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道法自然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有这样一种浑然天成的东西,先于天地而存在。它没有声音,没有形体,不依靠外物而存在,但自己按照自己的规律运行而存在。它是万物的初始。


吾不知其名,强字以为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勉强以我自己的认知给它起名为道,又把道勉强命名为“大”。因为道的广大,所以它能流转不息,因为它流转不息所以能够源流长远,因为它源流长远所以能返回本源。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所以道是广大的,天是广大的,地是广大的,人也是广大的。宇宙存在的四大,人也是其中之一。人效法于地,地效法于天,天效法于道,道效法于它自己的样子。


本章中作者再次重申了自己的观点:“道”是万事万物的本源。

道无所不包,所以天地万物都在其内,但因为道过于庞大,人无法理解它,只能通过效法的方式去靠近它。天也是在靠近道,地也是在靠近道,万物都是在以道的运行逻辑在行动。

文中还有一个我在意的点是,作者把世间的四大列位道、天、地、人。这点对于我这个人本主义的感受真的是非常出彩。人的可能性是如此广泛,以至于能创造出如此灿烂的文明,这就是人“大”的体现。因为大,人可以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这可能性,是没有一种动物目前能够比拟的,这足以让人把自己列入四“大”中。这也告诉我们,不要妄自菲薄,你是世间四“大”之一,要相信自己的可能性。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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