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新译》第十八章(国篇第九章)
其政闷闷,其民淳淳;
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孰知其极?其无正?
正复为奇,善复为妖,
人之迷,其曰固久。
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注解】
1、闷闷:宽厚的样子。
2、淳淳:淳朴的样子。
3、察察:严苛的样子。
4、缺缺:狡诈的样子。
5、倚:倚傍、依靠。
6、伏:隐藏、潜伏。
7、极:尽头、终极。
8、其无正:正,标准、确定;其,指福祸变换。此句意为福祸变换没有一定的标准。
9、正复为奇,善复为妖:奇,诡异不正。正的变为邪的,善的变成恶的。
10、方而不割:割,不舍弃、不伤害。方正而不割伤他人,这里引申为圆融无碍,能够在成就事情的同时,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即让制度和人之间获得平衡。
11、廉而不刿:廉、锐利。刿,割伤。锐利而不伤害人。
12、直而不肆:直率而不放肆。
13、光而不耀:光亮而不刺眼。
【释义】
当政无为,看似没有先进的制度和法令,但民众管理自然有序。当政有为,看似制定了完整齐全的法度,但民众总会寻找其漏洞。灾难啊,总是隐藏在幸福之中,而幸福也刻意隐藏在灾祸之后。谁能看透这表象背后的真谛呢?如果没有一个清净的智慧之心,正的慢慢演变为相反的一面,好的演变向坏的一面,人们对此疑惑已久了。所以圣人对此,内方外圆则不割,利益众生而不害,枉中取直而不肆,内在光明而不耀。
【释意】
有道人的思路,大局已定、小事随意。中国也有句俗话“水至清则无鱼”。只要把握好主流的意识和方向,就会形成一股强大的集体意识浪潮。即使偶尔有人取巧获得小利,很快就会发现“福兮祸所伏”;即使有人偶尔有些抱怨,但也会很快发现“祸兮福所倚”。行为和结果最终会自动校正自我的行为,如同大自然的平衡一样。圣人治国和做事,要善于用这种“冲气以为和”的平衡能量,不受“福祸相依”的影响。秉承“利益我们”的大道,恩威并施,让民众追循内心自然归道,则无为而治。
《道德经新译》第十七章(国篇第八章)
正奇妙用 无为自化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
民多利器,国家滋昏;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故圣人云:
我无为,而民自化;
我好静,而民自正;
我无事,而民自富;
我无欲,而民自朴。
【注解】
1、以正治国:正,正道,这里指公开透明,不随意变化、朝令夕改。
2、以奇用兵:奇,出奇不意,奇谋,这里指超出预料之外。
3、取天下:治理天下。
4、以此:此,指下面一段文字。
5、忌讳:禁忌、避讳、禁令。
6、利器:锐利的武器、权谋。
7、伎巧:技巧、智巧。
8、滋彰:滋,增加、繁多。
9、自化:自我教化。
【释义】
国之大事,以法治理则杂乱,以道则至简;兵者诡道也,出其不意则取胜,故用奇。事多伤力,力竭则不逮,故取天下,以无事则有余力。我为什么知道这些道理,以下面的现象:当朝者多猜忌,就有人求信而妄为;当治理越严格,则说明混乱已产生;人们多智巧,则奇怪的东西大量出现;当法令越来越多,说明钻法律空子的人在增多。所以圣人说我不需要刻意做什么,人民会自就其位;我不扰民,民自正;我不夺民,民自富;我不奢靡,百姓自然不会效仿去追求奢侈之物。
【释意】
这一章承接上面,继续分析治国之道。民众的要求很少,无非是安居乐业,所以国家只要提供支持而非限制的平台和法律,民众有道可循,自然无为而治。
很多人担心如果有人违法怎么办?不惩罚继续犯怎么办?当法律和政策的制定者用道的思想来正本清源时,会发现好的法律就像阳光和氧气,生命会自然追随。之所以惩罚解决不了问题,是因为只要犯错的方式比守法的方式更容易获得成功,就一定有人犯法。相反,守法更容易成功,傻子才去犯法。
在老子的思维中,法是维护道的运行的,违法成本高就是对违法最大的惩罚。当依靠法来惩罚坏人,而不是来支持好人,那么坏人就会花精力和时间研究法律的漏洞,利用法律的空子;而制定法律的人就要不断地弥补漏洞,以免坏人钻空子。其结果就是法越来越多,好人越来越难做。因为坏人把精力都放在研究法上面,并用漏洞来对付好人,最后好人也要花精力来研究和应付法令。老子认为,当法令用于支持好人,让好人好做,坏人不好做,民自正、自静、自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