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年后,面对屠宰场,一只引颈就戮的羊驼可能想不到,在遥远的中国,它到底有多火。
羊驼的故乡在南美洲,它的拉丁文名字是Vicugna pacos,英文名字是alpaca,在汉语里,它被翻译为羊驼。自古网络出人才,在公元2009年的某一天,一位做好事不留姓名的中国愤青网友对alpaca这个单词进行了一次全新的翻译,从此“草泥马”这个名字一下子火遍了大江南北。羊驼以其呆傻的外形,萌蠢的气质,再配上它耳熟能详的新名字,使这种生活在遥远的安第斯山麓的动物跨越太平洋,在亚洲东部引起了网友的热捧,被封为“十大神兽之首”。其实,相对于羊驼这个中规中矩的名字,我更想用它的网络昵称。不过,深思熟虑了之后,我还是决定用“羊驼”,因为这篇文章可能比较长,总不能一眼望去,满屏幕都有爆粗口的嫌疑吧?对于有兴趣读这片文章的网友来说,当看到“羊驼”这两个字的时候,你完全有理解方面的自由,你可以理解就是羊驼,当然你也可以产生别的联想。我相信,跟我默念三遍之后,你就会对这个词有清晰的立场性定义。来,大家跟我一起读,羊驼,羊驼,羊驼……
前段时间,朋友圈里有个人发了一则寻狗启事,说朋友家的牧羊犬丢了,希望从万能的朋友圈得到一些帮助,下面还配了一张照片。我瞅了一眼那张照片,一下子颠覆了牧羊犬在我心目中的那种高大威猛的形象。因为那张照片的狗没有一点阳刚之气,竟然像极了二哈。我留言问了那位朋友是不是搞错了照片,得到的回复是照片没错。我开始很费解,后来释然了,心想喊了多年的人与自然终于和谐相处的目标终于实现了,娱乐圈男明星越来越娘炮化的风潮也渗透到宠物界,连牧羊犬都开始走阴柔路线了。
中国有句古话叫“相随心生”,意思是说一个人的面相能反映出他的内心世界,我们对这种理论深信不疑,以至于把它表现在各种小说里和戏剧脸谱上,我们相信,通过看一个人的面相,能大致推测出他的性格特点甚至生活经历。如果我们用这个理论来推测羊驼,可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种呆萌的动物肯定是长期养尊处优才造就了他们这种无忧无虑的面部特征,也就是说,仅从面相来判断的话,我们可能误认为羊驼从古至今都是人类的宠物。但事实上,羊驼不仅不是养尊处优的宠物,反而长期过着牛马一般的非人生活,还差点被灭了种。你可能怎么都想不到,这种呆萌、柔弱、“手无缚鸡之力”的动物在南美洲的历史上竟然一肩挑了亚欧大陆上的马牛驴们干的工作,它要驮运东西,要被人骑,要被人剪毛,还要被人宰杀吃肉……或许,现在翻身解放了之后,跟着时髦的女主人招摇过市的一只羊驼偶尔还会想起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感慨命运的无常。
那么问题来了,羊驼如此坎坷的命运是如何造成的呢?
进化论的核心观点认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人类学会使用工具以前,羊驼同其他各种动物一样只要学会适应自然条件便可以繁衍生息,但是在人类成为地球的主宰之后,动物适应人类和适应自然同等重要,甚至更重要。在科幻电影《地球停转之日》中,基努里维斯饰演的外星人认为人类已经破坏了地球的生态平衡,他们要拯救地球,于是把各种动物都藏进宇宙飞船里,在地球上释放了一种漫天遍野的像风沙一样的物质分解地球上一切文明成果(包含人类)。很遗憾,在他们停在地球各处的宇宙飞船里,我没有看到羊驼。但是,我相信,里面会有羊驼的,因为羊驼的物种发展史之所以充满了血泪,其元凶就是我们人类。从人类发展的初期,我们就开始对羊驼的命运产生了类似于蝴蝶效应的间接影响,所以这篇文章就从人类起源讲起。
第一章:人类起源
考古学认为,大约700万年前,非洲猿的一支开始朝着人类的方向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这个时候,我们开始和其他动物分道扬镳。公元前400万到250万年前人类开始直立行走,并开始长高。直立行走的意义在于我们开始解放双手去使用和制造工具,大大增强了人类适应甚至是影响自然的能力。至于人类是如何学会直立行走的,这是一个复杂的学术问题,三言两语难以说清。一个“不想当考古学家的作家不是好诗人”的中国写手认为,是爱情让人类学会了直立行走,并赋诗为证:你来自云南元谋,我来自北京周口,我拉着你毛茸茸的小手,轻轻啃上一口,啊,爱情,让我们直立行走。这种猜想极富浪漫主义色彩,但是在那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支配人类选择的是现实主义。只有争强好胜的物种才能生存下去,多愁善感可能会给族群带来灭顶之灾。两个不同地域的族群遇到一起引起的结果往往是一个族群取代另一个族群,或者一个物种取代另一个物种,而取代的方法往往是杀戮。直到今天,我们的祖先遗传给我们的这种基因仍然在发挥着作用,即使是已经发展到了很高级的文明,我们依然喜欢自相残杀和破坏自然。
大约在200万年前,地球进入离现在最近的一次冰河期,当然,你也可以称之为冰河世纪。在这个时期,地球上大量的水都以冰川的形式存在,整个海平面大概比现在低了100多米。当时,白令海峡、英吉利海峡,日本海峡等一些著名的海峡都是陆地,亚欧大陆和美洲大陆通过白令陆桥连接在一起。白令陆桥最宽时可能达到1600公里,上面覆盖了一层厚厚的苔原。就是这座陆桥,让人类和羊驼的命运第一次联系在了一起。
一种考古学理论认为,驼类起源于北美洲,一部分沿落基山和安第斯山南下到达南美洲,有一支进化成了现在的羊驼,一部分在冰河世纪沿白令陆桥进入亚欧大陆和非洲,是现在亚洲和非洲骆驼的祖先。人类扩散的方向则相反,人类起源于非洲,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人类缓慢的向亚欧大陆渗透,并在冰河时期沿着白令陆桥进入北美洲,然后沿路基山和安第斯山南下,进入南美洲。在南美洲,人类和羊驼相遇了。
大约12000年以前,人类已经在美洲大陆完成广泛分布,也就是在这个时期,冰河世纪结束,地球开始变暖。大量冰川融化导致海平面上升,白令陆桥变成了现在的白令海峡,美洲大陆和亚欧大陆的通道被海水淹没,从那时开始,一直到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美洲大陆上的各种动植物一直处于独立发展的状态。后来的历史证明,这一状态无论对于美洲大陆的人类还是对于羊驼来说,无疑都是一个灾难,当然,首先承受灾难的是羊驼。羊驼的灾难就在于,从此以后羊驼就成了人类的奴隶,开始给人类当牛做马,做着与它的体型和速度不相匹配的工作。
我们先做一组对比,看一下同一工种的亚欧大陆动物和羊驼各自的身体条件:黄牛体重800-900千克,马1000千克,驴300-400千克;羊驼是60千克左右。看了这一组数字就明白了,让羊驼充当驮役工具,就相当于让一个弱柳扶风的萌妹子去码头扛大包,或者到工地搬砖。如果我们据此认为美洲印第安人太不怜香惜玉,不懂得风情,我们就大错特错了。那些头上插着五颜六色羽毛的土著印第安人还是有一些审美情趣的,他们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们没有别的动物可选。因为欧洲人到来之前,在长达一万多年的时期内,羊驼几乎是南美大陆可供人类驱使的体型最大的动物了。羊驼虽然是体型瘦小的萌妹子,但毕竟是成年人的体格,他们总不能骑着树懒旅行或者抓几只猴子为他们驼运东西吧。
那么问题来了,在亚欧大陆上随处可见的性格温顺的大型哺乳动物,美洲大陆为什么没有?我们先用逻辑思维来推理一下,一类原本应该有的东西没有了,原因无非有两种:第一,原本应该有,但事实上没有;第二,更新的速度比不上灭绝的速度,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若干考古学证据表明,美洲大陆的情况属于第二种。人类的捕杀和白令陆桥的淹没是造成这一结果的两大主要原因。
第二章:宇宙洪荒
大约12000年前左右,冰河时期结束,陆地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在世界范围内造成一起巨大的洪涝灾害,这一事件给幼年时期的人类造成极大的灾难和心理阴影。那个时候地球上还没有产生用来记录这一灾难的文字,当时的人以口口相传的方式一代一代的向下传播这一重大事件。三人成虎的典故大家都知道,再加上当时的人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低,面对灾害的时候经常是无所适从,他们更倾向于把自然灾害和神灵联系在一起。所以,在各个独立发展的文明发明了文字之后,几乎每一个文明都有一个或几个大洪水传说,例如中国的女娲补天、大禹治水,基督教世界的诺亚方舟,古巴比伦的《季尔加米氏史诗》等。虽然这些都是神话故事,但是神话和历史本来就相互杂糅,难以分辨。历史中往往捏造着神话(比如有位开国皇帝的父亲被一条龙戴了绿帽,有位开国皇帝出生时满院红光),而神话中往往蕴藏着历史信息。
在冰河期结束之前,人类已经在美洲大陆完成了广泛分布,同时,在这一时期,美洲的大型哺乳动物灭绝了。考古学若干证据表明,大约在15000年以前,美洲大陆同现在的亚欧大陆一样,到处奔跑着大象、狮子、野马、野牛等大型哺乳动物,但是在12000年前的时候,他们却手拉着手,一块灭绝了。直到欧洲人到达美洲大陆带来一些牲口之后,美洲才重新有了马牛羊等动物。无独有偶,澳大利亚大陆也出现了这种情况,鉴于澳洲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本文不再赘述。
美洲是人类从非洲长途跋涉完成迁徙的最后一个大陆,700万年前,人类开始从非洲出发,经阿拉伯半岛和伊朗高原,一部分进入欧洲,一部分进入亚洲,其中进入亚洲的人类继续向东向北挺近,大约在35000年前到14000年前他们踏着白令陆桥上面的厚厚的苔原到达美洲。在几百万年的迁徙过程中,人类一边在同自然搏斗,一面不断的学习和进化,他们学会了使用和制造工具,在同大型动物的斗争中,人类不再是弱势群体,相反,他们成了最危险的动物。学习是双向的,在长期的斗争中,动物们也学会了如何同人类相处。从主动攻击到忌惮再到躲避,在人类的捕猎手段越来越高超的同时,大型哺乳动物们也逐渐学会了保护自己,避免了灭种的危机。
当人类带着精致的捕猎工具和高超的捕猎技巧进入美洲大陆的时候,他们发现,那里简直就是捕猎的天堂。那里的动物肉多、“人傻”,捕杀起来起来如探囊取物一样。当然,天理昭彰,报应循环,一万多年后,当欧洲人带着枪炮进入美洲大陆面对他们的子孙的时候,跟他们现在的感想如出一辙。
在这些大型动物还没有来得及学会如何躲避人类的时候,他们已经被人类无意识的“取代”了,也就是屠杀殆尽了,然后这个时候从亚欧大陆通往美洲大陆的基因输送通道—白令陆桥已经关闭,美洲大陆再也得不到大型哺乳动物的物种补充,羊驼坎坷的命运无可挽回的被人类判定了。
当人类在美洲大陆施行“物种灭绝政策”的时候,羊驼却幸存了下来,这并不是人类被他们的长相萌翻了,舍不得下手。那时候的人类的价值标准很单纯,还没有现在这么复杂和难以理解。如果他们想驯养狗,他们只会选择能够帮忙打猎的凶猛的狗,而不会选择骄奢淫逸的泰迪和斗逼搞笑的二哈(请原谅我不懂狗,只能叫上这两种不务正业的狗的名称)。
《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恩格斯说“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这个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从人类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产生了。刚到美洲大陆的人类还在温饱线上苦苦挣扎,他们根本不会因为羊驼长相萌蠢就就对其网开一面。羊驼之所以没有被杀光,是由它的生活地点决定。羊驼生活于于亚马逊河上游海拔3000米至6500米的安第斯山脉的秘鲁中部,特别恶劣的自然环境和无处藏身的野外条件培育了羊驼极强的适应性能与耐粗饲性能,一般生活在-18℃到22℃的气温环境中,栖息于海拔4000米的高原,以高山棘刺植物为食。羊驼生活在贫瘠苦寒的高原地带,人类在低矮的平原上能够获得足够食物的同时,犯不着忍受寒冷和饥渴,带着高原反应去猎取羊驼,所以,体型也算得上大型动物,性格温顺,行动迟缓的羊驼最终在人类的“物种灭绝政策”中存活了下来。在动物的进化史上这种现象并不是个例,比如,同样行动迟缓,呆萌蠢的企鹅也在残酷的自然和人类选择中生存了下来,就在于人类犯不着冒着被冻死的生命危险仅仅为了去南极逮几只企鹅,同时,南极也没有北极熊,所以企鹅宝宝也不会被北极熊吃掉。
由此可见,一个物种(或一个人)混得好不好跟他的个人能力关系不大,关键取决于在于他的“户口”在哪。
生活在南美洲的印第安人在满足了温饱,开始“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的时候,他们忽然发现了一个尴尬的事实,那就是当他们想骑乘牲口和搬运东西的时候,却没有体型足够大且性格温顺的动物供他们驱使。马、牛、驴等动物已被他们的祖先杀光,而亚欧大陆的动物却过不来,他们只能望洋兴叹。印第安人的无奈借用余光中的一句诗来表达再恰当不过,“无奈是一湾浅浅的海峡,印第安人在这头,牲口在那头”。
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美洲印第安人只好瘸子里面挑将军,从高原上逮些羊驼下来,经过简单的驯养,凑合着用来搞驼运工作了。由于同等条件的动物只剩羊驼一种了,所以,羊驼就被他们驱使着干了在亚欧大陆好几种动物要干的工作,整天加班加点,该牺牲的时候,印第安人也不会因为他们的苦劳而手软,该放他们的血祭祀的时候就祭祀,该吃他们肉的时候就吃肉,该剪毛的时候就剪毛,既不考虑他们冷不冷,也不顾及他们害羞不害羞。
但即便是这样,羊驼的生活仍然算不上悲惨,因为他们的付出获得了印第安人的尊敬。在美洲印第安人创立的三大文明之一的印加帝国,用3种最神圣的动物代表天界、人界和地下世界。安第斯神鹰主宰天界,蛇主宰地下世界,而羊驼,就是人间世界的代表。他们认为羊驼是连接他们和神灵之间的纽带,于是在祭祀的时候,他们或者把羊驼血洒在石头上,或者把整只羊驼投进江河里,借此来祈求神灵保佑。
虽然羊驼在印第安人世界中的地位比不上牛在印度人的地位,但对于一种动物来说,能让人觉得离不开他们就是一种很了不起的成就。除了被驱使的痛苦和被杀戮的恐惧之外,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能获得足够的事物来果腹,有一片温暖的圈舍来御寒,还有足够多的机会来完成大自然赋予他们的交配权利来保持种族的繁衍生息,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其实也挺乐呵。
从6000年前被人类成功驯化之后,羊驼们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重复着自己的生活,只要印第安人还把他们看作神圣的物种,他们就能一直“乐呵”下去。但是快乐是短暂的,好日子总会有尽头,直到那一天,欧洲人来了……
第三章:工业入侵
如果人是上帝造的,那么上帝就是一个不合格的工人。他给予人有限的物质条件,却在他们的内心世界注入无限的欲望。当二者不可调和的时候,矛盾就会爆发。解决这种矛盾的方法有两种,交换和抢夺。所以,自从人类诞生的那一天起,战争和贸易就成为了人类生活的主题。在《战争之王》中,尼古拉斯凯奇饰演的尤里在做了第一笔军火交易后说:我的一生都想远离暴力,但其实我应该接近它才对,这是人类的天性,最初人类遗骸的肋骨腔中就有一个矛箭头。
自从白令陆桥被海水淹没之后,美洲大陆就一直处于相对独立的发展状态。由于大洋的阻隔,印第安人失去了与其他文明交流和学习的条件,闭门造车了好几千前。从公元前1250年开始,美洲印第安人就已开始了定居生活,发展农业生产,形成了简单的社会组织。也就是说,这个时期他们已经开始步入了奴隶制社会。但是,直到15世纪地理大发现的时候,印第安人似乎还没有走出奴隶社会的范畴,他们甚至连铁制工具都没有。在亚欧大陆一轮又一轮的技术和制度变革的时候,印第安人就在美洲大陆一圈又一圈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了几千年,就像《百年孤独》中晚年的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那样,用金子做小金鱼,做了再熔,熔了再做,循环往复,没有止境。
虽然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印第安文明始终没有获得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突破性进展,但他们取得的一些文明成果仍然让人惊叹。比如阿兹特克人发明了一种叫做“浮园耕作法”的农业生产技术,他们用芦苇编成的芦筏上堆积泥土,浮在水面,然后在新造的土地上种植作物和果树,利用树根来巩固这些人造浮动园圃,这种技术用我们现在的专业叫法应该叫“生态农业”。在美洲三大文明(玛雅文明、印加文明、阿兹特克文明)中对我们影响最大的应该是玛雅文明了,他们在科学上取得的成就让我们一直对外星文明浮想联翩。他的世界末日理论让我们在战战兢兢中度过了2012年12月21日的漫漫长夜。记得当时有人恶搞2012,说科学家发现了一个无法解释的现象,当你打开手机的计算器输入2012除以8.048按下等于号的时候,手机屏幕上都会出现机主的名字。当时的我还很单纯,我怀着极大的好奇心打开手机操作了一遍,结果发现屏幕上出现的东西是250。如果一直这样独立发展下去,印第安文明到底能发展到何种程度我们无法预料,但是,当欧洲人发现他们的时候,他们独立发展的进程就被打断了。
公元1491年的一天,一个名叫克里斯托弗.哥伦布的意大利人来到西班牙王宫,他说服了西班牙女王伊莎贝拉,从而获得了实现自己远洋航行的物质条件。哥伦布是幸运的,他所处的欧洲一直是一个分列的大陆,受曲折的海岸线和重重山岭的分割,欧洲不具备统一的自然条件。但是分列的欧洲却促使了各个国家之间进行积极的竞争和学习,欧洲人也有了很多建功立业的选择。在到西班牙之前,哥伦布曾经游说过英国、法国、意大利和葡萄牙,但统统被拒绝,但是他最终在西班牙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相比欧洲的“哥伦布们”,亚洲的“郑和们”就不那么幸运了,他们能否建功立业完全取决于皇帝一个人的态度。由于中国是一个高度统一的国家,除了报效朝廷和反抗朝廷之外,士人们没有第三条道路可选。“雷霆雨露,皆为君恩”,皇帝奖赏你是为你好,惩罚你也是为你好。永乐皇帝支持郑和下西洋,那么郑和就可以带船队远航;宣德皇帝不支持郑和,那中国的航海事业就戛然而止了,并且再无后继者。
当哥伦布带着大量财富返回西班牙的时候,在欧洲引起了巨大的轰动效应,从此以后,美洲失去了安宁。印第安人和羊驼悲惨的日子开始了。对财富有着极度狂热的欧洲人发现,遍地的黄金和“蠢笨”的印第安人对他们来说实在是一对奇妙的组合。哥伦布的成功就像一把鼓风机一样,把欧洲人内心深处的追求财富的小火苗吹成了熊熊烈火。一时间,商船、军舰、海盗船像嗜血的苍蝇一样疯狂的飞向美洲。正是得益于这一段历史,海盗迷们才能有机会欣赏《加勒比海盗》系列电影,加勒比海的西面和南面就是南美洲。当科尔特斯和皮萨罗们到达美洲面对印第安人的时候,就像1万多年前印第安人的祖先面对美洲的本土大型哺乳动物一样。他们的战马、钢刀、盔甲、枪炮对印第安人的木质和石质武器而言杀人效率有天壤之别。何况,他们还带去了天花、流感、麻疹等传染病。由于美洲大陆一直是处于独立发展的状态,所以印第安人对这些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传染病毫无抵抗力。并且,印第安人对欧洲人的狡诈性格毫无心理准备。结果,科尔特斯用600人就征服人口1500万的阿兹特克帝国,他的后继者皮萨罗用160人就征服了600万人的印加帝国。
屠杀加传染病,终于造成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种族灭绝。据说,因为各种疾病和屠杀而死的人占当时美洲总人口的90%以上。在欧洲人对印第安人实行“种族灭绝”政策的时候,羊驼也受到了牵连。西班牙人来到南美洲时,很快就发现了羊驼与当地土著文化不可分割的关系。为了杀人诛心,西班牙殖民者决定对羊驼下手。据统计,仅仅在1617年一年的时间,西班牙人在利马教区就没收了印第安人的近4000只羊驼。他们同时还对“手无寸铁的”羊驼进行了野蛮的大屠杀。有90%的羊驼被杀戮,横尸遍野,几乎灭绝。但在不合适人类居住的阿尔蒂普拉诺高原,少量的羊驼幸存了下来,为以后羊驼种族的再次繁荣保存了宝贵的“革命火种”。
“户口”的重要意义再一次凸显了出来。
第四章:和谐世界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在宗主国的长期压榨下,南美洲的民族意识逐渐觉醒。19世纪初,受法国大革命和北美独立战争的影响,拉丁美洲独立战争拉开了序幕。在拉美独立战争中,出现了两位英雄人物,玻利瓦尔和圣马丁。玻利瓦尔由北向南解放了委内瑞拉、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等国家,圣马丁由南向北解放了阿根廷、智利和秘鲁,最后两支军队会师于厄瓜多尔。1822年7月25日,玻利瓦尔和圣马丁在厄瓜多尔首都基多进行了为期3天的秘密会晤,之后,圣马丁主动引退,南美独立战争的军事指挥权由玻利瓦尔负责。1826年1月,在西班牙军队撤离秘鲁的卡亚俄港之后,南美独立战争结束了,南美大部分国家开始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
南美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战争结束了,诺亚方舟里幸存下来的白鸽从远方衔来了橄榄枝,南美人民终于迎来自己期盼已久的和平岁月。从此刀枪入库,铸剑为犁,大地鲜花盛开,孩子们脸上的笑容像花儿一样绽放。
羊驼的好日子也到来了!
一部分羊驼从苦寒的阿尔蒂普拉诺高原重新回到久违的平原地带,“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面对着被先辈们的鲜血染红的土地,曾经的种种苦难就像一杯苦涩的酒,让羊驼难以下咽。还好,重新当家做主的南美人民对羊驼的感情依然深厚。此时,欧洲人走了,但是他们带来的马匹、牛等大型哺乳动物却落地生根了,这些在美洲大陆缺席了一万多年的动物重新回到了这片美丽富饶的土地。羊驼终于卸下了肩上沉重的担子,把原本不应该属于他们的工作重新还给了这些“牛高马大”的大力士和长跑健将。羊驼一般不再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了,而是术业专攻于毛和肉,以及卖萌。
目前羊驼主要集中于南美西部,其中秘鲁占了全球数量的一半以上。据说羊驼在秘鲁随处可见,你如果有机会去秘鲁旅游,就能随时随地和“神兽”合影。但合影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动作要轻巧、温柔,不要让羊驼受到惊吓或者感受到敌意,否则,它们会喷你一脸的唾沫。脾气好不等于没脾气,温顺如羊驼者也有底线。
南美的法律大都脱胎于宗主国的法律制度,而葡萄牙、西班牙、法国、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又比较注重动物福利。例如在德国,在变成猪肉制品之前,猪的日子都过得非常悠闲惬意。德国相关法律规定:猪农每天至少花20秒跟每一头猪相处,猪应该有两三个木头或稻草玩具做消遣,每头猪都必须接触到阳光,以免心情忧郁,猪舍里的排水沟不能挡路,地上必须铺上胶垫或稻草,必须设立医疗区,让生病的猪能够安心养病……屠宰之前先给猪“蒸一次桑拿”,桑拿房要播放音乐,其间,给猪喝一种美味的类似于安眠药的营养液,让猪在美梦中睡过去……
我不知道美洲的羊驼能不能享受这样的动物福利,但是,在南美洲,羊驼的圈舍里是普遍配备有空调,让它们能够悠闲的度过炎热的夏季,这待遇比我刚毕业的前几年都要好。此外,羊驼的主要食物来源是草,养殖户都会为羊驼配备专门的草场。草场是露天的,所以不愁晒不到太阳。草场里安装有自动饮水系统,只要不是下雨天,羊驼便可以悠闲的在草场上散散步,吃吃草,晒晒太阳,品着茶水(主要是水),享受着“人生”的美好时光。
羊驼的生活就是这样,如果没有特殊的“人生际遇”,羊驼就会这样碌碌无为的度过自己的一生。个别走运的羊驼会被一些国家买走,放进动物园里供人参观,变成靠“颜值”吃饭的“演员”,之所以说是靠颜值而不是演技,是因为羊驼们确实没有什么演技,眼睛以下基本上没有表情变化。更走运的羊驼会被中国的一些特立独行的女土豪买走做宠物,穿上马甲跟着女主人招摇过市,从此走上“人生巅峰”。而这些机遇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对于大部分羊驼来说,人生就像玻璃杯里的白开水,淡而无味,并且一眼就能看穿。同人类一样,羊驼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也要受客观条件的制约,“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他们的命运并不能自己掌控。他们没有能力“扼住命运的咽喉”,只能默默的接受目前的人类为他们安排的命运,高高兴兴的过好当下的每一天,毕竟“人生”最重要的就是开心。或许现在南美某块草场上有一只羊驼正在一边嚼着草,一边悠闲的晒着太阳,回忆着生活中美好的往事,偶尔还会想起自己曾经调戏过的几只母羊驼,然后,嘴角上扬,眼角泛起一圈细碎的鱼尾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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