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爱看书,在我住的院子里很出名的。那时候,住在一个类似于四合院建筑里,离不远的地方是新华书店的仓库。周末或者假期,我就跑去看书。里面的仓管员见我爱读书,只是要求我看书的时候别折坏了,上万本的书籍随我看。我记得,我常常会呆在那里忘记了吃饭时间。读书,变成了一种瘾。
那个时候,看书入迷,饥渴的如一块干燥的海绵,大口大口的吸附着书中的所有养分。中学时,我的作文便是每次拿来当范文课堂朗读。工作了,让我面对各种文件处理游刃有余。
现在,手机里的东西很丰富。书,变成了偶尔拿来翻阅的东西。显然,现在看书的人也越来越少,书店里清静的环境,寥寥无几的几个人可见它的市场占有率。
我每天坚持写作,其实是想找回当初看书的热情。开卷有益!或许我们都应该学着放下手机,打开书本,闻一闻书香……
爱你,犹如初见时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