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指出,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作为各项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和执行者,站位高、责任大、影响广。对基层政法工作而言,“关键少数”就是身处一线的基层政法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岗位带头人。我们手握执法司法权力,直面矛盾纠纷,直面群众诉求,个人思想作风、工作导向、政绩观念,直接影响政法队伍风气,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结合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我立足基层政法工作实际,就抓好“关键少数”、端正工作导向谈几点个人思考。
抓好“关键少数”,首要前提是摆正思想认识,树牢正确政绩观。基层政法工作直面各类风险隐患,工作杂、任务重、压力大。在日常工作中,部分基层干部容易出现思想偏差:有的片面看重办案数量、考核指标,一味追求数据好看,忽视案件办理质量和群众真实感受;有的偏爱做见效快、易出彩的表面工作,不愿深耕矛盾调解、基层治理等长期性、基础性工作;还有的重维稳、轻服务,只盯着硬性任务,忽略群众急难愁盼。这些问题本质上都是政绩观出现了偏差。作为基层政法领域的“关键少数”,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为民造福才是最大的政绩。政法工作不是做给上级看的,而是服务群众、守护平安的。只有不断校正思想航向,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站稳政治立场,摒弃功利思维,把群众满意、社会安稳、法治公正作为工作评判标准,才能从根源上杜绝形式主义,把工作落到实处。
抓好“关键少数”,核心关键是坚持实干为民,扛起一线履职责任。基层是政法工作的主战场,也是矛盾问题的最前沿。群众眼中的法治水平,不在于宏大的工作部署,而在于每一次执法是否规范、每一起案件是否公正、每一次服务是否暖心。“关键少数”是队伍的风向标,干部怎么干,队伍就怎么行。日常工作中,领导干部不能只坐镇指挥、纸上调度,必须主动下沉一线,直面疑难纠纷、攻坚突出问题。办理案件时坚守公平底线,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处理矛盾时坚持情理兼顾,用心化解邻里纠纷、信访积案;开展治理时立足长远,常态化排查安全隐患,完善基层防控体系。我们要摒弃急功近利思维,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用实打实的工作成效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抓好“关键少数”,根本保障是严守纪律底线,筑牢廉洁自律防线。政法机关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力量,政法干部手握公权力,更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基层政法干部贴近群众、身处权力一线,更容易受到人情干扰、利益诱惑。一旦“关键少数”纪律松弛、作风散漫,不仅会败坏队伍风气,还会损害司法公信力,伤害群众对法治的信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严律己、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执法司法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执法不公、徇私偏袒、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同时要带头净化工作圈、生活圈,主动接受群众、社会和组织监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自身过硬作风带动队伍风气向好,打造干净、纯粹、可靠的基层政法队伍。
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治则天下安。“关键少数”人数虽少,却起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作用。作为基层政法干部,我们要以此次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找准自身定位,扛起领头责任,摆正政绩观念,摒弃浮躁功利、坚守实干为民,严守纪律底线、强化履职担当。以过硬作风护航基层法治建设,用心用情守护一方平安,努力交出一份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基层政法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