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小猫和小狗一直是在一个窝里住的。用废旧的木料和便宜的麦秸简单地搭一个棚,就是它俩的家。几年了,一直相安无事。直到前一段,小狗尖尖莫名地失踪了,不知道是走丢了,还是真的走了。小猫咪咪是在我们家人欢天喜地办喜事的时候,自己病死在两座院墙夹缝中的,要不是及时发现,我甚至没有注意到咪咪已经失踪了好几天。起先,它躲在堂屋桌子的玻璃下半眯着眼晒太阳,我一向不怎么待见小猫小狗,抻着脚连推带搡地把它赶了出去。
我不喜欢动物的原因,大概与小时候,同一条个头比我还高的狗搏斗有关。以至于后来,但凡看见陌生的狗,不管是玲珑可爱还是壮硕威猛,都会绕开走。尖尖是我唯一不讨厌的狗,却也从没有弯下腰仔细地看过它一眼,它知道自己不讨喜,却还总是主动朝我献媚。它似乎永远在我眼前晃荡,总不远不近地跟在我身边。听到我的脚步声,就大老远从院子里蹿出来接我回家,因为跑得太快,总能听到它吭哧吭哧的急促呼吸声。碰到情绪不好,随便往它身上踢两脚,它也不记仇,还厚着脸皮硬往我身边蹭。以至于,即便我再不怎么喜欢它,也讨厌不起来。
我于是习惯把尖尖归为“家禽”一类,因为依照它不小的体格,和我对它不冷不热的态度,实在跟“宠物”这称号搭不上边儿。
除了饭点儿,尖尖一般不沾家,可只要你出门随便溜达一圈儿,就能轻松寻到它的踪迹。因为除了吃饱睡好,尖尖唯一还能做的事情,无外乎和它那些亲密的小伙伴儿去结伙儿扫街。于是,在大街上,你可以经常看到这样的场景:七八条大大小小的狗,零零散散地结成没有规则的长队,晃晃荡荡地行进,不论是黑色的还是棕色的,不论是豢养的家狗,还是流浪的野狗。它们觅食,嬉戏,抑或是仗着狗多力量大,狂吠着调戏那些路过的面生的孩子。
据我半年的观察,在它们这七八条狗组成的狗群中,尖尖离登上首领之位,为时尚远。单看它淡黄色的短绒毛,即便声线开满也没有威慑力的叫声,打架抢食也显不出丝毫狰狞之色,就注定了即便在这个充满和平友好的狗群中,尖尖顶多也只是个小喽啰。实际上,尖尖确实是个胆小鬼。好几次,在自己的地盘上,它独自偶遇狗群之外的陌生野狗,看不惯却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叫嚣着干架,只能在蔫蔫地汪汪两声以示不满后,灰溜溜地走开了。可要是我在身边的话,它便瞬间柔弱转张狂,开始放足马力地叫,声音大,底气足,有生生把对方吞了的架势。为此,它总是惹人嫌弃,仗人势、没出息。
就是这个小喽啰,狗缘却好得出奇。某天晚上,和往常一样,正跟着大部队在街上遛弯儿的尖尖,被一个开夜车并不灵光的司机轧断了腿,鲜血四下氤氲。这对于整日里顺风顺水的狗群来说,确实是个值得警惕的灾难。尖尖在同伴的护送下,强撑着一瘸一拐地回来了。它的小伙伴在窝前久久驻足,以示同情和感伤,终于在表示了足够的诚意和慰问后,垂头丧气地四下散了。
聪明的狗总是惹人疼爱。尖尖在家养伤期间,总能看到陌生的狗狗轻轻扒开我家虚掩的门,露出一只小脑袋东瞅瞅西瞅瞅。如果恰巧看不见尖尖,对方便一声不吭失落地离开。如果恰巧与尖尖目光所及,便吭吭唧唧地发出声音,像是试探性的慰问。
很快,尖尖沾染着泥土和血渍的伤处,结了痂,经过几日的调养,气色也愈发精神,又如往昔般活蹦乱跳,与小伙伴结伴潇洒去了!
尖尖是刚出世一小会儿就被迫与生母分别了的。尖尖的母亲一窝下了好几个崽儿,主人嫌幼崽难伺候,便唤来有意向领养的邻居把小狗统统抱走了。尖尖是最后一个被抱走的,是我那些外貌协会的邻居们挑剩下的,故而也是它所有兄弟姊妹中最难看的。
试着想像一下半大的老鼠给你的印象,刚出世的尖尖确实就是那个样子。身上的绒毛稀稀拉拉地还没有长全,往往这一处毛发葱茏,下一处便凄凉如寸草不生的戈壁原野了,像患了很严重的皮肤病没有治愈遗留的斑疮。几只爪子的缝隙里,还能明显看到胎带的不明成分的黏稠液体。看,它眯缝的小眼还来不及睁开,前腿勉强撑地,翘起的小嘴慌张地往左往右蹭,像是着急着觅食。
关于那年冬天的所有记忆,只有一个字,便是冷。搁那儿一杯要喝的温水,时间稍微一长,杯子里就可能会结上冰碴子。于是,尖尖便有了贵宾级的待遇。饭,要你一口一口嚼碎了喂;狗舍从放杂物的隔间,挪到最暖和的卧室;铺盖也从简单的薄棉升级为镶花的加厚版。甚至,为了保暖,还在狗舍里24小时供应暖水袋。
尖尖自然不是忘恩负义之徒。长大了的尖尖,有眼色,脸皮厚,不记仇。你不小心掉到地板上的垃圾,它会识趣地用嘴巴衔到垃圾桶里,虽然为此,它不止一次地打翻垃圾桶,埋汰得满地都是。你腾不出手掀开门帘,它会抢先拱进屋去,用身体支撑起一个刚好的角度。你嫌弃着吼它衔着东西满屋子跑,弄得一团糟,它眨巴眨巴小眼,无辜得像个犯错的小孩儿。
尖尖出奇地黏人,打也打不走,骂也骂不走。就连去邻居家串个门,它也都乐颠儿地跟着,时间一长,但凡你朝哪个方向走,它就已经知道你可能去谁家,反倒比你抢先一步了。以至于人家看到尖尖,就知道,哦,某某要来了。
某天,我到几十里开外的外地走亲戚,上了车便开始打瞌睡,以至于忘了一直尾随,跟着车狂奔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尖尖。等事后回到家,才想起尖尖,而它,在几十里外的异地,自然不记得回家的路。
随后,全家人原路返回,按途寻找,却没有丝毫消息。一开始,还总是盼着它能自己摸索着回来,总是习惯给它留着门,早上一睁眼就去看它有没有回到和咪咪搭在一起的其乐融融的窝。时间一长,以至于后来,便对它的回来不抱任何希望了。
那个有鱼骨头吃,从来都会留一半给它的尖尖一下子不见了。诺大的窝里只剩下咪咪一个,形影相吊。没过几日,咪咪便也患疾而终了。狗群的游街还在继续,只是再寻不到尖尖的半点儿踪迹了。
后来,从邻居家新捉来一条刚出生的小笨狗,在我家的位置逐渐取代了尖尖。我给这小笨狗取名叫豆豆,它总是在我扯着嗓子喊它名字的时候,慢悠悠地踱步出现;它总大胆地跳上桌子偷吃东西,却再不会像尖尖那样死气白赖地黏着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