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待久了憋得慌,除了纷杂的喧嚣,还有冗杂的交际。
我借着写字的名义,偷跑回来几天,在蔚蓝的天空白云朵朵和舒心的泥香味的大地间,偷得浮生多日闲。
八九点睡到自然醒,我喜欢光着脚在地板上踩上几步,来到阳台上,手肘挣着上半身,趴在窗口,望向东方,那一日里太阳升起的地方。
是华夏大地生命起源的地方,是梦想最初的地方。
灿亮的阳光,暖暖地沐浴周身,微微闭起双眼,肆意地享受这村庄的早晨。
房屋侧面,一排十几米高的水杉树,像四月的卫士一样笔直地站立着。树冠上的新芽,随风涌动,像翻腾的云海,托起了春天的蓬勃生机。
我喜欢城市的日新月异和那迸裂的激情。但置身其中久了,就像长期吃巧克力一样,再好的牛奶,再好的工艺,不管是日本的还是瑞士的进口的,总归会腻。
形形色色的人,一声不吭,一层不变,圆的长的尖的,红色的白色的黄色的,无数人,从街道上走过,从我眼皮底下走过,一刻不停地走,不停地走。每走一步丢下一地影子,每走一步丢下一地影子,影子堆积着影子,魂魄堆积着魂魄。极多人,魂魄也丢了干净。
而乡村浅浅的晨光,带着青草的淡香,则会让我这凝固已久的血液,慢慢融化,恢复初始的活力。
豌豆芽淡紫色的花,在嵌入泥土的竹枝上头鸣欢。几朵未结果的浅黄色油菜花像几叶扁舟,在大片深绿色的海洋里浮动。枇杷树上的小青果,在微带热气的风中,点头哈腰。疏疏密密的天然果园,收成全都仰仗上天的恩泽,心中不免感恩。
现代科技发达,我想远古时期,人们载歌载舞地欢颂丰收之神。当看到这样的乡村图景,这种情愫还留在农民的血液里,在我的原始基因里,蠢蠢欲动。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此刻,在我的正下方,稻谷场上,窣窣的风声里,正有一只十六年的老狗。人的一年是狗的七年,这样算来,也算是位百岁老人了。在我家族里,也算是阿汪年岁最大了。阿汪是它一来就有的名字,乡村里的土狗,都有这个统一的名字,主人一喊就是狗的一生。
阿汪直挺挺地躺在水泥地上,不仔细看它因为喘息起伏的肋骨,还真要以为它已经去了。阿汪顺溜的一身黄毛,早已经变成了像枯稻草一样拧巴的皮毛,摸起来手会感觉干涩,所以基本我不会去抚摸它了,除了头部。它有些掉毛了,像一只经久失修的毛绒玩具,已经没有光泽了。
我喂它喝奶粉,我看它蹒跚走路,我看它奔跑的样子,现在它已垂垂老矣。这是岁月留给它的痕迹。
它尚且忠诚。
走路虽然踉跄几步,偶尔也会不小心打滚,但是只要家里人去农田里干活,它还是会跟着去,坐在脚边,你干活,它熟睡。等你收工了,它也坐起身回家了。
曾相信,海枯石烂,青春永驻,其实并不尽然。
后来知道,其实海很容易枯,石,原来很容易烂。雨水,很可能不再来,沧海,不会再成桑田。
但在村庄的四季更替里,我却不再去苛求那样永恒的誓言。土里长出来的,终究要还给大地。故事里的情节,终究要回到故事里去。生命可长可短,却没有半点虚假。以天为被地为床,却是那样心动的过往。
老人围坐在桌前,说着那些记忆力的往事,那样的志得意满实在掩藏不住。我清朗地注视着他们的眼睛,在那双双悦动的眸子里,我仿佛看到了年轻的他们,还是孩童的时候,那样的欢呼跃雀。
“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生命无论如何辉煌跃动,都只是大地之气而已,如野马,如尘埃。
十六岁时不懂,有些感情要经历岁月的磨砺,才会日久弥新。不就是天高地迥,觉宇宙之无穷;兴尽悲来,识盈虚之有数吗?不就是楚之南有冥灵者,以五百岁为春,五百岁为秋;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吗?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四季轮回,生离死别,乃生命的常态。
我又回到人流里,开始看人。而城市的闹嚷,似乎容不得人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