抽出积液,颜色深。判断为感染,与家属沟通手术,手术前再次从腹腔抽出13管积液,上心电监护病人血压过速,血压超低,已经是感染性休克症状。后手术室安排不积极,还是多位家属情绪失控情况下才安排好 前后四小时。后手术期间处理不恰当造成误吸,心脏骤停,抢救过来切除穿孔部位清理腹腔。送ICU抢救。呼吸机维持呼吸,药物维持血压。术后无尿,痒合低,实际手术失败,第二日12点心跳停止。按压两小时后恢复心跳,18时再次心跳停止抢救无效死亡。连续责任事故医疗事故造成我父亲死亡,死前承受极大痛苦。
家父在湘雅医院68病室住院治疗经过
住院就诊过程:
9月6日疑为阑尾脓肿,挂普通外科刘蔚东的号,没有明确病情,安排住院.当天做心电图检查和肺通气检查,吃泻药准备第二天的肠镜.
7日,做增强CT,肠镜,b超.
8日-11日 未明确病因病情.
12日会诊确定有肿瘤的可能性,建议手术,经家属商议,决定同意手术。
13日手术准备
14日腹腔镜手术.术中给家属查看切除组织,说可能为炎症,术后怀疑淋巴瘤,但需做进一步病理化验.
15日16日17日术后恢复,腹痛严重,多次上镇痛药.
18日19日20日,伤口恢复良好,肠道通气通便量少,进食少量汤水和粥
20日下午医院通知第二天出院.
21日上午,腹痛腹胀,当天未做任何检查未开药,嘱托为可正常饮食,出院时无任务术后注意事项等医嘱,也未交待出现术后异常情况如何处理。办理出院。
21日回家后呕吐,腹痛,不能入睡,呕吐内容物呈黑色,可推断在医院就有出血情况。家属电话询问科室医生,回复应是正常现象,建议服用石蜡油,
22日在家呕吐不止,持续腹痛严重。短信咨询科室医生仍为吃液体石蜡。
23日凌晨4点呼120入院急诊,拍X光,怀疑肠梗阻,急诊要求转原科室,到原来病室门口,护士拒绝入内。在病室门口等了一个小时左右,6点半,家属找值班医生才找到床位先趟下,
23日8点办理入院。10点至次日晨2点输液,腹痛持续未缓解。早晨量血压高150,医生开降压药至140左右。当日早有医生查房,未安排检查,未确定病情。此日病房值班医生没有向主治医生汇报情况,也未采取积极措施。
24日7点至8点起床走动,遵医嘱喝液体石蜡。9点医生查房未安排检查,未确定病情。 早晨量血压130多后面血压降低110多,家属此时曾提醒护士注意血压。
12点左右腹痛加剧数倍、全身大汗,均已通知医生,应该此时出现穿孔感染。12点以后才开始当天的常规输液,护士回复是拿药慢,极不负责。
下午尿量减少,口渴,情况家属都提醒了医生。剧痛不止,打止痛针等均无效,多次呼叫医生。值班医生认为梗阻疼痛正常,下午拍CT,未诊断出穿孔。
6点左右插尿管,尿量少,颜色深。10点后插胃管,内容物比较多为黑色,未诊断为肠胃出血。输液至凌晨5点,剧痛,精神恍惚,大汗,全身冰凉,体温偏低,血压低。仍未有诊断。病人多次提出终止输液,人受不了。在病人情况危急的情形下,值班医生未通知科室其他医生、主任。科室规则混乱,无应急机制。对病人生命不负责。
25早上病人仍剧痛、喘息加剧,心慌,精神很差。要求当天不要输液,人受不了。6点护士交班血压偏低,体温偏低,抽血抽不出。护士仍说症状符合肠梗阻。不能识别生命垂危的状态。8点多刘蔚东进病房,家属主动找他告知病情,刘医生查看急诊x光片,和24日下午的CT片。稍后探查病人,安排刘勤医生检查病人,分两侧抽出13管腹腔积液。说明情况非常严重,诊断为感染,与家属确定手术。上心电监测,心跳为一百四十多,血压为80-90,吸氧,病人喘息不止,等待手术期间,刘勤医生从病人腹腔内抽出十三管积液。手术前病人已经是感染性休克,距离急诊已经2日,距离剧痛已经24小时,科室不能识别病人危重状态,严重延误病情,为医院责任事故。
期间安排手术室不积极前后四个小时到11点才安排,11点多进手术室。
手术期间插胃管,却出现胃出血,误吸,心脏骤停,病人状态差的情况下未作预防,病人状态差也为延误造成。此为医疗事故。抢救回来后行腹腔手术,切除穿孔部位,腹腔感染清理,19点后送ICU。
术后,刘蔚东医生告知家属为病人状态稳定,自主呼吸,血压正常,后ICU医生告知为呼吸机维持呼吸,药物维持血压,为抢救状态,并下病危通知书。此次医生隐瞒手术情况,推卸责任。
26日,上午医生通知家属病人情况危重,一直没有清醒,进行血透,12点情况心跳停止,抢救2小时恢复心跳,18点再次心跳停止抢救半小时后宣告死亡。
死亡原因为术中肺部感染,心脏骤停机能受损,腹腔感染等,都为医院科室医生责任,与病人本身的病情无关。
此次事故医院科室责任不清,医护人员冷漠,专业性差让病人长时间承受难以忍受的痛苦,对病人家属造成极大的感情伤害,
造成病人生命终止。
综上所述,整个住院治疗过程中存在以下严重问题:
1、 第一次术后病房通知出院,未做任务检查,也无相关注意事项等医嘱。
2、 出院后出现病情反复时,家属咨询医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3、 第二次半夜急诊入院,急诊科和原病房推卸责任,患者没有得到及时的应有的治疗。
4、 第二次入院期间,病房以周末无医生值班为由,没有专业医疗措施,延误了病情。且在周末查房期间,病房医生护士对患者病情极不重视,患者出现极度痛苦的情况下,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且到周一早上患者出现生理体征异常的情况下,仍未及时安排救治措施(手术),而是在家属强烈要求下,才安排手术,此时患者体征已经很不平稳,严重延误了治疗时机。
5、 第二次术后主治医生告知家属手术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