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家乡三十多年了,尽管居住地是县城,比不上大都市的繁华、多彩与丰富,但与农村生话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出生至童年、少年都生活在农村的我,尽管离开那片热土三十多年,可生活的许多习性是改不了的,那是家乡情节,骨子里的乡愁。
乡音难改。从小学学拼音到高中高考拼音,再到与孩子幼儿园起一起重读拼音,二三十年的功夫按说应该能接近普通话了。本以为说、水、叔叔、老鼠等不发fe、fei、fufu、Laofu这些音,就算改掉乡土气了,可一张嘴,不论是说话、唱歌、甚至读英语都带有浓浓的乡音。外人一听就知道是什么地方人。有时出去旅游,用感觉还可以的普通话与人交流沟通,可总是被人问:你是鲁西南的?!也许普通话有些蹩脚,也许乡音是刻在骨子里的,你走的再远,可那股家乡情节是藕断丝连扯不断的。
习性难变。接受过高等教育,书读的不少,也经常出去旅游,新生事物更是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努力学习不敢拉下,又在县城生活了几十年,本以为自己身上已剥离掉了那些庸俗的家乡习性了,可一切生活习惯及其所作所为,仍参杂着乡土气息。
有时端杯子喝水、刷手机感觉最舒服的坐姿是坐在楼梯的最下面的一层台阶上。它就象小时候坐在老家门槛上吃饭、喝水一样感到安全、稳妥、舒服,还参杂着一种小时候想引起大人注意的心理。
夏天、冬天地暖的地板上,喜欢脱掉鞋子,赤脚走在上面,尽管它不象小时候光脚在泥土地上特别是在沙土地里玩耍的那种酣畅淋漓、目酣神醉,可脚一接触地板就找到一种感觉、一种感触,那是一种家乡情怀,一种恋家情节、一种筋胳的揪扯。
本性难移。泥土地里长大的我,皮性中雕刻着农村人的那种豪爽、耿直。更有在无边无际、一马平川的大平原上孕育出的那种豪放与豁达。说话、做事直来直去,不会敷衍、不会偷懒、不会圆滑、不会拍马屁、不会人前人后两张皮。有人认为这是职场的忌讳、工作的绊脚石。可我一路走来始终认为 这是朴实无华之气,高雅圣洁之魂,从容淡定之魄 ,这是最朴实的人性展现。
家乡情节,就象在一片淳朴的土地上,孕肓出种子、发芽、生根,走的再远,蜕变的再很,枝叶再茂盛,根是丢弃不掉的。有了根,才有了生命的深厚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