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完整地读老舍的小说,以前读他的作品仅限于上学时课本上的课文,和课外读物中的节选,《离婚》这篇,是用几天时间,从头至尾一字不落地看完的。
在这篇小说里,老舍用幽默讽刺的文字刻画人物的性格特征,如写老好人“张大哥”,“他长着一对阴阳眼:左眼的上皮特别长,永远把眼珠囚禁着一半;右眼没有特色,一向是照常办公。”写“老李”:“其实老李并不丑;细高身量,宽眉大眼,嘴稍过大一些,一嘴整齐白健的牙。但是,他不顺眼。无论在什么环境之下,他使人觉得不舒服。他自己似乎也知道这个,所以事事特别小心,结果是更显着慌张。人家要是给他倒上茶来,他必定要立起来,双手去接,好像只为洒人家一身茶,而且烫了自己的手。赶紧掏出手绢给人家擦抹,好顺手碰人家鼻子一下。”
再幽默风趣的文字也掩盖不了故事的沉重。小说是讲述的旧社会一群机关职员的家庭故事。“张大哥”是一切人的大哥,他热心,爱帮助别人,尤其喜欢做媒,极其反对离婚。在得知诗意的“老李”有了离婚的想法时,劝他从乡下接来家眷, 并全权代他租房子,送他家具,把别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
这么一个热心帮助别人,把别人的事都办的体面妥帖的人,自己的儿子却不争气。在儿子被捕入狱时,除了“老李”和他家的雇工“丁二爷”,别人都像躲瘟疫一样躲着他。
“张大哥”是各个时代的普通老百姓代表,他热爱生活,安于现状,在生活平平静静时安逸地享受生活,一旦被生活摧残,就像小说中描写:张大哥已经不像样子了,头发好像忽然白了许多,眼陷在坑儿里。关于媒人的一切职务全交给了丁二爷。
“老李”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知识分子代表,他心中有诗意,却也是被生活推着往前走。和不识字的妻子没有共同语言,想要追求“诗意”却又不敢迈出那一步。只能与貌合神离的妻子一起生活,屈从于“衙门”那个老怪物。但他还是一边对生活妥协一边成长,最后辞掉了怪物衙门里的差事,带着家眷和丁二爷回了乡下。
小说题目是《离婚》,最后没有一人真正离婚。力大如牛的“方墩”,像纸片人似的“牙科展览”,和有勇气私奔却还是收留浪漫回来的“马同志”的马少奶奶,一开始闹的再凶再烈,到最后不是向生计低头,就是向名声弯腰,顺从于生活的安排,得过且过。
小说的最后,是以“张大哥”的话结束全篇:“丁二是个废物!不过老李太可惜了。可是,老李不久就得跑回来,你们看着吧!他还能忘了北平?”
老李回不回北平不得而知,北平的生活是“污泥”是“怪物”,乡下的日子就会好吗?其实,每一种生活都有它的不堪和苦涩,等到看破乡下的日子,再去哪里呢?
小说的结尾,老舍给每一个人一个选择的机会。或许选择哪里都是错,选择哪里又都是对,总之选择哪种生活,都会被生活打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