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7】《曾文正公家训 · 第二篇》读后感(下1)

曾公“读书四法”之写、作。

写即指写字,习书法。纪泽平日好“真、行、篆、隶”,曾公提醒,要每日习字,不可间断。更要求其日书楷体万字。见此要求不免惊愕,虽清时,毛笔依是唯一书写工具,且曾公亦言因“余生平因作字迟钝吃亏不少”,而作此要求,但日书正楷万字,以今人之想象来估算,似乎难以达成。

犹疑之下,查到一则小故事:说曾公用人历来看人所长,凡见有专才,超乎其所能者,必当重用。他自知写字“迟钝”,见手下有一专事抄写文书的书吏,可以楷书日书公文一万二千字,又快又好,且晚上还有闲暇与人下棋,就将他的月俸定为三十两银子,与其他负责草拟文案的书吏同酬。由此可见,一则曾公用人之道之不拘一格,,二则给纪泽的要求亦是有据可循。

作即作文,相较现如今,古时文人习作的文体种类更为繁复,韵律格式亦更讲究。

曾公建议纪泽,各种文体要一一尝试,在二三十岁钱即要在作文时'立定规模,过三十岁后则长进极难“,三十岁前正是人生中最具塑造性,思维最活跃的时候,那么也是以生命原动力创造更多可能性的阶段。因此接下来,曾公鼓励其应当”一一试为之,少年不可怕丑,须有狂者进取之趣"。

是的,少年有什么不可以,少年气,是怎样一种英姿勃发,和激情萌动,西语有云,“年轻人犯错,上帝都会原谅的”!去尝试,让青春不留遗憾,信中亦言,过了不断尝试的年龄,以后也许更加不敢去尝试了!曾公此劝诫,不只在写书面文章,更在于生命这篇大文章吧,“少年不可怕丑,须有狂者进取之趣”,应有此意。


365天百字文    #20170905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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