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關於歐洲的學術動態,國內常常是依賴英語世界與英譯本來率先得知;不過之前提到,比方齊美爾的《社會學》中譯本就比英譯本還早出版。這樣的例子其實很多,比方法蘭克福學派第三代領導人物霍耐特(Axel Honneth)在2011年出版的重要著作《自由的權利》(Das Recht der Freiheit),中譯本在2013年上半年度就在王旭老師的翻譯下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不但比2014年下半年度出版的英譯本快上一年,而且這本原文就近600頁的厚重著作,中譯本竟能在原文本出版不到兩年就率先上市,其效率實在非常非常驚人。
更驚人的是,這本書在這麼快速的翻譯出版下,翻譯品質竟然非常高。我當時德文本一出版就馬上興沖沖的全本啃完;誰知道一讀完沒多久中譯本就出來,而且品質如此之高,害我覺得早知道就捧場中譯本就好。
不過剛剛發現,中譯本有時候還是有一些小問題。這邊提一點剛剛看到比較明顯的。
德文原文:
Freiheit meint hier, wenn wir Hegel folgen, die Erfahrung einer persönlichen Ungezwungenheit und Erweiterung,die daraus resultieret, daßmeine Zwecke durch die Zwecke des anderen befördert werden. (Honneth, 2011,Das Recht der Freiheit, S. 115)
中譯:
自由在這裡被認為是--我們跟隨黑格爾--一種個人不受強制和自我發展的經驗,是很有意義的。由此可以得出結論,通過別人的目的而促成了我的目的。(霍耐特,2013,《自由的權利》,頁100)
這邊姑且不論中譯「是很有意義的」這一句從何而來(原文並沒有這一句話);比較嚴重的錯誤是我標粗體字的地方。中譯本譯為「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好像是說「自由作為不受強制與自我發展的經驗」這一句,可以推論出「別人的目的促成我的目的」這個句子(前一句是原因,後一句是結果)。但原文完全相反。原文「..., die daraus resultiert, daß....」,意思是指「自由作為……的經驗」這一句,是「通過別人的目的促成我的目的」這一句所導致的(前一句是結果,後一句才是原因)。而且,其實「通過別人的目的促成我的目的」也有點問題。原文befördern不是「促成」的意思,而是運送或進一步提升(這裡我偏好是「提升」之意)。總之,這一句我個人偏好修正譯為:
自由在這裡意指--如果我們跟著黑格爾的意思--一種個人免於壓迫以及得以擴展的經驗,而有這種經驗乃是因為我的目的能透過他人的目的而被進一步提升。
不過總的來說,這本中譯依然瑕不掩瑜,是一本當代經典的很好的中譯本,值得讚許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