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看着就会湿了眼眶。这本书,我看了两次,第一次看到第三章就打算放弃了,因为这本书的作者十分啰嗦,简直不知道他要讲什么,似乎是围绕一个画家进行的评价与论述,你以为他会一直以这样索然无味的表述方式表达到书的结尾。所以几次三番我看着的时候进入梦乡,如果不是对于外国作家的小说一贯作风有所了解。如《杀死一只知更鸟》《白夜行》等等作品进程相当缓慢,我早已会失去耐心。
然而当我看到第五章时就已经无法放下了。思特里克兰德,一个勇敢的人。当他生活在伦敦时,和我们没有任何区别,甚至一个过的相当不错的经纪人,家庭幸福,妻子两个孩子,过着很多人不可企及的生活,然而一样可有可无。书中一直传达我们每个人都可有可无。然而,这个怪人在37岁高龄抛妻弃子的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去了,去做一个艺术家,一个画家。即使露宿街头,即使食不果腹,即使如同一个幽灵一般在街头游荡,也从未后悔过。所以我对他的以后生活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这一点我和作者一直保持共振。
书中对他突然的觉悟没有任何逻辑解释,我觉得甚好,我一直相信,他们。不是他一个,是受了神的感召,为这个世界留下一些启示。就像他所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书中同样提到一个医生本来留在自己已经混得不错的地方,一定会风生水起。但是他却在半小时的时间,突然觉知,明白了这不是他要的生活。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每个人来这个世界,一定是带着自己的任务来的。有些人很早就觉知了。有些人,如同我们,大多数人。可能会迷茫的过这一生,一辈子都无法找到自己的任务。
我在他祸害了朋友的家庭时,觉得他确实是一个十足的粗俗的混蛋,以德报怨。占了朋友的妻子又不善待她,导致她自杀而亡。然而,艺术家总是以自己任务实现为判断标准,如果这个人妨碍他,他一定会离开。虽然他一直说,自己对女人不感兴趣,可有可无。对他的最后一任妻子的评价是,她不会妨碍我,她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他这是找到了一个真正理解他的女人啊。
他很早就告诉作者他将会去一个安静,优美原始的峡谷,果然他最后的归宿确实在那样一个原始,纯粹的安静的伊甸园中。
生有时辰,死有地。我在想,如果对当前生活不满,是否应该毅然决然的抛弃呢?抛弃了去哪里?如果直到去哪里?我想抛弃也不在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