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推荐的一本书,读完,觉得也许更算是一本儿童读物。
书中写了一个12岁的男孩,随父母一家三口居住在丛林边的木屋中。既开垦农田种农作物,又会去林中狩猎。因为前几个孩子的夭折,所以男孩的父亲对这个唯一长大的孩子十分宠爱。倒是他的母亲会显得严厉一些。父亲会带着他一起去林中打猎,教会他分辨各种动物的脚印,也教他打猎的技巧。
书中所写的时代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传统的农场,小农经济的自给自足,地里种的,林中打的都是为了满足家庭的日常所食,很少有能拿去交换剩余物品,这也就是为什么母亲总会因为发愁一家人生计而稍显严肃的原因。西方人真能吃肉,养的猪牛,打的鹿熊野鸡,做饭的油除了猪油还有豹油熊油。读到这些时,我的胃被顶住了。
男孩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得到了一只刚出生几天的小鹿,他视为自己的宠物自己的玩伴自己的弟弟。妈妈也因为家里多了一张嘴并不时给她带来麻烦而一直不喜欢这只小鹿。
这一年中,他们经历了一场夏季大暴雨。还有当地一只叫大脚的熊偷袭了他们几次,拖走了他们家的一只大母猪,两只小母牛。父亲发怒一定要杀死这只熊。追熊的过程略有紧张,但也没有什么危险,然后就把熊打死了。
和其他外文小说一样,整本书的前五分之四都写的平平淡淡,只在最后两章写到小鹿长到一岁,已经成为一头成年公鹿。因连续吃了几次刚长出来的玉米苗,并且田边的栅栏也已拦不住它。为了让一家人不会因冬天缺少粮食而挨饿,父亲让儿子杀了小鹿。
儿子下不了手,母亲代劳,枪打偏了只打伤了鹿。后来儿子不忍小鹿受苦,补枪杀死了小鹿。
书中最后,以杀死小鹿告别了男孩的童年。
所以,书里细腻的细节描写,对丛林景色树木动物的描写,我觉得可以作为儿童读物。
也许也是因为自己的童年已太遥远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