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大王庄的晨雾
作者:赵同
叶凡又一次敲开了程林里那扇漆皮剥落的房门。
张世凤将他让进屋,屋里还是老样子。白炽灯泡散发着昏黄的光,勉强照亮狭小的空间。她示意叶凡坐下,自己转身去倒水。那只印着红色牡丹花的搪瓷缸子被轻轻放在他面前,热气袅袅升起。
“上次说到哪儿了?”她在他对面坐下,双手拢在膝上,眼神平静地望过来。
“说到大伯小时候,在大王庄,第一次听见琴声。”叶凡按下录音笔,轻声提示。
“对,大王庄。”张世凤点了点头,目光掠过叶凡肩上沉甸甸的琴袋,仿佛透过它看见了别的什么。她沉默了片刻,像是在从记忆那口深井里,再次打起一桶水。那水浑浊,沉淀着时间的泥沙,需要静置片刻才能看清。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下,路灯的光晕透进来,在她脸上投下柔和的阴影,仿佛时光本身在抚摸她的皱纹。
“大王庄那会儿,不是现在这样。”她开口了,声音平缓而清晰,“是一片望不到头的平房,灰瓦顶,土坯墙,一家挨着一家,胡同窄得像肠子,两个人并排走都费劲。下雨天,泥浆能没到脚脖子。你大爷家住在最里头,门牌号我都记得,大王庄三条九号。是个巴掌大的小院,其实就三间正房,住了满满一大家子人。”
“您去过?”
“去过一次,结婚前。后来就拆了,临时搬到李公楼了。”她顿了顿,“但听你大爷说过很多次。他记得清楚,像刻在脑子里。尤其是五岁那年的早晨。”
晨雾像熬得过头的米汤,又像扯碎的棉絮,从海河那边无声无息地漫过来,淹过大王庄低矮的、参差不齐的屋顶。瓦片上凝着一层白霜,在将明未明的天光里,泛着清冷的微光。五岁的李鹏程被尿憋醒,从热被窝里钻出来。炕那头,弟弟妹妹们还蜷在一起熟睡。他趿拉着那双露了大拇趾的破布鞋,摸索着穿过黑暗的屋子,走到院子角落那个用木板和席子围起来的茅房。
茅房简陋,木板缝隙很大,能看见外面自家种的那点菜,白菜还包着心,蒙着一层白霜。他尿完,抖了抖,提上补丁摞补丁的裤子往回走。清晨的寒气让他打了个哆嗦。
然后,他听见了声音。
从大哥李鹏举那屋传出来的。吱吱呀呀,像是夏天树上的知了叫,但又不一样。更绵长,更……好听。像一根细细的丝线,在晨雾里颤巍巍地飘着,挠得他耳朵眼儿发痒。他蹑手蹑脚走过去,扒着门缝往里瞧。
屋里很暗,煤油灯还没吹熄,豆大的火苗不安分地跳动着,在墙壁上投下巨大摇曳的影子。大哥李鹏举坐在炕沿,腿上搁着一个模样奇怪的木头盒子,枣红色的,油亮亮的。盒子上架着一根直直的棍子,棍子底下绷着几根细线。大哥的手握着棍子,在线上来回拉。那奇妙的声音就是从那儿发出来的。
“哥,这是嘛?”他忍不住,推开门,探进半个脑袋。
李鹏举抬起头,二十岁的青年,在中学教外语,戴着圆框眼镜,斯文白净。他笑了笑,招招手:“进来,外头冷。这叫小提琴,西洋乐器。”
“能让我摸摸吗?”
“现在不行,弦紧,怕你手嫩,弄断了。”李鹏举把琴小心地放回琴盒,招手让他到跟前,“摸摸盒子吧。”
木盒子光滑冰凉,上面有漂亮的水波纹路。李鹏程伸出冻得通红的小手,小心翼翼地摸着,不敢用力,怕摸坏了。
“这是哪来的?”
“学校借的。教音乐的陈老师回上海探亲,琴暂时放我这儿保管。”李鹏举揉了揉弟弟刺猬般的短发,“想学吗?”
李鹏程用力点头,点得像小鸡啄米。
“那你得先长大。这琴啊,得胳膊够长,手指够有力气才行。”李鹏举站起来,重新拿起琴,“来,哥给你拉一段,你听听。”
他重新架好琴,下巴轻轻抵住琴托——那琴托是旧的,皮革已经磨损。右手持弓,悬在琴弦上方。他深吸一口气,然后,弓子落了下去。
第一个音符流泻出来的瞬间,李鹏程愣住了。
那不是知了声。那是……他说不上来。像早晨屋檐下融化的冰凌滴水,叮咚一声;又像是隔壁王奶奶纺车转动时,棉线拉长的嗡嗡声;还有点像他模糊记忆里,亲生母亲哼过的、早已记不清调子的摇篮曲。声音颤着,在晨雾弥漫的、清冷的屋子里盘旋,撞到糊着旧报纸的土坯墙,又软软地弹回来,和原来的声音叠在一起,生出更多的回响。
李鹏举拉的是《渔光曲》。简单的旋律,但对于一个五岁、从未真正听过音乐的孩童来说,已经足够构成一个崭新的、不可思议的世界。他站在那里,赤着脚,忘了冷,一动不动,连呼吸都屏住了。直到最后一个音符如同游丝般消散在空气里,余音似乎还在房梁间缠绕不去。
“好听吗?”李鹏举问。
李鹏程说不出话,只是拼命点头。他的眼睛在昏暗的光线里,亮得像两颗骤然被擦亮的星星。
“那就记住这声音。”大哥说,语气温和而郑重,“等你能学了,哥教你。”
从那天起,李鹏程的生活里多了一桩雷打不动的事:每天早晨,只要听见大哥屋里有琴声响起,不管在干什么,他都会立刻放下,蹑手蹑脚跑过去,扒着门缝听。有时候是清晨,有时候是深夜。他记住了那些旋律的轮廓,虽然不知道名字,但能在心里笨拙地哼出来。那声音像一束光,照亮了他贫瘠灰暗的童年。
但他没有琴。大哥那琴是借的,半年后陈老师回来,就还了回去。家里也绝不可能给他买——父亲在街道副食店当会计,一个月工资四十二块五毛,要养活一大家子九口人:父亲,继母王氏,大哥,大姐,他,还有后来继母生的两个弟弟、两个妹妹。九张嘴,挤在三间低矮的平房里,日子紧巴得能拧出水来。
1957年,他八岁。继母生了三弟,家里更挤了。他的铺盖从屋里挪到了过道——用两块不知哪捡来的旧门板搭在两条长凳上,铺上已经板结发硬的旧褥子,就是他的床。过道窄,放不下柜子,他仅有的两身换洗衣服,就叠放在枕头边。冬天,穿堂风像刀子,他得把脑袋蒙在被子里才能睡着。夜里,能听见隔壁邻居家收音机咿咿呀呀的戏曲声,能闻见木板搭的茅房飘来的、经年不散的气味。
但也是在那年,大哥用参加工作后第一个月的工资,买了一把二手小提琴。琴身上有个模糊的“鹦鹉”商标,琴身有裂纹,用鱼胶仔细粘补过。不贵,九块钱。大哥把琴递给他时说:“鹏程,这把给你。等哥攒够了钱,再买把好的。这把旧的,你先练着手。”
李鹏程接过琴时,手抖得厉害。琴很旧,漆掉了许多,指板上有深深的指痕,是上一个主人留下的印记。但在他看来,这简直是世界上最珍贵、最漂亮的宝贝。
他没有地方练琴。屋里太小,弟弟妹妹要睡觉。院子里也不行,左邻右舍挨得太近,琴声一响,准有人开窗骂街。最后他找到了一个地方:胡同口的电线杆底下。那里有盏路灯,昏黄的光,夏天蚊子成群,冬天寒风刺骨。但空间够,晚上九点以后,邻居们都睡下了,他可以蹑手蹑脚溜出来,练上一会儿。
继母王氏,默默给他缝了一个琴套,用的是家里一条旧床单改的,蓝白条纹。又不知从哪儿找来一块破棉絮,垫在琴盒里。“别磕着碰着。”她说话声音总是很轻,低着头,手里永远有忙不完的活计:补袜子,纳鞋底,择野菜,糊火柴盒。她是个典型的山东女人,逃荒来的天津,个子不高,身形瘦小,话少,手脚却麻利得惊人。
王氏嫁过来时,李鹏程的生母刚过世半年。街坊邻居私下都说,后妈难当,尤其前头还有三个半大孩子。但王氏从没打过骂过他们,饭桌上,总是先给三个大的夹菜,然后才轮到自己亲生的。李鹏程记得,有一年冬天他得了重感冒,高烧不退,王氏守了他整整一夜,用湿毛巾一遍遍给他敷额头,隔一会儿就换一次。天快亮时,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看见继母趴在炕沿上睡着了,手里还攥着已经温热的毛巾。
“你王奶奶(李鹏程的继母)是个好人。”张世凤在昏黄的灯光下说,声音平静,“你大伯总念叨,没有他继母,他长不大。更别说学琴了。那时候穷,吃都吃不饱,谁还顾得上这个。可继母从来没说过‘别拉了,不当吃不当喝’这种话。”
她站起身,走到那个老旧发黄的冰箱前,拿出馒头和剩菜。“在我这儿吃吧。没什么好的,就馒头,剩的熬白菜。”
叶凡本想拒绝,但看见她已经动作起来,便点了点头。
晚饭简单到近乎寒素:两个戗面馒头,一碗中午剩下的熬白菜——白菜熬得稀烂,几乎看不见油星,只有几粒花椒飘在上面。还有一小碟自家腌的萝卜咸菜,切得细细的。张世凤把白菜热了,端上桌。又拿出两个碗,盛了两碗稀薄的小米粥,粥汤清得能照见碗底的花纹。
他们面对面坐着吃饭。屋子里很安静,只有咀嚼馒头的声音和筷子偶尔碰到碗边的轻响。叶凡吃着馒头——是那种老面馒头,扎实,有嚼劲,带着淡淡的碱味儿,需要仔细咀嚼才能下咽。白菜虽然寡淡,但热乎乎的,吃下去胃里泛起一丝暖意。
“你大伯就爱吃这种馒头。”张世凤咬了一口,慢慢嚼着,眼神又有些飘远,“他说,小时候家里蒸馒头,一掀开那口大柴锅的木头锅盖,白花花的热气‘呼’地扑一脸,那麦子的香味儿,能记一辈子。那时候觉得,世上最好闻的味儿,就是刚出笼的馒头香。”
她顿了顿,咽下口中的食物,声音低了些:“后来他长到十三岁,那件事……就发生了。为了一把琴。”
1962年冬天,那是众所周知的艰难年份。
粮食定量,副食稀缺,人人都觉得饿。李鹏程十三岁,正是半大小子吃死老子的年纪,每天肚子里像有个空洞,怎么填也填不满。学校下午常常没课,他就和同学去郊外挖野菜,捋榆钱,捡地里收割后遗落的薯根。运气好能找到些马齿苋、灰灰菜,拿回家,继母用水焯了,拌上一点点珍贵的盐和酱油,就是一道能下饭的菜。
一个周六下午,他和同学闲逛到委托商店——那时候叫“信托商店”,卖各种二手货的地方。他们没钱买,就是看,过过眼瘾。看那些可望不可即的东西:旧自行车,旧收音机,旧手表,旧皮箱。在柜台最里面的角落,他看见了它。
一把小提琴。
挂在玻璃柜台后面的墙上,深棕色的琴身在店内昏暗的光线下,幽幽地泛着光。琴头雕刻着简洁的纹路,弦轴是普通的木料。琴弓单独放在一个狭长的盒子里,马尾毛有些稀疏但还算整齐。旁边有一个小小的标签,用钢笔写着:“天津鹦鹉,35元”。
三十五元。
李鹏程知道这意味着什么。父亲一个月工资四十二块五,大哥教书,一个月五十六块。这把琴,几乎是父亲一个月的工资。对于这个家庭来说,这是一笔巨大的开销。
他像被钉在了原地,站在那里看了很久,直到同学不耐烦地拉他走。回到家,他脑子里全是那把琴的样子:流畅的曲线,深沉的色泽,琴头上那只模糊却清晰的鹦鹉标志。晚上睡觉,他梦见自己抱着那把琴,站在一个光芒四射的舞台上演奏,台下坐满了安静聆听的人。
但他知道,这不可能。家里不可能拿出这么多钱给他买琴。大哥那把旧“鹦鹉”已经够用了,虽然音色发干,虽然琴颈因为受潮有点弯。
然而,欲望的种子一旦落下,就会在心底最贫瘠的土壤里生根发芽。他开始想方设法攒钱。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怎么攒钱?他没有收入。
他捡废铁——那时候全民大炼钢铁虽已过去,但废铁依然能卖钱。一公斤废铁三分钱。他每天上学放学的路上,眼睛就像扫帚,在地上仔细搜寻:生锈的铁钉,断裂的铁丝,破损的铁皮,甚至半截旧钥匙。捡到了,就宝贝似的装进书包。攒一个星期,能攒两三斤,拿到废品站,换回皱巴巴的一毛钱。
他还糊纸盒。街道工厂发外活儿,糊一百个药盒,给五分钱。他把材料领回家,晚上就在过道里,借着胡同口路灯透过窗户的那点微光,刷浆糊,折纸板。手指常常被黏糊糊的浆糊粘住,撕开时扯掉一层皮,生疼。糊到深夜,困得眼皮打架,头一下一下往下磕,但想想墙上那把琴,咬咬牙,又继续。
最难的一次,是粮店卸车。粮店新到了十吨面粉,需要人力从卡车上卸下来,搬到仓库。招临时工,卸一袋给一分钱。李鹏程去了,谎报年龄说自己十六岁。管事的打量着他瘦小单薄的身板,满脸不信:“你这小体格,扛得动吗?一袋五十斤呢!”
“扛得动!”他挺起瘦弱的胸膛。
或许是缺人,管事的还是让他上了。
面粉袋压在肩上,像一座沉甸甸的小山。他咬着牙,憋着一口气,从高高的卡车挡板边,踉跄着扛下来,一步一步挪向几十米外的仓库,码好。一袋,又一袋。汗水很快湿透了补丁摞补丁的褂子,流进眼睛,又涩又疼。后背的衣衫湿了又干,结了白花花的盐渍。扛到第三十袋时,他腿一软,膝盖磕在了地上,面粉袋差点砸到脚。管事的在远处骂:“不行就滚蛋!别耽误事儿!”
他一声不吭,爬起来,拍拍膝盖上的土,抹一把脸上的汗,继续扛。
那天下午,他咬着牙扛了八十袋。挣了八毛钱。手心里磨出了好几个血泡,晚上回家时,血泡破了,流血流脓,粘在衣服上。继母王氏看见了,什么也没说,默默地打来一盆热水,让他泡手。然后用针在煤油灯的火苗上烧一下,小心地给他挑破水泡,涂上紫药水。紫药水涂在破皮的伤口上,刺痛钻心,但他紧紧抿着嘴,没吭一声。
“疼吗?”继母低声问。
他摇摇头。
王氏轻轻叹了口气,用粗糙但温暖的手摸了摸他汗湿的头发。“傻孩子。”
就这样,一分,一毛,像燕子衔泥般积攒。捡废铁卖了四块二,糊纸盒挣了三块八,卸车挣了八毛。还有其他零零碎碎:帮邻居跑腿买趟东西,夏天卖过几天冰棍,冬天去煤厂捡过煤核……到了1963年春天,他攒下了十一块五毛三分。
还差二十三块多。
绝望像冰冷的潮水,渐渐漫上来。照这个速度,他还要攒很久。很久以后,那把琴可能早就不在了,或者,他这点微薄的希望,早被日复一日的困苦磨灭了。
转机并没有出现。日子一天天过去,那把挂在委托商店墙上的琴,成了李鹏程心头一根柔软的刺。他几乎每周都要绕路去那家店,隔着玻璃,看上几眼。琴还在那里,深棕色的琴身,在昏暗的光线下像一个沉默的、遥远的梦。标签上的“35元”数字,像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
大哥李鹏举结婚了,婚礼简单而热闹。大哥用新买的小提琴和会弹风琴的新嫂子合奏。李鹏程在台下听着,心里涌起复杂的情绪——他为大哥高兴,却也感到那把自己渴望的琴,似乎离自己更远了。大哥有了新的生活,新的责任,那把他曾许诺的“更好的琴”,在现实的重压下,变得缥缈起来。
婚礼后,李鹏程依旧去委托商店。一个春天的下午,他再次站在那个熟悉的柜台前。琴还在。他隔着玻璃,仔细地看着它:琴身上有一道极其细微的木纹,在某个角度会泛出柔和的光泽;琴头旋首的曲线优雅而克制;琴弦紧绷着,仿佛随时准备歌唱。他想象着手指按在指板上的触感,下巴抵住琴托的踏实,琴弓划过琴弦时那清亮的振动。
他站了很久,久到售货员——那个头发花白的老头——都注意到了他。老头从老花镜上方看了他几眼,没说话,继续整理着手中的票据。
李鹏程的手伸进口袋,紧紧攥着那个洗得发白的手绢包。里面是他全部的积蓄,十一块五毛三分。钱被他的体温焐得发热,汗湿了。
终于,他深吸一口气,转过身,离开了商店。
春天的阳光很好,暖洋洋地照在街道上。路边的杨树叶子哗啦啦响,像是无数细碎的掌声。但他听不见。他低着头,慢慢地走着,怀里的手绢包沉甸甸的,又轻飘飘的——沉的是它代表的艰辛,轻的是它面对那个“35元”标签时的无力。
回到家,继母王氏正在院子里晾衣服。看见他垂头丧气的样子,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又去看琴了?”
他点点头,没说话。
王氏沉默了一会儿,湿漉漉的手在围裙上擦了擦,走过来,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攒着吧,”她的声音很低,却很清晰,“日子长着呢。琴在那儿,跑不了。钱,一点点攒,总能攒够。”
李鹏程抬起头,看着继母被岁月和生活打磨得粗糙却平和的脸。她的眼睛里没有安慰的空话,只有一种认命般的、坚韧的温柔。
那天晚上,夜色深沉后,他依旧溜到胡同口的路灯下。
打开大哥给的旧琴盒,取出那把有裂纹的小提琴。琴弓擦上松香,金色的粉末在昏黄的灯光下飞舞。他架好琴,下巴抵住那个用旧皮鞋底改的琴托。
弓子落在弦上。
声音依旧是干的,有点哑,琴颈的弯曲让高音区总是微微走调。但今晚,他拉得格外用力,格外专注。简单的音阶,重复的练习曲。琴声在空旷的胡同口飘荡,撞在斑驳的砖墙上,又折回来。
他闭上眼睛,想象自己拉的不是手中这把旧的、有瑕疵的琴,而是委托商店玻璃后面那把深棕色的、崭新的“鹦鹉”琴。他想象那清亮扎实的音色,想象手指按在笔直指板上的准确触感,想象琴身共鸣时那饱满的振动。
他就这么拉着,直到手指尖传来清晰的刺痛,直到邻居的窗户又一次被不耐烦地推开。
收琴的时候,他的动作格外轻柔。把琴放回琴盒,扣好搭扣。然后抱着琴盒,慢慢走回家。
躺在那张过道的木板床上,琴盒放在枕头边。他没有立刻睡着,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被路灯映出的、晃动的水影光斑。窗外传来远处火车隐约的汽笛声,悠长而苍凉。
那把深棕色的琴,还挂在委托商店的墙上。
三十五元。
他还差二十三块多。
但继母说得对,日子长着呢。琴在那儿,跑不了。
他会继续捡废铁,继续糊纸盒,继续扛面粉袋。一分,一毛,像蚂蚁搬运食物,像春蚕咀嚼桑叶。总有一天,他会攒够那个数字。总有一天,他会再次走进那家商店,把那个洗得发白、装满了零钱的手绢包,放在玻璃柜台上。
总有一天。
作者:赵同
自在之心,不拘一格,比上不足,兴之所至。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乐于折腾,即是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