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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配角:林寻安妙汐

简介:她坐在会议室的主位上,翘着个二郎腿,身披褐色大衣,从容不迫的看着安妙汐“妈,你怎么来了?”安妙汐靠在会议桌上,看向她“我怎么来了,你还好意思问我!你看看你干的好事!那个林寻到底怎么回事?”“什么怎么回事?”“你还跟我装是吧?小顾都告诉我了,说你和他根本不是真心实意在一起的,你只是为了拿他当一个挡箭牌,是也不是?!”“顾锦年找你们了?”安妙汐言语中带着一丝慌张当年为了躲避家里面介绍的联姻,同时...

走到办公室,林寻小心的关上透明玻璃门。

“咱们开门见山吧,林寻,你就说这首歌要多少钱吧。”

“只要在合理的价格范围内,我会全力向公司申请的。”

王悦也不啰嗦,率先就开口了。

“要钱?”

林寻疑惑的看向他。

“难道不是吗?你这首歌就算不给我们用,随便上传到网上,那也是相当炸裂的存在,肯定能够爆火,

我明白,你是担心公司白用你的歌曲,这点你完全可以放心,我们不是什么黑心公司,只要原因说明,公司肯定会给你应有的回报的。”

“王哥,你误会了,这首歌就当我送给公司的吧,我想说的是另一件事。”

对于林寻来说,生命已然所剩无多。

给他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呢?

闻言王悦瞠目结舌,自己的耳朵没坏吧?

这么一首王炸歌曲,他免费送给公司?分文不取?

作为一个音乐经纪人,他深知这首歌的含金量。

一旦放到网上肯定会爆火,林寻也会因此收获一大批粉丝从而一炮而红。

届时,肯定会有无数的唱片公司会找林寻签订各种天价合同。

退一步来说,就算林寻不签订合同,光吃这一首歌的版权费,都足够他吃香喝辣的了。

前几年的一首《打工爱情故事》,就为创作者制造了一个亿的收入。

而林寻的这首歌曲在他看来完全不亚于《打工爱情故事》。

如此巨大的利益,他真的不要?

“林寻,你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吗?你把这首歌送给公司?”

“我之前听同事说,你不是想成为知名歌手吗,现在怎么就...”

王悦投来不可置信的眼神。

“以前确实是这样,但现在不一样了,其实我想王哥你就是想提出离职的。”

“感谢公司这几年来的照顾,跟着公司和各位同事我真的学到了很多...”

“你要离职?!”

唰的一下,王悦直接站了起来。

接连听到两个爆炸消息,让王悦彻底蚌埠住了。

刚才听完林寻的歌曲,王悦甚至脑海中已经在想着给老板说让林寻当主唱,并且把宣传资源给到他。

凭借刚刚林寻唱出的歌词,他肯定是具有爆火的潜质的。

“为什么?!是因为你伴唱的身份?”

“这点你不用担心,就凭你这首歌,我相信我可以说服老板把你放到主唱的位置上,甚至可以为你单独开创一个工作室来培养你,你一定可以红的!”

王悦不甘心,双手死死抓住林寻的肩膀。

这么一个有才华的人,他怎么可能放弃!

林寻离职,这就意味着他也失去了一个成为顶尖经纪人的机会。

“王哥,我不是这个意思...”

“抱歉,我太过于激动了...”

王悦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点过激,急忙收回了双手。

“是有其他的唱片公司对你抛出了橄榄枝了么?”

“不是...”

“那究竟是为什么?”

王悦想不明白。

“因为个人的一些事情吧,具体原因不方便透露,对不起...”

看着林寻如此坚定的眼神,王悦顿时心情跌落到谷底。

同时后悔的情绪无限被放大,说来都怪他自己,没有早早的发现林寻的才华,这才让这样的人才失去了对公司的信心。

“好吧...既然你坚持离职,我也没有阻拦你的必要,我会跟上面反应这件事情的,不过在申请流程结束前,麻烦你这几天还是照常来上班,可以吗?”

最后王悦只得无奈的点头。

“王哥你放心,这些规矩我还是懂的。”

契约精神在林寻的心中很重。

入职前合同有明确的规定,提出离职会有一段的交接期,他自然不会违背。

“唉,林寻,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以你的才华,我保证会倾尽全力帮你的。”

“谢谢王哥的心意,不过我现在确实对这些东西兴趣不大了。”

得到再次确认,王悦无话可说。

“好吧,如果你回心转意,可以跟我说,公司随时欢迎你回来。”

王悦郑重的拍了拍林寻的肩膀。

“谢谢。”

林轩点点头。

走出办公室,同事们纷纷围了上来。

“怎么样?钱的事情谈妥了吗?”

“林寻你要了多少钱?我猜至少几十万吧?”

“几十万就卖了太可惜了吧?这首歌去申请版权,然后发到网上少说赚他个几百万!”

同事们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林寻笑着摇了摇头。

“没有,其实我找王哥是商量离职的事情...”

“离职?!”

“啊,你要离职了?”

就连一向对任何事物都意兴阑珊的路漫漫此刻心中也出现了一丝心理波动。

“林寻,干的好好的为什么要离职?是工资待遇方面吗?”

路漫漫柳眉紧颦,眼色中闪过慌乱。

“没有,是个人原因吧。”

林寻不想过多透露,自己的这些事情何必让别人担忧、难过呢?

一旁的邓辉沉默不语。

只有他知道,林寻的时间不多了,他想用剩余的时间好好陪陪家人。

林寻拍了拍邓辉的肩膀,小声开口。

“别这样,开心点嘛,晚上咱们去烧烤啤酒!”

“你小子,还算你有良心,晚上可得好好宰你一顿!”

“好好好,晚上让你吃个够行了吧!”

两人又恢复了往日的嬉闹。

下班时间。

林寻和邓辉一起走出公司门。

路漫漫趴在桌子上似乎在思考什么,想了半天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辉哥,上次你不是说有个朋友是中介吗?能帮我问问有没有一些便宜的房子出租吗?”

路上,林寻缓缓开口。

“找房子?你不是跟安妙汐住在一起吗?”

“难不成这女人得知你生命所剩无几,怕你死在她家,所以一脚把你踢开?这恶毒的女人!”

说到这里,邓辉神情激愤起来。

“我早就说了,这些有钱的跟咱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为了目的都是不择手段,当时我就劝你跟她分手,你看看,果然是这个结果!”

“辉哥,不是你想的那样...”

林寻叹了一口气,不知道怎么开口。


很快一盘盘海鲜美食就被送了上来。

同事们纷纷举杯。

“来,我提一个吧,首先第一个应该感谢林寻,没有他的这首歌咱们项目不可能取得这样的成功,咱们喝一个!”

说着王悦率先将酒给喝进了肚子里。

王悦的酒量也是真狠,大家都喝的是啤酒,就他一个人整白酒。

一些女同事包括路漫漫杯中都是倒的果汁和可乐。

本来林寻是不想喝酒的,事实上他的酒量很差,平时除了跟邓辉喝点一般是滴酒不沾的。

再加上安妙汐上次明确跟他说过,不让他喝酒抽烟。

但是今天晚上安妙汐跟顾锦年约会去了,第一次两人不在一起过夜,现在总会在一起过夜了吧?

他们两人五年不见,自然有很多亲密的话要深入沟通的。

既然如此,他喝点酒应该也没什么事。

于是林寻也端起了一杯啤酒。

“没错,这杯酒咱们应该感谢林寻!”

林寻谦卑的摇了摇头道,

“大家客气了,我也只是瞎猫碰到死耗子,这其中也有大家的功劳,没有这个团队也创作不出这么完美的歌曲。”

“你小子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太过于谦虚了啊!”

邓辉拍了拍林寻的肩膀。

“第二杯酒,希望我们这个团队能够越做越好!”

“干!”

大家一边吃菜一边聊天,气氛很是和睦。

“真是可惜啊,林寻就要离职了,哎,这么好的男人可惜早就名草有主了!”

“谁说不是呢,林寻长得这么帅唱歌又这么好听,怪不得人家安总能够看上他呢!”

“这才是郎才女貌嘛!”

“对了林寻,怎么很少听你提起安总的事情啊,你身为她的男朋友肯定知道很多安总私下的事情吧?”

大家认识安妙汐都是从电视和报纸上,在大家看来,安妙汐出席任何活动或者场所,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仙女模样,都很想知道安妙汐背地里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这...安总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林寻实在不知道怎么形容安妙汐。

虽然两人住在一起,但其实对于她的私事了解少之又少,说白了他在安家只是一个类似保姆的身份而已。

“切,这还用你说,就没点新鲜的新闻吗?”

“这我不知道...”

林寻笑了一下,摇了摇头。

关于安妙汐的事情,林寻看到了总是会选择刻意回避。

他深刻知道自己的身份,过多了解雇主的私事对他并没有什么好处。

酒过半巡,大家的热情愈发高涨。

要不说酒这个东西是害人精,不少男同事涨红了脸,越聊越兴奋。

“对了,趁着大家都高兴,要不大家都来唱歌吧?”

有人提议道。

“我赞同!咱们都是制作音乐的,要不一人来一首?”

“这个主意好!我看就从林寻开始吧?他之前唱的那首歌太好听了!”

“对对对!林寻来一首!”

“来一首!来一首!”

在同事们的起哄下,林寻只得点点头。

脑海中回想起了前世他很喜欢很喜欢的一首歌。

“风吹过山——”

“船靠了岸——”

“风光呀,一点点看,”

“......”

声音传入耳中,清扬悠长的韵味四散开来。

“好烦,又加班到很晚,”

“你搭上空荡的地铁已是末班,”

“......”

渐渐地,同事们都沉迷到了歌声里面,大家都开始不知觉的用双手拍掌为林寻附音。

甚至周围吃饭的人也逐渐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林寻的身上。

歌词完全唱到了他们的心中所想。

来这吃饭的,大多都是公司白领,听见这歌声直接就绷不住了。

为了生活,天天加班到地铁最后一班,这不是苦命打工人的真实写照么?

为了能够养活家里人,大家忍辱负重讨生活,迫不得已卑躬屈膝,不知不觉间已经脱离了自己最初的梦想。

在海浦市这个国际豪华城市想要活下去,真的太难太难了。

不少人已经围了上来,还有人掏出手机开始录制视频。

这歌声太难得了!

更了不起的是,林寻的声音完全没有经过任何的乐器陪衬,仅仅是清唱都如此的动听,难以想象他要是用上专业的设备会创造怎么样的奇迹。

“好烦,接近理想好难,”

“却又还很不甘,”

“......”

“若是月亮还没来,”

“路灯也可照窗台,”

“照着白色的山茶花微微开,”

“.......”

所有人心中此时只剩下感慨。

这水平能甩舞台上那些假唱的明星一大条街...

······

海边西餐厅内。

“谁是电音之王,我是电音之王,嗷哦~”

“everybody一起摇摆!”

“......”

“怎么样?妙汐,我这首歌还不错吧?”

唱完这首歌之后,顾锦年十分自信的放下了手中从餐厅借来的话筒。

在国外,年轻人大多喜欢的都是酒吧的一些DJ和摇滚舞曲,经过国外文化的熏陶,顾锦年早已融入到国外的文化中。

创作出来的歌曲基本上都是中英文参半。

这首歌是他绞尽脑汁一个月才创作出来的,他打算明天到星耀公司后,就拿这首歌录制给公司。

这种高大上的歌曲,想必他们肯定会奉若珍宝的吧?

想到这里,顾锦年嘴角往上勾了一个弧度。

其实顾锦年唱的不算差,放到网上应该还是能够吸引一批喜欢电音的粉丝,但在安妙汐听来完全不能跟她在公司听的那首《暮色回响》相提并论。

光《暮色回响》的歌词,每一句都感觉深击灵魂,听完整个人都能够沉浸在其中不能自拔,刚开车来餐厅的路上,安妙汐就将歌曲下载到了手机上面单曲循环...

现在听着顾锦年的电音歌,她感觉脑子有点疼,好像有一些垃圾进入了耳朵。

但想到是顾锦年唱的,安妙汐强撑着笑了笑。

“还不错吧...比市面上其他人唱的好...”

“是吧?!我就知道妙汐你会喜欢的!”

“这么好听的歌我第一时间就想到给你听了,我还在想这样的歌要不要交给签约我的那家公司呢,你说我自己放到网上的话带来的利益会不会更高?”

“妙汐,你要是喜欢的话,我可以天天唱给你听。”

说到这里,顾锦年的眼神变得深情了起来。

“这些年在国外有很多人追我,其中不乏家室勋贵的富豪家族,但是我都没有同意,因为我心中始终想的是你,任何女人在我的心中都没有你重要。”

五年来,林寻表现得异常优异。

各种家务都处理得井井有条,和她相处的距离感也把握得十分恰当。

就连她的长期贫血,在林寻的细心照顾下也已经多年没有发作了。

在一起生活这么久,她早已经习惯了林寻的存在。

突然得知林寻将不久于人世,还要捐献自己的身体,她感觉很不舒服。

更让安妙汐难受的是,林寻从来没有提过这件事情。

两人相处五年,虽然没有男女感情,但朋友的关系还是有的吧?

难不成在他的心中只是把自己当作单纯的一个雇主吗?

别以为你不跟我说,我就不知道了!

安妙汐沉思片刻,拿出手机拨起了电话。

“陈院长,我是安妙汐,能帮我查一下海浦市内一个名叫林寻的病人吗?”

“我想要他的详细情况,麻烦您了。”

“安总客气了,举手之劳而已,上次您给我们医院捐献大楼,我还没好好感谢你呢。”

“我查到之后就马上联系你。”

“......”

一段时间过去。

林寻下半身系着围裙,手上端着两盘菜走出厨房。

“安总,可以准备吃饭了,我去盛汤。”

安妙汐回过神来,看向林寻。

脸色略显苍白,似乎身材都消瘦了一些。

但他阳光温和的性格未改变过,对她永远都带着尊敬灿烂的笑。

桌子上。

红烧牛肉,炒猪肝、清炒菠菜配上一碗红豆排骨汤。

因为安妙汐贫血,林寻所有的菜品都是为她特意做的。

“安总,您慢慢吃,我先回房间了,有事情再叫我。”

林寻很清楚自己的身份,五年来,从来不敢上桌和安妙汐一起吃饭。

每次都是等她吃完之后,他自己再吃。

“站住!上桌一起吃吧,我有事情问你。”

“上桌就不必了,安总您有事情就说吧,我站在旁边就好。”

五年前,签订合同的时候,安妙汐说的话他一直都在心中谨记。

“记住自己的身份”、“不要幻想不切实际的事情”、“你我只是雇佣关系”。

“我让你上桌你就上桌!”

安妙汐柳眉轻皱,语气已然带着一丝怒意。

“好吧。”

秉着雇主就是上帝的原则,林寻只得点点头。

特意挑了桌对面比较远的一个位置坐了下来,但他并没有动筷。

“你觉得我们是什么关系?”

安妙汐盯着碗中的红豆汤,拿起汤勺喝了一口。

闻言林寻一愣,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问。

想了想又释然了,她这句话无非就是再次警告他不要有非分之想,两人并不是真正男女朋友。

况且她的白月光即将回国,估计想以此开口好让自己识趣离开。

“安总,请您放心,我一直谨记着雇佣关系,从来不敢有什么非分之想。”

说完又小心的看了看安妙汐的脸色,又紧接着补充道。

“我最近还没有找到房子,如果安总要我现在就走的话也行,我可以先住我朋友那里。”

这样说应该万无一失了吧?

“我有说让你走吗?”

安妙汐脱俗的脸上生出一丝不耐烦,清澈的眼睛中带着冰冷的寒意。

“您的白月光不是马上就要回来了吗?我在这不好的吧...”

“对不起,昨天晚上不小心听到了您通电话的内容...”

林寻低下头。

在这栋别墅,安妙汐一直为她的白月光留了一个单独的房间。

里面保存着两人所有相关的物品。

林寻经常能够看到安妙汐进入那个屋子,一待就是几个小时。

出来的时候眼眶总是红红的。

刚来的时候,林寻第一次打扫房间,不小心进到了那个白月光的房间。

仅仅几秒钟,安妙汐仿佛发狂似的将林寻推了出去,并严声呵斥。

那也是安妙汐唯一一次对着林寻发火。

声称林寻要是再进入到这个房间,那她将会辞退林寻。

从那时起,林寻才明白那个白月光在安妙汐心中的地位究竟有多高。

关于他的一切东西都是其他人不能染指的。

现在白月光即将回国,他这个替代品是时候退场了。

对于这位白月光,林寻也有所耳闻。

他和安妙汐从小就是青梅竹马,两人一起长大。

比起两人相处的漫长时光,林寻算不得什么。

“那不关你的事!合同约定多久就是多久,到期之后我不会多说什么,除非你想违约。”

看着安妙汐冰冷的眼神,林寻心中一颤。

违约的话,赔偿金额将会是支付佣金的十倍。

这是个天文数字,他是万万赔付不起的。

不过仔细想想也对,安妙汐自然不想当那个违约的人。

“我明白了,我会遵守合同的,没什么事情我就先回房间了,不打扰您吃饭了。”

说完林寻站起身,朝着自己的房间走去。

看着林寻的背影,安妙汐紧紧咬了咬嘴唇,心中顿生无名之火。

自己明明是在关心他,他怎么一副不想跟自己多说话的样子?

“不吃了!你吃吧!”

安妙汐啪嗒一下将筷子狠狠拍在桌子上。

随后转身上楼。

坏了!

林寻暗叫不妙,肯定是自己偷听她的通话导致她不满了。

合同上可是有白纸黑字写了的,林寻不得侵犯安妙汐的隐私,否则安妙汐有权利辞退他。

不过这不是我自己想听啊,谁叫她在大厅打电话呢?

本来他自己的房间就离大厅很近,这也怪不得他啊。

林寻内心叫苦。

不管了,辞退就辞退吧,反正迟早都要离开的。

桌子上面的菜几乎都没怎么动,林寻将菜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冰箱。

他自己又泡了一包面。

他并不和安妙汐吃一样的东西。

毕竟林寻自己没有什么怪癖,没有吃别人剩菜的习惯。

吃完面后,林寻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研究歌曲配词。

白天,他在一家娱乐公司上班,主要负责给主歌手伴唱,也会帮歌曲填词。

上班的事情并不违反合同,这样在外人看起来也更加逼真。

看着桌子上面的一大堆草稿纸和乐谱,林寻无奈的笑了笑。

随后走到桌子面前坐了下来,看着窗口吊着的千纸鹤呆呆凝望。

“茶茶,对不起,最终我还是没有成为知名的歌手。”

“可能我很快也要来见你了...”

“在那边,我再唱歌给你听吧...”

星耀旋律娱乐公司,业务包括综艺节目制作、音乐制作、艺人培养、广告宣传等等。

而林寻所在的项目是音乐制作。

刚走进办公室内,就听到同事们杂乱无章的脚步声,大家神色慌乱,互相交谈,又匆忙穿梭。

经纪人王悦更是一脸焦急地拨打电话,似乎有什么大事发生。

“这是怎么了?”

“你不知道吗?公司里面都炸开锅了,咱们最新准备的歌曲《遗憾》主唱楚明昨天出车祸了,现在正在医院里面昏迷着呢。”

一名同事解释道。

《遗憾》这首歌曲是由著名作词家华文墨先生编写的,光这首歌公司就花了五百万的高价。

主唱楚明从早到晚足足练习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这才融会贯通,达到合作方满意的地步。

“草!他早不出车祸晚不出车祸,偏偏这个节骨眼上出车祸,这不是要我们的命吗!”

“明天晚上同名微电影《遗憾》就要上映了,要是给不到片尾歌,公司将会面临十倍的赔偿!你们知道多少吗?那是足足五千万!”

王悦发疯一般猛拍桌子,手中的电话狠狠摔在了地上。

“完了!现在一切都完了!”

给不到交付歌曲,他这个经纪人八成要被公司下掉。

他不甘心,在公司足足混了十年他才努力攀爬到这个地步,因为主唱的意外导致他下台,他真的不能接受!

实在不行只能用练习的备份录音了,不过这也不行啊,练习的场地环境杂乱,里面有很多杂音,怎么能够放到电影上面呢。

王悦仿佛抽干力气一般瘫软在椅子上。

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要不让林寻试试?我听过他唱歌,真的很好听。”

一旁的路漫漫双手撑着下巴,看着旁边的林寻。

路漫漫,工位在林寻的右边。

她穿着极为简单,纯色白衬衣,身上没有任何装饰品。

面容犹如一幅精心绘制的画卷,眉如远黛,双眸犹如清澈的湖水,鼻翼微微翕动,带着几分俏皮,

举止又透露着懒散,似乎对一切都不在意的样子。

“我赞同!阿寻唱歌真的很好听,同事们都知道的!”

邓辉也点点头,随后拉着林寻站了起来。

作为林寻的好兄弟,邓辉知道他一直渴望着一个机会能够成为知名的歌手。

但他不是为了自己出名,而是想让大家都能听到真正好听的音乐。

这时,项目里面同事的目光都聚集在了林寻身上,就连平常高傲的王悦也看向了他。

“林寻唱歌一直不错的,他有空还去街边卖唱的,我好几次遇到过,确实很好听的。”

“对啊,让他试试吧,他不是经常帮楚明伴唱吗?这些年从没出过什么岔子。”

“我赞同!”

同事们纷纷附和。

“街边卖唱的那能和正规的歌手比吗?”

王悦直接泼了一盆冷水。

“要想成为一个知名歌手不是靠着一腔热情就能够成功的,想吃这碗饭一方面得靠老天,一方面得靠天赋和努力,你觉得你自己占哪样?”

对于林寻,王悦印象不佳,甚至可以说很差。

公司同事整天都忙着努力创作,练习,而他呢?

每次到点就下班,从来没有主动留在公司加班过,这样懈怠的人真的可以吗?

“我算了吧,公司里面这么多人,其他人比我唱的应该更好的。”

林寻感激的看了一眼路漫漫和邓辉,随后摇了摇头。

今天他来公司,其实就是想提出离职。

毕竟生命所剩无多,他想在最后的时间里面陪陪奶奶,以及那个已经离去的她。

路漫漫察觉出一丝不对劲。

往常的林寻对待事情很积极阳光的啊,今天怎么感觉他多了一丝惆怅无助?

“林寻,你怎么了?是最近遇到什么事情了吗?”

路漫漫站起身靠近,璀璨的美眸中带着担忧。

一旁的邓辉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多说什么。

林寻患心脏病的事情,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他答应过林寻不要告诉任何人。

林寻不想让其他人因为他的离去而感到伤心。

“你们看看!他自己都觉得不行!”

王悦摇了摇头。

“你少说两句,你没让人家试怎么知道人家不行呢?”

路漫漫瞪了一眼王悦。

王悦瞬间安静下来。

按道理说,王悦身为经纪人,级别应该要比路漫漫大的,一般人不敢这么跟他说话。

但王悦总感觉路漫漫不是一般人,言语中总是透露着一股威压和权威,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二十几岁的女孩子应该有的。

有时候王悦都在怀疑路漫漫是不是公司总裁的千金女儿,被安排进公司内部考察之类的,不过这样的剧情确实太俗套了。

“对!我支持林寻!”

“我也支持他!”

“王哥,你就让他试试吧,就算不行我们也不损失什么。”

同事们对林寻的印象都特别好。

林寻上班见了每个人都会热情的打招呼,为人也十分阳光和善,还经常给同事带零食,这样的人谁能不爱呢?

众人意见一致,王悦也不再阻拦。

“好吧,林寻你唱两句试试吧,反正这首歌交不出去的话我也完了。”

现在索性就死马当作活马医了。

“我能唱自己想唱的歌么?”

“随便你。”

反正只是试唱而已,王悦并没抱多大的希望。

林寻点点头,从旁边桌子上挑选了一把吉他,轻轻拨动调整六根音弦。

随着手指在音弦舞动,带着磁性低沉又放松的声音从林寻身上传出。

“传说浩瀚星河有颗星星是她,”

“走出时间后仍选择留下...”

歌词开口,强烈的想念感传来,配合林寻独特的嗓音,瞬间让同事沉迷其中。

“她也许在最后的地点,在你的身边,在你的梦魇,如果看见她请别害怕,”

“神啊(高音),可不可以让我感受一下,看在我们彼此都放心不下,”

“就算一阵风一片叶一个眼神的触碰都好啊...”

唱着唱着,林寻眼睛红润。

思绪又回到了那个小山村的山坡上,两个无忧无虑的小身影在开心的嬉闹,畅谈着未来...

脑海中久散的童音响起,

“阿寻哥哥,你以后长大的梦想是什么呢?”

“我想成为一个知名的歌手,想让大家都能够听到我唱的歌,然后赚好多好多的钱,给奶奶治病...”

“好喔,茶茶支持你!阿寻哥哥你这么厉害,一定能完成自己的梦想的!”

两个小身影伸出手,紧紧牵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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