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五11月19日,距离孩子送走已经3年多了,伤痛无论如何都忘不掉,但是似乎并没有那么痛了,我可以忍着眼泪面无表情得,似乎在讲述别人的故事,把事情的原委讲出来了。
那是一个寒冬。似乎是深秋季节,枫叶夹杂着别的什么品种的树叶落了一地,金灿灿的,风一吹刮起来又掉下去,轻轻地落在地面,美则美矣,心情却好不起来。
经人介绍我认识了他,长相尚可,身材尚可,工作尚可。一切都恰如其分恰到好处。第一眼认定可以的人,他就是可以。这是我的看人法则。第一眼觉得不是未来伴侣,再怎么发展,我的心都不会被暖热。
第一眼就有想和他结婚生子的冲动,那就是了。会重蹈覆辙吗?我犹豫了……
到底经历多少才能经营好自己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