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参加36kr举办的专注式阅读活动时所读,所以首先谈谈专注式阅读的感受。
1.基本专注式阅读——从时间的集中度和阅读的集中度来说。该书的阅读时间集中在3和4日这两天内;阅读时精力较集中,主要得益于小说的可读性较强,翻译也很棒,流畅精致。
2.专注式阅读的体验。
(1)如布帛顺滑的思维流畅度。
比起专注式阅读,我更愿意称之为沉浸式阅读,这种阅读体验可能在学生时代接触的几率更大——毕竟大片完整的时间更多。在读这本书时,常常感觉书中描述的场景在自己眼前慢慢展开,上世纪初期到70年代,经历一战和二战的暗沉又生动的时代。除了环境描写,更多是自我体悟的描写,这时候,灵魂似乎脱离肉体跟着作者的笔触流向主人公的大脑,但时而又会在某处停住回归自我,审视自己与主人公的共鸣之处。
这种体验很棒,文本似乎变成了一条线牵着你往前走,流畅清晰,你被洪流裹挟着往前,但这种洪流又不至于淹没自我,你可以在稍缓处对照下自我。
(2)更明晰的文本认同感
第2点基本由第1点延伸而来,因为阅读是沉浸式的,所以对于文本的记忆更深刻、对于作者赋予的文本意义更易于接受。读本书时会随着主人公感受到迷茫和价值虚无,会因为他的痛而痛,会因为他以飞蛾扑火的绝望追求自我完整而整颗心钝钝地疼,想回到他的年代,哪怕只拍一拍他的肩。
至于本书的读后感,读完后很杂,难以描述头脑里那些丝丝缕缕破碎的想法,这些想法在读某一段落或某句话甚至某个词时生发出来,有的越长越长以至于开始占据头脑的一隅使大脑不得不运作解析意义以及阐释与自我发生的联系,有的细碎且短,刚抽出丝已断,留下的只是身体深处某根神经的突然震颤,出现即逝。
概括这本小说,我更愿意以几个重要事件为节点划分小说,其实也就是斯通纳(主人公)情感的划分。一是斯通纳决定改修农学为文学,这是他第一次自我意识的觉醒,在遇到英语文学教授阿切尔·斯隆以前,他以为一切都可以按照计划来,而斯隆的课堂提问让他开始拷问隐藏在肉体下的本心;二是斯通纳和费奇、马斯特思的谈话,马斯特思这个直接张狂尖锐得让人无奈心疼的家伙,是个实实在在的聪明人,他像鲁迅,无法闭嘴不批评别人,他太过清醒,战亡甚至可以说是他自己选择的自我毁灭,他是斯通纳一辈子的萤火,甚至在弥留之际仍然追寻他,就像马斯特思曾说过的,斯通纳可能是另一个更疯狂世界的疯子,固执倔强,直至人世间的最后一刻,仍在追求自我的完整;三是与凯瑟琳的分离,相爱抽取了他的激情,分离与其说是环境的强迫,不如说是他的主动追寻,不是因为害怕失去工作,不是害怕影响女儿,也不是害怕丢开一切以后的烂情况,而是抛开后我不是我,你不是你,我们不再完整——个体的完整;四是死亡时的弥留之际,有一种身前身后空茫茫的超脱感,当感觉到灵魂时常脱离肉体的奇妙时刻,曾经的愤怒、蔑视、同情、对抗,一切不过虚妄,我所剩的只是自我,还是自我!
这是一场与自我的对话,反思和拷问必不可少,你期待的是什么?有必要吗?足够坚定吗?或者说,只要保持自我的完整就好,终其一生,为自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