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单分类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根据提单中收货人栏的填写方式,提单可分为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收货人栏中记载方式不同,提单的转让方式也不同。相关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提单在运输和贸易中具有许多的功能,当提单在托运人手中时,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作用,在流通中提单还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将货物交给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的提单的持有人是承运人的义务。在信用证贸易中经常会碰到已签发的提单丢失的问题,承运人应综合考虑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利益,正确对待提单丢失的问题。
遗失声明的意义: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通俗来讲,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遗失者不再承担相关责任。法定的挂失和声明信息,必须在公开发行的省/市级报纸刊登。
遗失声明分为,个人证件遗失声明登报;公司证件遗失声明登报。
遗失声明是证明一个企业(个人)所丢失的物品已经是无效的了,当捡到者想要利用其进行一定的活动的时候,官方是不会受理的,这样就更好的保障了大家的资产的安全,同时也能更好的保护大家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