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面的工作千篇一律,热爱的事情万里挑一。 ” 活着,容易,难的是知道自己应该如何更好的活着!
看完这本书,突然让我联想到自己最爱的一首诗:“未选择的路 ”
-------罗伯特·弗罗斯特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择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条小路上
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呵,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书中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像诗人一样,选择了一条孤寂的路。我佩服他的勇气,人到中年居然可以重新来过。舍弃妻子儿女,去追求自己所热爱的艺术(画画)!比起那些每天麻木地、乏味地活着的人,去追寻真我显得是那么的弥足珍贵!
如今,我们被各式各样的“道德”绑架,虽然,我们成为了“爸妈”眼中的听话的孩子;“老师”眼中成绩优异的学生;“老板”眼中敬业的好员工。可悲的是,我们早已让自己活成了“千疮百孔”!早已忘记了通往自由之路!早已变成了自己曾经讨厌的人!
当然,查尔斯的所作所为肯定让有些书友恨之入骨,说他自私自利,为了自己抛弃妻女,勾上了救命恩人的太太,最后,致使其自杀身亡。对亲人对朋友没有温情,整一只冷血动物!
可是,他就是这么一位特立独行的人,“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到了月亮。” 为了画画他在巴黎阁楼常常忍受:亦不腹体、食不果腹、疾病交加,若不是朋友搭救,早已一命呜呼!他并不是画画方面的天才,可是却能为了心中所爱,甘之如饴。怎能不让我折服?
本书的最后一段话如下:“《圣经》上的另一句话也到了我的唇边,但是我却控制着自己,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牧师不喜欢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域,他们认为这是有渎神明的。我的亨利叔叔在威特斯台柏尔教区做了二十七年牧师,遇到这种机会就会说: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他一直忘不了一个先令就可以买十三只大牡蛎的日子。”------结尾是太妙的讽刺,再次体现了毛姆高超的写作手法!
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2005年的毕业演讲中提到:“你必须找到自己钟爱的事情,因为做好一件事的唯一方法就是喜欢。如果你还没找到的话,那就赶快去找,不要停!”
这一观点正好与查尔斯的作为不谋而合,生活是一方面,而兴趣和热情才是推动我们前进的原动力。
近年来越来越多人,开始把兴趣和工作结合,实现了兴趣变现!如:
1.罗振宇喜欢历史,做成了一档脱口秀节目,现在成功转型为“得到”APP
2.樊登喜欢看书,做成了一个读书会,现在成为转型为“樊登读书会”APP
从今天起,做自己所想、爱自己所爱、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吧!何须在乎这么多世俗的约束和他人的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