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日,毛毛雨,我少说了一句,不要走。
细雨扑面,余臣把牛仔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肩上,再也没有像往常一样过来用手帮我遮着头。
直到淅沥细雨在袖角滴成一串珠子,我才收回目送他离去的目光,满身狼狈的离开。
他留言说:“渺渺,我真的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我回复说:“十一假期这么长,我们去哪里玩。”
没有等到他的回复,却等来少康的电话,他慌慌张张地说:“余臣这是要去哪,怎么东西都收走了。”
那一刻我才是真的信了,再也不能当做没看到一样把自己骗过去。
匆忙赶去车站的时候,心神忐忑,连外套都没来得及穿。
他总说我不爱他,可他行李箱上大大小小的贴纸是我手工制作的,他衬衣上不太和谐的扣子是我一针一线缝上去的,他头发的颜色是我千挑万选帮他染的。
这么多年,他一直乖的像只猫,微笑满足我所有要求,大度容忍我所有胡闹。
他闭眼靠在候车椅背上,眼睛有些浮肿,新冒出的胡茬还没来得及刮,满脸的憔悴。
我静静地看着,直到他开始排队检票,准备登车。
诺大的车站广场突然下起小雨,他近在咫尺我却不敢上前说一句话,手里紧握着手机却不敢按下拨出键。
也只有在这种时候我才能想起来,他无数次认真地对我说:“无论你怎么胡闹,都不准再说让我离开这种话。”
我含糊点头,依旧我行我素。
我以为,他会像以前的每一次一样,捧着大把的花和大包的零食回到我身边的。
他从来没有做错过什么,一次次束手就擒,让我们的爱情绝处逢生。
这一次,他当真如我所愿,我却没有半分理由挽留。
直到他穿过汹涌的人流为我披上带有他体温的外套,我还是没能把那句“不要走”说出口。
大三。
我拖着余臣去拍了一组艺术照。
民国复古风格,他一本正经的穿着中山装,表情严肃,不苟言笑,我裹了一身艳丽旗袍,唇红齿白,妖冶风情。
照片拿回来的时候,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照片里的男孩,十足的花痴模样。
“你说,你怎么这么好看。”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的人。”他扬眉说。
我选了一张他的单人照放在钱包夹层,照片上,他穿了墨绿军装,正气挺拔,一身风骨。
他却选了一张最普通的合照,我们并肩坐在长椅上,目视前方。
他说,那个时候,人家的结婚照都是这样的。
那天晚上去吃西餐,他爱牛排我爱意面,红酒透着异样的红。
我贪喝了几口酒,便醉的没了温柔。
长长的夜路,我趴在他背上胡言乱语。
大二。
我已经翘了很久的英语课。
有一次躺在宿舍追剧的时候,余臣发来消息说:“今天只有五个人。”
加起来三个专业的公共英语课,出勤的只有五个人,英语老师的心理素质自然是足够好。
我回复一个微笑的表情说:“乖,你是真学霸,下课别忘了作业给我抄一下。”
他说:“你现在,已经学会无法无天了。”
我常常拍着他的肩膀说:“有你在,我怕什么。”
后来的高数作业题也一板一眼地临摹过。考试偷偷换了座位,悄悄把抄来的答案团成小纸条放在笔筒里故意扔到地上。
那些年,我仗着余臣喜欢,做尽了“坏事”。
这一年的暑假,他第一次给我买了花,火红的玫瑰。我捧着他的惊喜,一路幸福地回家。
他紧张地说:“这是我第一次送别人花,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我小心抱在怀里,害羞地说:“这是我第一次收到花,肯定花了不少钱吧。”
余臣摆摆手说:“没有没有,你喜欢就好。”
回家后把花插在花瓶里时,一不小心被扎到了手,有小血珠涌出来,颜色比玫瑰花瓣还要红上几分。
原来情人节姑娘们心心念念收到的玫瑰花,都是带刺的。
突然发现我像极了玫瑰,看起来很美好,却一点都不乖巧,满身是刺,戾气逼人。
但即便贪玩难搞,余臣还是喜欢。就像这些带刺的玫瑰,虽然暗藏危机,却依然万人追捧。
大一。
余臣拖着我的行李箱说:“你到底是带了多少东西,不是搬家吧。”
我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说:“我妈,我妈收拾的。”
一起办了入学手续,他先送我到宿舍,然后一个人去收拾东西。
我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副感激涕零的表情,他摸着我的头说:“没有我,你可怎么办。”
我坚决地摇头说:“不会的。”
后来在大大的太阳下军训,隔了三个系,他还是会跑过来送水送零食。
大一的各种的不适应开始在不同的教学楼之间奔波掉了。
我和余臣像是逃出了笼子的鸟儿,腻的厉害。
第一次体检跑800的时候,我差一点就死过去。
余臣逃课过来把我背去医务室。
他眨着眼睛一脸认真地跟我说:“渺渺,以后每年都要跑的。”
我从小就是体育白痴,各种测试都会想尽办法弄张请假条,身体素质差的厉害。
后来余臣买了一大包零食鼓励我,他说:“多吃点,跑得快。”
大一一不留神就过去了。
寒假暑假一过,我们就不再是新生了。
九月份开学的时候,余臣作为学生会干部接待新生,帮学妹学弟拿行李,带领他们办手续领日用品。
我偷偷用手机拍了一张他擦汗的照片,去影印中心洗了出来夹在日记本里。
那是我第一次觉得心疼。前一天他还因为肠胃炎在挂点滴,第二天就如此劳心劳力地带病上阵了。
九月的天气,别人都在穿短袖,他套了外套,脸色还是苍白的厉害。
高三。
三天的假期手里收到快30张试卷,眼睛近视到600度。
我偷偷传纸条给余臣说:“万一以后看不到了怎么办。”后面还用圆珠笔画了一个惊恐的表情。
余臣把头埋在试卷里,笔尖转动的速度像是要把纸划破。
他反手接过纸条,趁老师写板书的时候递过来一瓶牛奶,瓶盖上用透明胶带粘着小纸条,上面写着“明目”。
黑板右下角的倒计时在慢慢减少,纸条上的小情思也渐渐变成了更详细的解题步骤。
我们有机会单独待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
下课和自习围在余臣身边的人却越来越多,试卷像尘土一样永远做不完。
这学期分了快慢班,余臣收到了一个姑娘的表白,她说:“我一定要和你考到同一个学校。”
从那以后,到高考之前,大概是我长到这么大,学习最用功的日子。
常常熬夜到凌晨,喝又苦又浓的咖啡,皮肤变差了很多,有了大大的黑眼圈。
尽管如此,我还是很幸运地和他考到了一起。佛脚抱得很牢,没有临时掉链子。
我问他:“你一点都不担心我考不上。”
他说:“我知道你很懒,但一点儿都不笨。”
很感谢那个跟余臣表白的姑娘,如果不是我的地位遭到威胁,大概这辈子我都不会这么努力了。
高二。
余臣的单词听写又得了满分,英语老师不止一次地全班表扬他。
我却像是中了魔咒一样,总是出错。
我们很小心的见面,不敢传纸条,不敢手牵手,却会在眼神对上的那一刻,幸福地笑弯了嘴角。
我的化学成绩总是很糟糕,除杂质的实验方法步骤总是记不住。
化学老师是个四十出头的男人,声音洪亮,讲课永远激情澎湃。
最近他喜欢叫我去黑板上做题,每次都是三个人,我的答题板块最干净。
讲台下几十双眼睛盯着我,只有余臣的眼睛里,装着担忧和理解。
我早跟他讲过,化学是硬伤,那些化学符号、公式什么的,写多少遍都还是忘,就像喝进肚子里的水,最后还是没了。
后来余臣买了一个新的笔记本,封面是简单的方格线条,他写了16页的化学知识总结,同类型的,同催化剂的,同反应条件的,悄悄放在我的书桌里。
年少的爱意,总是这样的小心翼翼,又甜甜蜜蜜。
我傻笑了一天,上课笑,吃饭笑,连睡觉,大概也是笑着入梦的。
能遇到一个人,默默地为你分担烦恼,帮你成长,总是幸运的。
遇到余臣,便是我此生,最幸运的事情了吧。
高一。
对于高一的认知,我脑子里只有加厚的课本和禁锢的自由。
我从来都不是个优秀的学生,我知道。
能进重点高中,是因为特长加了分。我学画画九年,获了几个不大不小的奖。
或许校长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我莫名其妙被选进了重点,得到长辈表扬,还吃了庆功宴。
不知道有什么好庆祝的,只知道那天的鱼肉特别嫩,鱼汤特别鲜。
开学的时候特别不情愿,这些人都是学霸,我勉强算是“凤尾”。
我眼里的好学生,都是十足的书呆子,戴厚厚的眼眼镜,学海无涯苦作舟,一心只读圣贤书。
我怕交不到朋友,又怕交到了朋友聊不来。
后来还是我多虑了,偌大的校园欢声笑语,朝气蓬勃。
第一节课自我介绍,那么多人中,我一眼就记住了余臣。
少年如画,映在阳光里,站在讲台下,眼神清澈,声音温润。
我从未说过喜欢,却在看到他的时候想把我的平生岁月讲给他听。
那天我说:“余臣,我喜欢你,你不介意吧。”
他说:“不介意。”
你看,这么多浩浩荡荡平平凡凡的日子都留下了我们的影子。
如今想起来,每一年的你,都还清晰可闻。
爱着你的时候,我是真的想过白头到老。
两年了,身边没有一个人听过你的名字。
曾经心扉紧锁,闭口不言,现在大大方方地拿出来讲给别人听。
不是想承认什么错误,也没有想挽留,只是我终于把这么多年的时光熬成了过往。
我只能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