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齐物论》: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庄子这段话是每个字都认识,放在一起绕口令一般,不知道在说什么。
当然,庄子不是胡言乱语,这个段话他是有所指,所指就是当时名家代表人物公孙龙的思想。公孙龙当时写了两篇文章,用来阐述语言逻辑学,即《白马论》、《指物论》。
“白马非马”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公孙龙用白马指代具体事物,用马指代事物概念,或者说是共性,看似诡辩后面,揭示出非常重要思想:事物概念或者共性不等于事物本身(共性加个性)。
粗浅些说,比如知道一个人名字和大致性格不等于知道这个人,一个人除了真实名字,现在还有好多网名,人却是一个,可见听说到的一个人和这个真实人不能简单划上等号。
公孙龙在《指物论》文章中,提出“物莫非指,而指非指”,这里前两个“指”是“共性”“概念”,不仅仅是名字,而第三个“指”指的是具体事物或者叫做“个性”,意思是“事物都包含着共性,但共性不等于具体事物个性”,比如马都有马的概念,但概念马不是真实的马。
因此,要先理解公孙龙的逻辑思想,即事物概念不等于事物本身,事物概念这个共性不能独立存在只能通过具体事物体现,具体事物也不能没有共性。
概念就是事物共性,如马的概念让我们知道什么是马,但是马的概念还不能等于真实的一匹马。
公孙龙非常严谨的区分了个性和共性,概念和具体,它们是根本不同的,这对于我们认识世界和心理健康非常重要。比如人都有共性,“一个鼻子两个眼”,个性思维差异会大到“如苍蝇和猴子一般”,要接受人和人个性差异太大了!
庄子这段话就是在公孙龙说法基础上,做了进一步阐述。
公孙龙说白马不是马,是通过说明“白马是什么”来证明白马不同于马,比如白马是白色马,是一匹真实马,与概念说的马不同。在庄子看来还是过于啰嗦不清晰,用肯定不如用否定,不如干脆直接点,可以通过说明“白马不是什么”来证明白马不是马,比如白马不是狗不是猫不是牛不是羊,也不是马,粗暴直接就这样。
由此试着翻译庄子这句哲理:用具体事物是什么说明具体事物不是概念事物,不如用具体事物不是什么说明具体事物不是概念事物,比如用白马是什么说明白马不是马,不如用白马不是什么来说明白马不是马。从大道相通角度说,天地都是个性和共性(具体和概念)差别罢了,万物都是真实马和概念马区别罢了。
这个逻辑建立在庄子前面表达的“对立统一”思想上,“彼是,方生之说也”,既然事物既对立又统一,想说清是什么太难了,何不通过说明不是什么来理解事物呢?
举个例子。想说明 “共情”是什么太难,但可以先说明什么不是共情,比如“指责”“抱怨”不是共情,“安慰”“同情”不是共情,“建议”“忠告”不是共情,排除法否定这些,余下有可能就是肯定,这就是庄子说的“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