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普鲁斯特的书是一件很令人着迷又同时感觉十分痛苦的事情,我读《追忆似水年华》便是如此。有人说,他敏感得像个林黛玉,实是一语中的。这种极为微观地表现内心情感的方式使我阅读时必得以千百倍于平日的细腻来体察,方能进入他所描述的那个自然世界和心灵世界,当然,他眼中的自然世界的模样完全取决于他内在情感的存在方式。
很多时候,我们被一个人吸引,都源于一双眼睛,“我”初见斯万小姐,“由于我当时不具备人们所说的‘观察力’,对她眼睛的颜色没有一个概念”,于是就将那双发亮的黑色的眼睛记为天蓝色,而他的理由是“因为她头发棕黄”。对于这种大脑下意识的判断,基于颜色?棕黄色的是大地的颜色,于是与之相配的眼睛,就应该是天空的颜色?很有趣的推断。而后面作者又写到了“如果她的眼睛不是这样乌黑——由于她的眼睛,第一次看到她时,人人都会印象深刻——,我就不会像当时那样,特别喜欢她那双在我心目中是蓝色的眼睛。”那么,留在我心里的那双眼睛的颜色,是我要刻意区别于别人心中的眼睛的颜色,而体现出她在“我”心中独一无二的形象特点,同时也让这双眼睛在自己心里带上了一种独享的私密的因颜色而起的愉悦。
这份对斯万小姐不知从何而起却深入骨髓的情感,让“我”所处的环境随之染上了“我”心境中的喜与悲对应的色彩。普鲁斯特的敏感在于他对万物的感受与对自我的发现都极为深入,于是,在语言中便体现为更加细腻的感官运用与想象与联想的联袂出演。当我听到“吉尔贝特”这个名字的时候,作者如何表达我内心的震动呢?“她在片刻前还是个不确定的形象,是这名字使其变成一个人。这名字就这样传了过来,在茉莉和紫罗兰上方传播,刺耳又清新,犹如绿色水管喷出的水珠;这名字使它穿过的空气洁净的地段湿润,并呈现彩虹色”。
当我们为学生作文中贫瘠干涩的描写而倍感头疼却苦于无计可施之时,可曾想过到名作中汲取养分?如上文中普鲁斯特的描写,就是极好的写作借鉴。爱上一个人,而爱上一座城。在作者的笔下,就是爱上一个人,而爱上一个名。爱的感觉席卷而来,听到名字,让这个人成为形象意义和符号意义结合的人,而且同时使得名字有了听觉的“刺耳”之音和视觉如水珠之态、彩虹之色和触觉如“湿润“之感。这种感官的综合体验,正是内心丰富感情的流露。
这份爱,就此在我心中横冲直撞。“这说明她不得不服从于某个人,说明她并非凌驾于万物之上,这使我的痛苦有所减轻,并使我产生某种希望,也使我的爱情变得不那么强烈。”这是“我”在看到这个心爱的人儿也有听从他人之时而产生的一种微妙的感觉。爱情的强烈由什么来决定?人们内心的情感的变化很多时候与外在的一些因素相关,如这个在自己心中高如神祗一般的爱人,在一瞬间表现出她如凡人的一面,她也不全然是高高在上,也许在自己的面前也会有听从的时刻,这种希望的突然迸现又使得“我”内心的爱情有所减弱,减弱的理由又关乎人类的劣根性,不愿意看到自己爱的人显露出“低头”之状而让内心屈服。
然而,这种感情又马上有了新的变化。“但是,这爱情很快就在我心里重新升温,犹如做出一种反应,因为我心里感到屈辱,想要达到吉尔贝特的水平,或者让她降低到我的水平。”有没有那样的时刻?我们在心里偷偷地爱上一个人,爱到绝望,因为彼此间的距离大到无法让自己靠近或让对方走近?这种爱情升温,只能让我用小孩子的拙劣伎俩故意表现对对方的厌恶或鄙视,而目的只是在绝望的内心中寻到一种阿Q般的心理平衡,或者说引起对方的注意,正如作者所写:“我喜欢她,我感到遗憾的是,我没有时间也想不出好的办法来用话刺她,使她难受,迫使她记住我。我觉得她十分漂亮,真想能往回走,耸着肩对她叫道:‘我爱您真丑、真怪,您让我实在恶心!’”作者对于人面对所爱的人情感的波动写得如此真实而又痛苦,令人感同身受。
爱上一个人,就是把自己低到尘埃里,就是让自己和对方都成为彼此眼中和心中的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