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折旧的基本公式为:折旧额=折旧率×折旧基数
由于折旧率和折旧基数的确定方法不同,折旧方法有多种。目前我国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递减折旧法)。其中直线折旧法分为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递减折旧法)分为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
-
直线折旧法
(1)平均年限法。该法是把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价值按其使用年限平均分摊。其计算公式为:
f——年折旧率
s——预计净残值率(一般取原值的3%~5%);
T——折旧年限,单位一般为年。
D——年折旧额,单位一般为元等货币单位;
直线折旧法计算简单,因此被广泛应用。但它不能准确反映固走资产的实际损耗情况, 不利于投资的尽快回收,在出现新设备而使原设备提前淘汰时,可能由于未提足折旧而承担经济损失。
(2)工作量法。对于某些专业设备、大型设备以及运输车辆等,可按产量、工作时间或行驶里程计提折 旧。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U——给定年份生产的产量;
U——产量总数;
C——设备成本;
S——残值;
-
加速折旧法(递减折旧法)
(1)年数总和法
这种方法是以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年数与使用年数总和之比计算折旧率,再乘以应计折旧的固 定资产价值来求得各年折旧额。因为折旧率逐年递减,所以折旧额逐年减少,其计算公式为:
(2)双倍余额递减法
这种方法是用直线折旧率的两倍乘以固定资产期初净值来计算折旧费。这里的直线折旧 率不考虑残值,即双倍余额递减折旧率为f=2/T;为把固定资产原值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分 摊完,这种方法计算到一定年度后,要改用直线折旧法。当下式成立时,即从该年起改为直线折旧法。
我国财务制度规定,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到最后两年时改为直线折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