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邻居一起散步,半路上跟我说起她的同事。
节后上班不忙,同事去靠近办公楼的服饰商城逛一逛。
看中一件款式,仔细扒拉,左摸摸右捻捻,皮衣没错,货真价实。
同事每年秋冬流连皮革市场,见多识广,加上做事严谨,同事买皮衣喊她掌眼,朋友买皮衣喊她掌眼,兄弟姊妹买皮衣喊她掌眼。
熟能生巧,她不敢自诩皮革鉴定专家,但可以说,只要经过她的手与眼,皮革质量就能估摸个八九不离十。
因此,她百分百肯定,看中的这款皮上衣货真价实,售货员报出的价格却是出乎意料的低。
尽管节后甩货,但也不至于价格低到这种程度,她心中窃喜,嘴上却继续还价。人往往这个心理,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巴不得一分钱不要,免费赠送才好。
售货员认为价格已经到位,始终不肯松口,同事就与售货员拉家常套近乎,甚至说出“我就在后面这幢大楼某某单位上班,你以后有什么事情也可以找我帮忙啊!”
售货员终于答应再降一百,毕竟她在(鸡冠)上班,管理单位,山不转水转,说不定哪天有事求到人。
她拎着皮衣,欢天喜地,回到单位,跟办公室同行炫耀皮衣如何价廉物美,仿佛捡到金元宝。
没料到的是,售货员下午找到她的单位,保安拦住,电话她下楼。
这名售货员是新手,做事又毛燥,把上午卖给她的那件皮衣看错了价格,直至下午老板上班,才发现这件皮衣卖出价比进货价整整少了1100元,要售货员自己赔偿差价。
售货员请求,她要么补上1100元,要么退还皮衣。
她既不同意补价,也不同意退货,并且义正辞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出了大门,契约无形中已经形成,没有单方面撕毁的可能。
售货员先是认错道歉,接着恳求帮忙,她都无动于衷,坚持自己没有丝毫过错。
售货员好话说了一箩筐,见无济于事,拿出手机要报(井)。
她态度依旧强硬,同事劝说,领导出面,她这才松口,同时要求售货员赔偿自己半天误工费200元。
售货员只好认账,200元买个教训。
邻居说完同事这件事,问我看法,我说如果是我,肯定不要这200元。
有一种人张口规则,闭口“发绿”,冠冕堂皇的帽子一套一套,骨子里不过为自己的贪便宜找说辞罢了。
必须承认,售货员卖衣服报低了价格,确实有错在先,买主确实没有错,丁点错都没有,但我就是没办法赞同买主这种做法。
人人得遵守“发绿”,不能做违背“发绿”的事情,这个无需讨论,铁定的规则无条件执行。
但是 ,“发绿”是底线,“发绿”之上,还有道义与公序良俗,是不是也得遵守?
就事论事。
倘若这个售货员卖出去的价格远远高于成本价,显然,买主没办法讨回花出去的冤枉钱。
不可否认,商家违背基本的诚信与经营之道,作为买主,只有擦亮眼睛,谨慎又谨慎,有时候还真免不了吃亏上当。
但是,别人不讲诚信,我是不是就得依葫芦画瓢?
别人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大小便大声喧闹不排队抢占位置,我是不是也得这样?
买菜的时候 ,摊主多找了钱(纸币),买主是不是就得心安理得地接受?
半路上看到别人遗失的物品,是不是可以堂而皇之地拿回家?
因为,上述种种行为,“我”都没有错啊,没有违背“发绿”啊!
如果我是买主,就算不是鸡冠人员,也肯定不会跟人伸手讨要误工费200元。
买来便宜皮衣固然叫人欢喜,但既然商家找上门,如果觉得价格高,退还就是,一句不多讲。
如果人家上门理论,就是占人一块钱便宜,我也觉得难为情,脸上挂不住。
如果卖菜的摊主说多找我几块钱,追在我身后喊,我不得脸红到脖子下面?
谁内心没有点算计与小九九?伤面子,就不划算了。
不该占的便宜,占了,不安生,不得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