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律这个东西让人挺矛盾的。它是关系双方长期遵守的一个的约定,类似于一种约定俗成的东西,就像人要一日三餐,太阳每天东升西落一样。只是我们到底应该一直按规律办事,还是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呢!
我一直以为,在一段关系中能够形成一种规律或者习惯是比较难得的事情,毕竟能够长期坚持下来不容易,双方都认可应该长期坚持更不容易。所以我觉得大家应该尽力小心维护这种难得维系的“契约”,不要用一种漫不经心的态度去对待它。纵然,它并非白纸黑字,也不是关系双方签下的被公证过的有效合同或契约。但它在形成及被坚持的过程中不是关系双方默认的一种信任吗!
一纸合同可以被违约,可以有赔偿。那一段关系中建立起来的信任呢?它可以被不经意的破坏掉,然后说一句“我错了”就恢复如初吗?破坏者需要承担什么后果和惩罚呢?
诚然,有规律也会有特例。人非圣贤,我们不可能不出现一次意外,一次特殊。我当然能够接受那些“不得已”“不得不”的情况发生,那么请扪心自问一下:到底是情非得已还是粗心大意呢!
一日三餐你可以不吃,但是你必定会有水果、零食、小吃之类的替代品存在;太阳可以不出来,但不出来之前定是有风有预兆的:你可以不遵守“约定”,但应该提前给对方一个提示或者通知啊!
你悄无声息的自作主张改变了我认为约定俗成的规律,我却在原地傻傻等着原来的安排。感觉挺无语的,默认并且默默遵守规律挺可笑的,毕竟谁也没明确告诉你这是我们要一直遵守的约定啊!
规律其实可以让人麻木的。你一直按照一个方式做事情,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习惯,改不掉的习惯。若是突然更换另一种方式,你会感到非常的不适,难以接受。
这样其实想来,还不如就不要形成什么规律呢!随心所欲自由自在,不会有被束缚的感觉,也没有什么违约存在。
说到底,还是自己太弱了,有些固步自封了。何时能练就一副刀枪不入犹如铜墙铁壁般的金钢不坏之身,不乱于心,不困于情呢!
人生还是要多多历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