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新闻广告人的产生,清楚地表明了现代生活的重大真相不会自发地形成众所周知的形态。必须有人赋予它们形态,由于记者不可能按照常规给事实一种形态,而不抱偏见的信息机构又几乎不存在,于是抱有偏见的各方当事人就会去满足阐述某些事实的需要。”
-----第二十三章 新闻的性质
正文:
作者李普曼在《公共舆论》一书中,将新闻与真相做出区分,他认为:新闻的作用在于突出一个事件,而真相的作用则是揭示隐藏的事实,确立其相互关系,描绘出人们可以在其中采取行动的现实画面。只有当社会状况达到了可以辨认,可以检测的程度时,真相和新闻才会重叠。因此我们必须先对何为新闻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才能使新闻和真相实现最大程度的重叠。
新闻,也叫消息,是记录社会、传播信息、反映时代的一种文体。新闻由一定的信息组成,是信息的有序集合体。但大千世界,信息纷杂,只有具有一定价值的信息才会成为被编辑的对象,从而在传播给相应的目标受众。但什么才是有价值的信息?除了客观意义上的筛选标准之外,个人或组织对信息的主观选择倾向也是决定新闻进入大众视野的绝对影响要素。
作者向读者介绍“新闻广告人”这一职位,新闻广告人存在的意义就是堵住直接的新闻渠道,事先对大量的新闻事实进行选择和判断,选取他希望让公众看到的画面,即公众接触的新闻信息都是先经过新闻广告人的事先筛选,再由记者编辑排版,最终传至公众。
书中的新闻广告人内容可与卢因的“把关人”理论和怀特的新闻筛选的“把关”模式进行联系。1947年,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传播学奠基人之一的卢因在《群体生活的渠道》一书中系统论述了“把关人”这一问题。他认为在群体传播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才能进入传播的渠道;20世纪50年代,传播学家怀特又将这一概念引入新闻研究领域,提出了新闻传播的“把关”模式。他认为,新闻媒介不是的报道活动不是有闻必录,而是对众多素材进行取舍加工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传播媒介形成一道关口,通过这个关口传达给受众的新闻或信息只是少数。
然而,无论是李普曼在书中提到的“新闻广告人”还是怀特的新闻“把关”模式都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把关”行为其实是一个多环节、有组织的行为,并非单单只依靠把关人的主观意志决定,把关过程中虽然有记者、编辑等的干预,但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组织机构的运行规则。
传统媒体机构的把关人每天都需要对海量的信息进行挑选,影响他们选择的因素除了个人的价值观与兴趣爱好之外,还有一点尤其需要重视,那就是所在媒体机构的组织方针与集体利益。只有满足了这两个基本前提,信息才有进入下一个流通阶段的可能。这一点毋庸置疑,因为传统媒介所拥有的组织方针往往是保持不变的,在进行新闻传播活动时需要对生产的内容始终保持统一的风格调性,以便巩固相应的市场受众群体。此外大部分的媒介组织都是参与市场竞争的盈利性机构,所进行的媒介活动也大都以盈利为导向,往往受大众市场欢迎的新闻素材会获得优先“录取”权,如果这些信息同时符合所在媒体机构的组织风格那就更好不过了。
传统媒体时代的"把关"行为是必须且必要的,因为这一过程保证了传播内容到达受众的有效性。而现如今互联网的发展却对这一“把关”过程进行了猛烈的消极解击。法律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和日益增长的分享欲望使网络用户乐于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信息的制造与传播。由于个体的文化差异和所处生活环境的不同等因素导致的信息质量良莠不齐;部分新媒体组织不顾社会利益,制造垃圾信息博人眼球,这些现象使网络信息鱼龙混杂,分不清信息真伪。
正因如此我们更应呼唤互联网时代“信息把关”机制的构建与完善,从制度上保证信息的有益性与正确性,提高信息内容的传播效率,创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同时网络用户个人也要坚守道德准则,自觉准守网络规范,在进行内容传播的过程中坚持“有益、有据、有义”的原则,在接收信息的同时保持独立思考,理性辨别信息的真实性,提高个人素养,主动选择积极健康的网络信息;新媒体组织在进行盈利性活动之前要树立正确的创作导向,不以金钱为尺度衡量信息的价值,亦莫践踏法律的底线,制造无聊无用的网络垃圾。
把关是一种执着的传播坚守,坚守也是一种心灵的自我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