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讲过句出名的俏皮话:旧金山的夏天是我所见最冷的冬天。
这当然是小说家言,搀了演义的成分作不得真,何况还是出自一个幽默到死的人之口。不过依平常经验,它至少对了一半。可惜的是,我不晓得是哪一半。因为旧金山不同区域、不同时间的温度变化多端,其幅度之大,足可比拟竞选时和当选后的政客姿态。任何妄想给此地天气下一个绝对定义的努力,都像劝美国人吃田鸡、凤爪或狗肉,属于费时无功的劳动。
旧金山半岛连其周边被称作「湾区」。倘若把半岛比成手指,旧金山即落在指尖部位。一般来说,半岛中末端的小市镇如库博蒂诺(Cupertino,苹果公司之所在)或山景城(Mountain View,谷歌公司之所在)等气温较高,纵于春秋亦如轻暑,大概因为科技行业目前正如火如荼。而若往北向市区进发,过了圣布鲁诺山,便是另一番天地。有次五月里出门赴会,我裹紧毛线开衫,冒了晨寒瑟索钻入车内,启动空调替车窗除雾,十分钟过去方得稍许清明。待南下往硅谷行驶,则越走越暖,大半小时车程之后即可只着短袖。「蒸笼头」如我者,中午时间稍微走动额角已出微汗。返家路上则是相反的感受,忙不迭又一件件把衣服套将回去,进屋前给还嫌料峭的风一激,冷热交替,顿时在阶上打个嚏,涕泪盈盈,险些感冒。
而且就算是相同之街区,早上午后傍晚,有风无风,出太阳没太阳,「体感温度」亦大不一样。俞平伯在《陶然亭的雪》中写,「把夹衣叠起,把棉衣抖开,这就是秋尽冬来的惟一大事。」若是畏寒之人活在旧金山,大可把棉衣从年头抖到年尾。并且单衣也不能真收起来压箱底——冬天也不能掉以轻心,毕竟,燠热难堪的十二月也并非没有过。假如计划到外面去办整天的事,则须随身携带挎包,内备衣物,着而复脱,脱而复着,忙得不亦乐乎。但这样一来总归手里多个累赘,且若衣物团皱则有碍美观,可谓弊端多多。所以,怕冷又不肯多穿的姑娘若来此地,最好觅一男友同行。穿街走巷之际,觉凉意则剥其外套披于己身,一热便令他穿回随时待命,轻松快乐,应对自如。此乃妙法,切记切记。
这篇文章是《两次三番》写作计划的一部分。我视旧金山为第二故乡。《两次三番》,是关于我住这座城里数年的衣食住行和所想所感——现实中经历一次,回忆里再经历一次,旧金山又名三藩市,故有此名。文章有新有旧,写的人随便写写就好,看的人随便看看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