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书写往事解惑“写作”
文/贾宋海纳百川
夜深人静的时候,是思索问题的时候。
我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了写作呢?大概是九七年上半年春天的时候。那时候我八九十来岁。
那一年,我上小学三年级,留级了。由于我对语文课本知识的熟悉,在课堂上好举手积极发言,被班主任郭老师发现,欲培养我为尖子生,后作文竞赛她又提拔我去。自比爱上了写作。
在当时,可能不叫“爱上了写作”,应该是“喜欢上了写作文”。
那时候学校经常举行比赛,例如数学竞赛、作文竞赛、拔河比赛等。特别是作文比赛一年四次,每季度一次。上半学期两个季度,春天的作文比赛,我是第一次去,竞赛场上我诚惶诚恐。
作文内容围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记一件你周边所发生的一件新鲜事。我写的题目是《在我身边发生的一件新鲜事》,内容大概是:一天下午我发现村东头来了一辆宣传车,上面写的是宣传怎么治糖尿病的广告语。意思就是说,随着农村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要把健康放在第一位。
其实写这篇作文的那一年,突然农村经常有宣传车下来宣传“红桃k”治糖尿病等类似这样的车。那时候农村人们生活差,只要家里有个病人,皆害怕去医院看病。记得“红桃k”当时才200块钱一盒,人们都嫌贵。那时候农村人没见过宣传车,好看稀奇,只听说“红桃k”好啊,能治糖尿病,全村老少爷们们都来围着宣传车看稀奇。我那时候小,其实也不懂啥叫“新鲜”,只知道这叫“稀奇”,所以就写了这么一个事。没想到作文比赛竟然得了三等奖。
记得作文竞赛上,监考老师给我发了两张格格纸,我看着作文竞赛内容,心里慌乱及了,似是有十二只大水桶悬吊在心坎上乱晃。第一页涂涂抹抹却写不出一句成形的段落,第二页挤挤挨挨还没写完。中间,我抬头看同学们一个个奋笔疾书,而我却不能写出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我很慌乱,我怕对不起平日里对我寄予期望的郭冬梅郭老师。她个子不高,瘦精精的,经常把手抄在袖筒里做出一副农民伯伯的样子,显得很厚道、淳朴、善良。没想到一个星期以后,郭老师开过教师例会后回到教室走到我座位上悄悄的告诉我,说,这次表现还不错,你作文得了三等奖。三等领是个什么奖,我心里疑问。同时那悬吊着的心,又开始七上八下了。不过这次的心坎没有那么晃荡的厉害了。
我是第一次被选中作文竞赛,像夏娃亚当偷吃了禁果一样的舒坦且激动。可是一到比赛场上我啥也写不出来,直到都快比赛结束了,我才想到了“人们围观宣传红桃k能治糖尿病的宣传车看稀奇”这个新鲜事。于是灵光一现,慌慌张张匆匆忙忙,奋笔疾书写下涂涂抹抹的文字。不曾想还得了全校三等奖的水平,甭提多高兴了。
我那个时候在班级里不显眼,这个成绩一下子让我荣耀了起来。以至于夏季作文竞赛,郭老师又推荐我去。这一次,我是有备而来。而这一次作文竞赛是命题作文,作文题目叫《给香港小朋友们的一封信》。这个命题作文好写,因为那一年是九七年,学校天天有人讨论七月一日香港怎样回归祖国的事。语文老师也经常给我们假设,“作为小学生如何去迎接香港回归”等等之类的话题。我写的是,送贺年卡给香港小朋友们作为信件送给香港的小朋友们。在当年以这个题材写作文的不乏其人。其中有用信鸽传递贺卡的,有叠千纸鹤寄语的等等,都是我这种“送贺卡”为信件给香港小朋友们的寄语祝福。然而我却得了一等奖,兴许是页面干净字迹清晰没有涂抹,充分做到了“胸中有丘壑”了吧。
我为什么这样写,是因为郭老师她告诉我小学生“用贺卡寄托感情”最纯真。同时郭老师还叮嘱我说,到了竞赛场上不要慌张,胸有成竹的书写。自此“胸有成竹”这个词也是我第一次听说,第一次记忆犹新的印记在了我的脑海中至今。
哦!第一次的东西太多了,犹如六月份成熟的新鲜番茄,酸酸甜甜的。
后来上小学五年级,正式开始真正的写作文。那时候我的班主任是个七十多岁的老学究,他叫李守玺。他患有咳嗽病,从没见过他抽过烟,他经常咳嗽用痰盂接着,严肃的眸子像是红旗上的五星熠熠发光,亦似黑夜里的灯照耀着他的弟子成材的前路。他穿中山服,站着讲课、坐着批改作业,声音响亮坐如洪钟。他教导我们学生学国学,即《论语》《孟子》等。我记得,他提倡我们小学生晨读“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书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解释。他更要求我们小学生每周写一篇周记,每天写一篇日记。就这样我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直至初中三年,我写了三年日记,厚厚的三年时光都写在属于我的日记里。
初中三年级下半学期,我特别的渴望书写东西。记得我写过小说让前后桌互递传阅,但是小说没写完,成了我记忆里最大的残篇。后来弃学从社会,种种工作上、时间上的不允许,我才开始由写长篇变成书写短篇的诗或者说一段话。慢慢的再后来,我的最爱就是写。而“写作”我认为“写”就是单纯的写点文字而已,“作”就是作品完结成篇。而我现在绝大部分的文字都是残篇,没有完结,所以不成“作”,只能算是“写”而已。
对于“写作”我是如此理解而已。可是殊不知我在小学里的四年级里,又遇到了一位一生难忘的语文老师,她就是高晓菲老师。她高挑美丽,语言得体平易近人。善于微笑的她指导过我几篇刊登在学校《摇篮》报上的作文。如《老师我想对您说》、《我得到了村里人的夸奖》、《渴望》等。其中还有两篇作文被当年那时最流行的《青少年文汇》杂志刊物刊登。这两篇文章一篇题目是《重塑录像记》,一篇是什么我忘了。最让我欣喜而又恐怯的是,我不相信是我投的稿子还得了15块5毛钱的稿费。
记得那日村东头新华商店店主————新华,他托人找到我给我说,海娃,邮局给你寄了一份稿费,让你到新华商店去领。天呐!我一听,不敢相信我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呢?同时我又不得不信。去了,我颤抖的手,接过新华递给我的邮局稿费单,我才平息内心里的欣喜若狂。
现在想来,我得感谢我的语文老师,应该是她帮我投的稿。自此我在村上小有名气,我在班上被同学冠诩“学习好”————并以我为榜样。
心里滋滋甜甜!其实,我学生时代学习并不好,特别是我数学以及理科不好,曾经数学得过19分,每次考试数学差的一塌糊涂,文科一般。唯独作文擅长书写。那时候五年级时,班上有个女同学,叫赵什么了,她写的作文《记一件新鲜事》写的很好。意思大概就是说,多年前吵过架的两家,大人小孩不说话,由于他们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后来在这一年里突然和好了两家礼尚往来和气说话了。文外之意就是宣扬“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睦相处”等。我当时就感觉此文意境清晰明朗,比我的“围观宣传车看稀奇”新颖一些。
我的殊不知,我是如何得的奖。惭愧惭愧呀!如果那年不是我去参加的作文比赛,是赵同学参加的呢?必定夺魁,名列一等奖。
啊!往事穿梭已经过去二十多年,还依然记忆犹新。今日清冷的夜,唯有心声在宣言:我爱上了一个心照不宣的姑娘,她的名字叫“写作”。
时针指在十二点二十的时候,总是有一个想写点东西的缘由。不料我唠叨了上面的往事,思索的问题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