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中华美学精神蕴含其中,从古老的诗词歌赋到精湛的传统技艺,从庄重的礼仪规范到独特的建筑风格,都彰显着中华文化的魅力。综治工作,其核心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在这个过程中,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美学精神,能够为综治工作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
从社会治安防控的角度来看,中华传统文化中“和为贵”“仁、义、礼、智、信”等理念可以成为社会治安理念的重要支撑。当我们在社区宣传“邻里和睦”这一传统价值观时,就是在营造一种相互尊重、相互关爱的社区氛围。这种氛围一旦形成,邻里纠纷会减少,社区治安环境自然会得到改善。例如,在一些老旧小区,通过开展以传统文化为主题的社区活动,居民们在重温“尊老爱幼”“守望相助”等传统美德的过程中,增进了彼此之间的感情,原本因琐事而产生的矛盾得以化解,这无疑是对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有力辅助。
在综治工作的法治保障方面,中华传统文化同样能够发挥作用。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中的“德主刑辅”思想,提醒我们在进行法治建设时,不能仅仅依靠法律条文的强制力量,还要注重道德教化。通过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传统道德规范,提高公民的道德素养,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例如,开展“道德讲堂”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讲述古代仁人志士遵守道德规范的故事,让公民在感受传统文化魅力的同时,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这对于构建法治社会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
此外,在综治工作队伍建设中,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美学精神能够提升队伍的文化底蕴和精神气质。综治工作者通过学习传统文化,能够培养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社会责任感,在工作中更加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同时,美学精神的熏陶能够让综治工作者在工作中注重方式方法的艺术化,无论是在开展宣传工作还是在与群众沟通交流时,都能够以更加亲和、优雅的形象出现,增强群众对综治工作的认同感。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应充分发挥综治工作的平台优势,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美学精神在维护社会秩序、化解矛盾纠纷、保障法治建设、提升队伍素质等方面的价值。让传统文化与美学精神在综治工作中落地生根,绽放出新时代的光彩,进而保障社会长治久安,让人民群众在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中安居乐业。
水南街道综治中心
王翠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