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事78:聚集事件(上)

李天明不知是怎么回的家,第二天一早就被微信吵醒了,手机显示“南湖遭遇”群里,有400多条未读信息,李天明上翻几页,也看不出发生了什么事,但群里的图片和视频显示,小区北门不远的路上,两辆车子堵死在那里,两边挤了不少的人,李天明头晕的厉害,把手机拿到书房里充电,自己又去睡了个回笼觉。

刚迷迷糊糊睡着,老婆郁季拿了手机进来,群主张老板、物业王经理,还有于亮和小徐都打来电话,李天明先给于亮回了电话,于亮简单把事情说了一下,主要是路面车位的问题,南湖公馆下面有地下停车场,基本能满足业主的需要,但车位价和车库价基本相当,这让很多业主不能接受,凭什么一个敞开的位置值这么多钱。

沙江各大小区的停车,主要两种模式,一个是封闭的车库,还有一个是露天的车位,车库是出售的,车位是出租的,租金也就几百元到一千元不等,之所以便宜,是因为路边改造的,本身没什么成本,大都是小区的公摊部分,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大部分也是弥补物业费的不足。

南湖公馆的地下车位,和房子一样是有产权的,虽然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但属于开发商出资建设的,建设成本未摊入商品房的成本之中,并且开发商已经缴纳了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用,因此,开发商对地下车位拥有完全产权,当然可以对外出售,这在大一点的城市非常普遍。

而沙江其他小区的地下车位,要么是人防工程改造的,要么是全体业主和开发商共同所有的,没有什么产权证,但也在卖,卖的是永久使用权,价格就比较便宜,相比而言,南湖公馆的贵了一大截,因此,很多人不愿意买,而是把车子停在小区的道路上。

原本以为是顺理成章的事,没想到在沙江水土不服,前期物业合同中又没明确约定,没有车位不准进小区,而临时停车的车位很少,一旦车子进来后就没法控制,只能停在小区的道路上,好端端的高档小区成了停车场,不要说物业和车主之间摩擦不断,就是车主之间也时有冲突。

因为大家都会争抢离家近的车位,两个业主前后脚看到一个车位,前面一个想倒车进去,后面一个眼疾脚快,直接插了进去,两车碰在了一起,前面的一位当然不买账,后面一个也不相让,两个人吵了几句就动起了手,最后两个人都被公安给处理了。

还有一位业主可能也是因为停车的问题,晚上喝多了酒回来,用钥匙划坏了沿路十几辆汽车,第二天警察通过监控找到他时,还在蒙头大睡,根本不记得晚上发生的事了,后来经过价格鉴定,共计损失9400余元,最后被法院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判处了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更惨的是,还被开除了公职。

对于业主的车位之争,物业采取了放任的态度,最好是闹得越大越好,并且以安全为名,增加了不少限停措施,放些隔离桩、石球等等,而随着业主入住的增多,路边停车越来越难,有的业主找人托关系,开发商来个顺水推舟,八折九折买了些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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