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的书想用输出的方式记住。最近的时间比较紧,就读读莫泊桑的短篇小说。
《我的叔叔于勒》应该在中学学过,可是已经忘记故事的内容。先简单的回顾一下吧。“我”的家境不好,而叔叔于勒曾是个败家子,后去纽约,然后转到南美做生意,期间应该发过财。曾给家里写过信,经常被父母拿出来炫耀。在全家出去穷游时遇到于勒—剥牡蛎的水手,父母亲避之不及。故事很简单、简短。
先从宏观的角度分析。于勒在父母的眼中曾是个“希望”,以至于父母见人就把于勒的信拿出来读。这对处在“困境”中的人来说,好像还挺常见的。没有什么值得夸赞的,少数的闪光必定会被拿出来反复说道。例如,前几年国人对于体育赛事中奖牌的过分看重,也有其中的因素吧?而当这份“希望”破灭时,“我”的父母表现出来的是,一个惊讶、愕然,另一个愤怒。想想在面对刘翔的两次失利,有多少人和“我”的父母很相似呢?
接下来,说说故事中的细节。对于故事中人物性格的刻画,在此不想分析,因为读之即懂,现实中也不乏活生生的案例。以下只分析有意思的细节。在散步时,作者这样描写“至今我还记忆犹新,在星期天那种例行对的散步中,我那可怜的父母神态特别凝重,举止特别拘板,腰身直挺挺的,双腿绷直,步伐庄严地向前行进,就好像他们的仪态会决定一件极其重大事情的成败”。从父母的角度分析,可能做一件“重要”的事情时,会因紧张而显得有点“搞笑”。从我的角度分析,是不是我心中自卑感的真实写照呢?在写于勒的不正经时,说挥霍一些钱财在穷人家里罪莫大焉,在有钱人家里只说“干蠢事、花花公子”,只有后果才能确定行为的严重性。这一方面是嘲讽此类观点的可笑,另一方面,这毕竟是真实的,难道现实不是如此吗?在遇到于勒叔叔不能相认后,我总会给流浪汉很多钱。不同的经历会影响“我”对同一件事情的看法。
最后,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此仅代表鄙人的一点拙见,望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