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若干政策措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制定出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就是要进一步推动在金融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压实金融领域相关管理部门、金融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落实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
金融领域,治党需“严”如铁,不容丝毫松懈!金融领域,历来是国之重器,亦是风险易发多发之地。治党需“严”如铁,在金融领域更是如此。要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在金融领域的重大意义,不仅关乎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更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稳定与繁荣。首要任务是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金融从业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金融工作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还要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提升金融监管效能。对于金融领域的腐败现象,要坚决予以打击,决不姑息。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金融行为,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和蔓延。还要注重金融创新的引领和推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引下,推动金融领域的创新发展,不仅能够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还能够增强金融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为国家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金融工作,党建需“引”如灯,照亮前行方向!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需要建立健全金融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方面,要推动金融机构党组织建设,完善党组织工作制度,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党组织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员工增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观,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要加强金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加强对金融机构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和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金融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确保金融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完善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金融政策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等相协调,形成合力。同时,要加强金融监管体系建设,提高金融监管的穿透性和有效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金融工作党建需“引”如灯、“领”如航标,通过加强党的领导、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深化金融领域党建工作等措施,推动金融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金融责任,党委需“实”如金,铸就坚实基石!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是确保金融工作落实的关键。地方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金融工作的属地责任,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推动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要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金融风险隐患,确保地方金融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是金融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上。要树立正确的政绩导向,既要看经济增长的数量,更要看经济增长的质量;既要看金融创新的力度,更要看金融风险防控的效果。通过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金融领域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委组织部向阳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