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5大一学生死于酒吧的消息一时间传的沸沸扬扬。每个人 所持的态度也不一样。新浪上有人留言“我说这是大学,又不是保姆,又不是幼儿园”“可能是假酒。6杯鸡尾酒致命,首先大家想到的是酒量问题,实际更可能是夜总会酒的质量问题”“面子有了,命没了”......
事情起因是当夜酒吧举办了一个活动,3分钟内喝掉6杯酒则消费500元以内的单就可以免单。否则,他需要支付这6杯酒的费用,一共168元。据监控录像显示当日22点15分,他喝第1杯,22点16分,喝下了第4杯,22点18分,第6杯已明显无力喝下,他从台上晃到了台阶下,旁边桌上戴眼镜的白衣男子,主动上前与他碰杯,店内一名工作人员猛烈鼓掌,在群众的催促、煸动下,逼着他喝下了第6杯酒。22点22分,他头突然掉到前胸,双腿僵直,陷入昏迷,被同去的同学扶住拖到洒馆一角,先躺在凳子上,没几分就躺到了地上。22点58分,几个同学开始抬他,22点59分,一辆车停在酒馆门口,23点00分,他被往门口的辆小骄车上抬。23点02分,他被塞进停在酒馆门外的车里,车子离开酒馆。
发生这一悲剧我想酒馆老板,同行同学,酒吧看客应该都是有责任的。不过我想说的确是他自己!
一个已满18岁的成年人,一个有分辨是非能力的年轻人,一个考上985大学的学霸,一个父母眼中骄傲的儿子,为什么能做出如此不分轻重之事来呢?我想,酒吧一定不是第一次举办这个活动,之前举办的活动一定都很顺利,挑战者成功在3分钟拿下6杯酒,同伙人被免单。但是为什么到他这就死了呢?是因为他倒霉吗?当我们冷静下来思考过后,我想,我们都会觉得他是在自我逞强。我猜他以前没有喝过鸡尾酒,也不知道自己的酒量到底如何,也可能他是第一次去酒吧,但却不想被人看不起,于是为了面子,逞强的举起了挑战的手。我想他的自身想法是导致整件事情的重要因素!如果他没有举手,之后的事情是不是就不会发生,如果他在感到身体不适的时候停止饮酒,是不是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这还不是因为他在“逞英雄”吗?
人们常说“没那金刚钻就别揽那瓷器活”这句话我觉得用在酒桌上是相当的恰当。全国报道过那么多酒桌上死亡的案例为什么还不能敲醒我们的脑袋?都说劝酒的人可恶,难道你自己不可恶?别人让你喝你就喝吗?那别人让你去吃屎你去不去呀,不去就不是好哥们?你怎么办,你会去吗?放在酒桌上也一样啊!
拒绝喝酒这件事没有什么难以启齿的,根据自己的量,量力而为。我的大学室友,她从来都是滴酒不沾,任何人劝也都是不喝,她也会在酒桌上说,这不是面子的事情,是自身就没办法喝酒,有一次我们劝她就喝一口,她的心脏就开始加速跳,而且满脸通红,给我们都吓坏了,当时我们就没有人再让她喝酒了!但是我们在一起吃饭的时候还是会象征性的让她喝,但是她会一如既往的拒绝,但是我们也并没有因为她拒绝喝酒而疏远了她啊!
很多人都说,工作聚餐同学聚会啥的,难免会喝酒。我想说的是,我不是不让大家喝酒,而是不要逞强。记得我工作时的一个老前辈曾经跟我说,如果你的酒量是2瓶,那么在外喝酒你最多可以喝1瓶半,超过这个量要学会拒绝。我也细想过他说的话,我觉得很对!
对于喝酒这件事,我想每个人都会有每个人的看法,我也没办法去左右其他人的想法,写这篇文章只是对那些还不知道自己对于酒桌的理解的人做一个参考,如果你同意我的观点,那就去做吧!何必在意感情深一口闷,闷完没命了才真的没有了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