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体罚或惩戒学生,从教师的角度来看,部分教师想要占据教育的主动先机,从家长的角度来看,部分家长也想占据要被教育的主动先机,不同意体罚学生,所以各抒己见,各持一词。究竟教育要从哪方面来做才是更好的教育呢?适当的体罚学生,体罚,是指通过对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我不同意。而适当的惩戒学生,我同意。
教师要占据教育的主动先机
很多教师都希望将惩戒权还给自已,因为很多孩子在经过教师多次耐心的说明教育以后,依然我行我素,教师管的轻,没有任何效果,教师管得重,又要被家长告为体罚或变相体罚,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惩戒算是“适当的、心要的、一定的”?这本来就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需要靠教师自行把握。单纯地体罚,会让教师在教育的过程中,由主动状态变成被动状态。
家长要占据教育的主动先机
家长面对教师体罚学生,肯定是不满意,别是那种因为体罚学生而受到小外伤的,家长更是咬牙切齿的反感和不满。体罚必须造成身体或心理的痛苦,不造这两种痛苦的惩罚,不是体罚,比如如教师明明知道学生脚伤,却罚他站两分钟,就属于体罚。这样的体罚学生,对于教育是丝毫没有任何作用的。家长反对教师体罚,就是因为有些体罚对于学生来说,没有起到教育作用,反而会给孩子造成不可逆转的 “伤害”。
所以,把惩戒权还给教师,而不是把体罚权还给教师,教师要分清惩戒和体罚的概念和区别,不能不用,但是更不能滥用,适当的惩戒学生,可以起到教育学生的目的,但是体罚学生,则是万万不能使用的。教师适当体罚学生,是为了把学生教育的更好,如果是这样,家长是否认同呢?
(文:月亮姐姐Nancy,图: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