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明确规定,竞业限制限于三类人员:
1、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2、高级技术人员
3、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怎么界定第3类呢?签订协议拿了保密费用的人员,就是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了。
竞业限制的期限不能超过2年,超过部分应当无效。
在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即便承担了违约金,在竞业限制期限内还是要遵守竞业限制,也就是即使给了钱,也恢复不了自由身。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等,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可以用列举的方式,列明单位的现有或潜在竞争对手名称,竞争对手所在的区域范围等,一方面提醒员工不要到这些单位就业,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判断员工是否违反竞业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里,大部分内容都是竞业限制的细致规定。
关于思考题,退休返聘人员做研发工作,单位应该可以与其订立竞业限制协议的,只要这个退休人员属于竞业限制的三类人员,负有保密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