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逗逗,资料/网络
1.
今天有一则情侣买房最后分手的事情上了微博热搜榜,过程让人唏嘘啊。
2016年4月,重庆女子小李与男子小高确立恋爱关系。同年5月,小李通过按揭买了一套房,支付了近12万首付和相关费用。
小李名下已有一套按揭房,为避二套房政策,房子产权人单独写了男友的名字。
2017年4月,小李和小高分手,房子归谁的问题成了双方争吵焦点。
小高称,首付款和相关费用是他从小李处借来的,不承认小李借名买房。
目前,这套房子已升值到近百万,小高也结识了新女友,对方还是小李的闺密,正布置新居。
2.
针对这则新闻,我不得不提出几个疑惑:难道恋爱中的女人,智商都被狗吃了吗?
4月份确定恋爱关系,5月份就可以把房子产权直接写在对方名下了?
真的不需要再对对方的人品在考核观察一下吗?还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有钱人买房都是很爽快的?
此外,针对女方的闺蜜,我认为无法理解她的行为。
这种男生的人品,女方的闺蜜也收下了,心也太大了吧?难道是同款渣人品的?彼此半斤八两?
猜测这个闺蜜跟这个男生在一起,婚后应该也不会很幸福:婚前就已经暴露出来的人品缺陷,你还能指望对方在婚后重新做人?
3.
针对这件事,不少网友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4.
你对女生这种恋爱时期就买房写男生名字的行为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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