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些关于读书的记忆
我并非什么特别喜欢看书的人,但是看书这件事的确充满趣味。
小时候没有什么课外读物,经常读一些不知道从谁家借来的杂志报纸,有一次生病去村里的诊所挂水,在大夫的书桌上看到他的剪报,就是那种将每期报纸的固定板块剪下来贴在一个本子上,我看到的就有两三本了,有连载故事,有散文诗歌,保存的整整齐齐,看着这些细致妥帖的收藏,对这个大夫也生出了些许好感。后来学到《送东阳马生序》,“余幼时即嗜学。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每假借于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方才恍然,真正喜欢读书的人是不受环境所限总能找到书读的人,就像那个诊所的大夫一样。
写故事如同音乐一样是有节奏的,快慢急缓,娓娓道来。
后来不知是几年级,在语文练习册上读到了格致的《减法》,那时候还不懂什么人民文学,只是读着感觉有趣,读到文字就仿佛有了画面,像是路过另一个人的世界,参与了一场真实的冒险。那时候电脑并不普及,所以对于作者和她的其他作品也无从得知,直到后来才知道作者的笔名应是源于《礼记‧大学》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
初中资源最是匮乏,学校的图书馆只是一间稍大点的教室,教室里摆放着层层叠叠的书架,书却不多,我常读的也变成了一些短小的故事,称不上精彩,很多想要找的书也从来找不到。那时,我常到小书店去逛。彼时纸质书还是时代主流,书店里有很多像我一样“蹭书”的人。他们或坐在地上盘着腿,或斜倚着书架站着,或蹲在角落,读的书也五花八门,有读畅销书的,读中外名著的,读花草养殖的,读烹饪料理的,但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每个人都安安静静,互不干扰,这是书店里所有看书的人心照不宣的行为准则。那时候读过些什么现在已经想不起了,但是仍然记得站在书店读书到腿麻的感觉。
高中时学业重,少有读书的时间,到高三压力更大,实在熬不住了就从同学处借一些闲书来看。我记得那个经常借我书看的姑娘,个子不高,平日里很安静,我们在此之前交往并不多,直到偶然的机会从她那里看到一本解说诗词的书。整个高三的体育课,我们都在操场的角落一起捧着书看,有时会讨论一下对书的理解。她喜欢读安意如,喜欢古代诗词,所以那时我看的最多的也是这些,我给自己定下的规矩是每晚只看半小时,但是很多时候都是读到凌晨才睡,总是在读到精彩处时停不下来。
初上大学,时间多了,条件足了,但是读书的事却变成了一件可有可无甚至常常被忽略的事,而我对于大学最大的遗憾也就在于此。我加入了一个很好的社团,名叫时光文学社,我理解其意大概是用文字记录时光和年华,而这也是我的兴趣所在。起初跟着编辑部的部长读过很多好书,编过我们社团自己的杂志,但是留在脑海里的东西却很少,想来是那个年纪太过浮躁。也就是这个时候,电子书兴起了,纸质书开始在夹缝里求生存,曾经喜欢的书店被隔壁运动品店占去了大半,没有了络绎不绝“蹭书”的人,整理书籍的人越发懒散,我便也不太常去了。
我常读书的地方变成了区里的老图书馆,图书馆的书大多老旧,满满的时光的痕迹。阅览室里坐着的不是小朋友就是退休的老人家,但是也算安静。坐在这里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读了东野圭吾和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甚至还读了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也许有的东西当时还不能完全理解,或者说再次读到的时候又有新的体会,但是那段时光却好像被拉长了一样,丰富充实。
读书对人的影响是不可量化的,不像什么特效药能立即见效,它需要不断的输入,而且是高质量的输入。比起硬灌鸡汤,我觉得读书更能传达一个人的价值观,也更能改变一个人的价值观,也许你并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你的观念和行为就改变了,这或许就是读书带给你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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