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与恶,像一个硬币的两面,是相伴而生的。没有恶,也就无法定义什么是善。
诺兰的蝙蝠侠三部曲,让我们看到了布鲁斯·韦恩代表的正义,也让我们看到了费康尼、小丑、贝恩代表的邪恶。其中,希斯·莱杰塑造的小丑最为成功,可以说,如果没有小丑,诺兰的这三部曲将仅仅是普通水准的商业电影而已。
6天前,点开《蝙蝠侠:黑暗骑士崛起》那一刻,就像进入了一个大坑,因为之前只看过蒂姆·伯顿版的《蝙蝠侠》,主演是迈克尔·基顿、杰克·尼科尔森,两位都是大名鼎鼎的人物。基顿后来演绎了《机械战警》《鸟人》,尼科尔森此前凭借《飞越疯人院》享得大名,且在《蝙蝠侠》中饰演的小丑也堪称那个时代的经典。
一篙子撑开了,再荡回归主题。为什么说看诺兰的蝙蝠侠像进了一个大坑呢?因为没有看过之前两部啊,上来就切入第三部,感觉有点空灵。写了个题目,就去补前两部了。今天刚补完。
就商业片而言,三部影片也就刚刚及格。从一开始就显示浓浓的市场风,特别是中国元素的切入。在商言商,这是无可厚非的,谁让中国市场人多金多呢。
蝙蝠侠是人
美国超级英雄电影里赋予主角的超能力,往往是复合想象逻辑的超能力,能逻辑自洽,公众认可也就可以了,像绿巨人、美国队长、雷神、蜘蛛侠等,都是超常于普通人类的存在,是凌驾于人之上的存在。而诺兰的蝙蝠侠则是将神还原为人,布鲁斯·韦恩就是一个肉体凡胎,没被蜘蛛咬,也没被辐射变异。父母遭遇街头抢劫被打死,他致力于寻求正义,他去监狱中接触罪犯、了解罪犯,探究犯罪的原因;他锻炼身体,学习武技,突破自己的弱点。但当影武者联盟要他杀一个杀人罪犯时,他拒绝了,因为他还是认同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或者自由必须经过审判,也必须赋予其申辩的权力,就像杀死他父母的流浪汉应得的审判一样,不能未经审判就剥夺一个人的生命。这是行私刑,是以暴制暴,是独断专行。
当杀死他父母的凶手获得假释时,韦恩也有过持枪将其击毙的念头,甚至几乎付诸行动,是费康尼的手下将凶手击毙。韦恩并不因此而感谢费康尼,而且到费康尼处告知他,他并不认同他的做法。韦恩被暴打一顿,扔出门外。于是就有了之后帮助警察抓捕坏人的蝙蝠侠。蝙蝠曾经是幼年一次意外落井时的心理阴影,是他最恐惧的生物。他克服内心的恐惧,以蝙蝠为外形打造自己的面具和装备。
布鲁斯·韦恩,成了一个行走于夜间,打击犯罪的编外警察,为警方提供线索,自己身临险境勇斗歹徒,等桥段不断上演。诺兰三部曲中,比较亮眼的就是,蝙蝠侠的各类高科技装备,战车、蝙蝠翼等都很是亮眼,他所仰仗的不仅仅是武力,还有各种科技手段。
希斯·莱杰重塑小丑
如果说,杰克·尼科尔森饰演的小丑是一个只会笑的面具化的小丑,那么希斯·莱杰所演绎的就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真实的、精神病特质的小丑。
希斯·莱杰版的小丑是一个立体的人,而不是之前尼科尔森版的概念化的人。滑稽夸张的动作,说话的语调,夸张、错乱的词句,希斯·莱杰将一个从小受尽虐待的以致对常识有着极端理解的精神病特质的小丑刻画得出神入化。在炸医院一节,小丑一边往外走一边按遥控器,身后的建筑一边被炸药炸飞,走到医院外面时,遥控器短暂失灵,小丑夸张地乱按一番,短暂寂静之后,又是烈焰冲天,建筑物倒塌,飞石四溅。可以说,希斯·莱杰的表演剔除了之前尼科尔森版的刻板形象。
其实,沉淀一段时间,再看这三部电影,往往能更客观地做出评价,只是一个商业片系列而已。相对而言,希斯·莱杰的表演要比克里斯蒂安·贝尔的表演更胜一筹。
影片除了将蝙蝠侠还原成人之外,也对主导城市管理的官僚体制进行了批判,是什么导致了罪恶横行,包括律师、法官、检察官、警察在内的执法者或者从事法律工作的人,都牵涉其中,成为罪恶利益链条上的一环,或者体制的漏洞。这值得我们反思,官僚行政体制的固有弊端以及如何规避,如何堵住漏洞。但影片没有就此进一步探讨,蝙蝠侠是以超级英雄一己之力对抗邪恶,然而一个人对一项制度的流毒是无法彻底根治制度之疾的。
以暴制,以及暴力反叛都不是民众期望和喜欢的方式,而且会带来混乱,为经正当程序夺人性命会导向更加混乱的局面,法治才是药治罪恶的准绳,但必须是清洁的、未被渗透和污染的法治。然而绝对完美、干净的法治是不存在的,只能是尽最大努力持守真相、善良、公正的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