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在简书上看到一个简友发了一篇关于拾荒老人的文,感触颇深,在慨叹了一番人世冷暖后,也不由想起了自己与拾荒的那些事儿。
且许我与你慢慢道来。
与一个拾荒者的故事
小学的时候,学校外面有一个年轻的拾荒者。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事实上很少人知道一个拾荒者的名字——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从哪天开始,孩子们开始“永斌,永斌”地叫他。后来,大家都这样叫了。
四合院的孩子告诉我,永斌是个傻子。
他们还说,没钱的时候找永斌,他会给你钱。
有一次,他们给我示范,几个孩子窜过去,离他三步远:“永斌永斌!给钱给钱!”
他从垃圾堆里抬起头,看着他们破口大骂。
他骂人的时候很凶,眉头紧皱,嘴巴快速地一张一合,手里拽着一个空瓶子,甩来甩去,似乎随时准备扔过来。
我下意识地往后退一步,虽然他根本没看见我。
那几个孩子嬉笑着,丝毫没有害怕——他们习惯了永斌这一套——于是他们重复着:“永斌永斌,给钱啊给钱,五角,就五角!”
永斌还是在骂骂咧咧,声音却小了,过了一会,他边骂边从衣兜里掏出一把零钱,抽出一张皱巴巴的五角,丢了过去,我终于听懂了一句话——“滚吧滚吧,拿着钱就滚。”
他们捡起钱,蹦蹦跳跳地跑到我面前炫耀——小学那时候,五角是一笔数目不小的零花钱。
欢欢喜喜地吃完了零食,他们却开始撺掇我去要钱。
回想永斌那副凶巴巴的模样,我哪敢去,便连声拒绝。
他们不停地鼓动着我:“他就是做做样子,他不敢打你!而且你是女孩子,又是第一次找他要钱,他不会骂你的!”
我还是不肯,他们便问:“想吃零食吗?”
我犹豫地点了点头。
他们异口同声:“想吃零食就去要钱。”
原谅我小时候就是个吃货,我最终说服了自己,磨蹭地走了过去。
我正犹豫着怎样开口,有个小孩大叫了一声。
“永斌!”
永斌抬起头,朝着那个小孩大吼:“叫什么叫!”
那孩子指了指我,大声回道:“她找你要钱!”
永斌把凶巴巴的目光转向我,我吓了一大跳,差点掉头就跑。
但我小时候是很要面子的,我想如果就这样跑了,那多丢脸啊,而且零食也泡汤了。于是我硬着头皮喊道:“永斌……”看着他凶恶的目光,我连忙弱弱地补了一句“叔叔”,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
他还是含糊不清地骂着,语气却没那么冲,倒像是一个人在那儿自言自语。
我直直地站在那儿,丁点儿都不敢动。
只是一小会儿的时间,他突然不说话了,我想可能是他刚刚把想骂的话都骂光了。
他又掏出那把零钱,又抽出一张皱巴巴的五角,在我欢欢喜喜准备捡钱时,他却换成了一张一元,扔了过来,还是愤怒地骂着:“滚吧滚吧!”
我受宠若惊,急忙捡起钱,转身往回跑,骄傲地朝他们晃了晃手中皱巴巴的一元钱。
他们欢叫着,簇拥着我往小卖部跑。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回了头,正好看见落日的余晖打在他身上。他立着身子看着我们。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竟然看见他唇角有如那抹夕阳一样温暖的笑意。
我回过头,有些愧疚地问道:“我们这样做是不是不太好,他都是捡垃圾挣的钱。”
他们不以为然:“怕什么,反正他是个傻子。”
我再次回头看他时,他已经弯下腰去翻垃圾了。佝偻的身影像一个打翻的碗,盛着的寂寞却没有倒出来。
小时候的我还不懂什么叫同情,那一刻只是特别心酸。
后来我再也没找他要过钱。
再后来就很长时间也没见过他了,听大人们说,他去另一个城市捡垃圾了。
他一直都是孤单一个人。
我一直都在想,如果哪一天我有幸遇见了他,我一定要陪他聊天,很久很久。
我的拾荒生涯
01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高中是一个喜欢收捡废品的怪咖。
还曾经得过一个“美称”——破烂耙。
我几乎什么东西都搜罗。
同学丢弃的废物瓶,如喝完酸奶的玻璃瓶,精致的香水瓶,我总是恬不知耻地要着,然后把它们堆在我的书柜上,好看的就弄成彩虹瓶,不太喜欢的,就用来养几只蟑螂……
地上掉落的别致的树叶,常常被我小心地揣进怀里,带回寝室风干作书签。
绚烂的糖纸我也会捡着,当书签也行,蒙在眼睛上玩也行。最喜欢的是圣诞节,那些几块钱一大把的糖不仅好吃,糖纸还很好看。
后来发现我喜欢搜集糖纸,前后桌吃完糖就把垃圾往我桌上扔了,倒是毫不客气。
闲着没事的时候,我喜欢去操场溜达溜达,看看有没有遗落的“宝物”……
但是我是一个很有原则的拾荒者——我不捡钱和特别值钱的东西。我不是想说我拾金不昧,只是因为我是一个很懒的人,我不想弯腰去捡一些无趣的东西。
我常常绕开它们,像避开一条死蛇。
02
当然,在我的拾荒生涯里,我也捡书。(突然发现捡书和简书同音,哈哈)
这个难度有点大,路上掉的书往往不敢要的,怕主人担忧——我是一个爱书的人,所以不夺人所爱。
我喜欢去旧书摊上“捡”书,价格便宜,还富有年代感。我一直坚信,每一本旧书都有自己的故事,可能是搬家万不得已被卖掉的,可能是为了学习被父母强制扔掉的,也可能是主人不小心弄坏了几页重新买了一本新的……像捡回流浪的猫猫狗狗,我把它们抱回家,耐心地去倾听它们自身的故事。
要说真正意义上的捡书,是在读高三的时候。
冲刺复习那段时间,很多人开始丢书——教科书,教辅资料,试卷,杂志等……开始我还会秉着一颗学习的心,捡一些教辅什么的,后来发觉自己一点都没翻过,终于承认自己不好这一口,便改行搜罗杂志。
高三嘛,压力大,一本《意林》或者《读者》全班轮番抢着看,看完就扔在教室后面的课桌上,闲着没事或是上课罚站时就偷偷翻上一翻。久而久之就堆了一大堆了。
到复习后期,基本上没人对那堆杂志感兴趣了,班干部问要不要把它们扔了时,全班没人吭声。
我开始躁动起来,终于有一天晚自习放学后,我按捺不住内心的躁动,把它们都搬回了寝室。
担惊受怕了好几天,大家却完全没有察觉到教室有何异常。我也渐渐忘了这茬事儿。
直到有一天一个同学突然问了一句:“咦,咱教室的杂志呢?”
我心跳加速,脸红不已,刚想承认错误,老高却进来了:“现在看啥子杂志!还不去复习,有杂志都跟你丢了!”
那同学灰溜溜地回了座位。
我松了口气,同时从老高这句话中我听懂了两个意思:
一,我把杂志抱回寝室,实际上是造福了一个班的人,我给他们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二,杂志影响学习。也许我和我闺蜜高考时都没考好,是因为我们一回寝室就抱着杂志啃的缘故。
不知道怎么,后来大家还是知道了我“罪魁祸首”的事实,杂志的主人“严厉”地批评了我之后,又送了我一堆杂志,吓得我以为她今天出门又没吃药。
03
难以启齿,我的抽屉里面全是一堆杂乱的“宝物”。往往我找东西要找半天。
书柜上除了书,也全都堆满了瓶瓶罐罐。
现在都记忆犹深,毕业搬离寝室时,最底下的一排全是“六个核桃”的空瓶,还颇有一番气势。
那些罐子,当初弄了一个笔筒后就不知道用来干嘛了,却又舍不得扔掉,就一直屯着。
犹记得,临走时妈妈凶狠的目光瞪掉了我伸向它们的手,那眼神很直白地告诉我:你要是敢把这些废品搬回家,我连同你一起扔出去!
我“呵呵”地讪笑着,耸了耸肩,其实卖废品还是值几块钱的,倒是便宜宿管阿姨了。
临走时,好多收藏是带不走的,彩虹瓶,蟑螂小屋,一堆鹅卵石……都默默地心疼了好几遍,放在窗台上,听候阿姨处理。(至今都觉得阿姨捡了我这么多收藏,真是太幸福了!)
但是搬离宿舍时还是很开心的,丢了一些收藏,却也捡了不少。那个时候,每个寝室门口堆满了废品。我慢慢地挪步经过每一个寝室,像是一个体恤民生的市长,高傲地边走边观察着,推了推“金框”眼镜,飞速地锁定目标,左右环视,没人时立即化身一个心虚的小贼,飞快地捡起心仪的东西——然后,恢复市长身份,继续巡逻。
废品实在有点多,我便开始挑三拣四起来,最开始还捡些笔记本,小瓷器什么的,到最后挑剔得只捡书了。后来捡书也有讲究了,新的厚的杂志什么的都不要,就要那种旧的名著或文学。
那时候,我在宿舍楼里上蹿下跳,抱着一大堆书回到宿舍,那感觉,就跟穷了好几十年的乞丐突然抱了一大包钱一样惊喜刺激。
最有意思的是,我曾经在一堆废品中搜罗到了一本日记!
这东西能乱丢的吗?身为每日写日记的一员,我油然升起一股恨铁不成钢的意味。
于是,我忐忑不安,做贼心虚,脸红赤耳地看完了一个花季少女的暗恋情史,羞的不行,好久才平复内心的激动之情。这时,什么有关道德隐私的观念全回来了,我心虚不已,于是又悄悄地把它扔回了原来的地方,回来时一直在心头默默念着:“我不是故意看的,我什么都不知道……”
拾荒生涯中想感谢的两个人
一直都很喜欢三毛,她不按常理出牌的性子,说走就走敢闯敢游荡的胆识,追求浪漫热爱生活的习惯,以及她特立独行的文字。
当然,还有她对拾荒的钟情。
都已经忘了,是在喜欢上三毛之后爱上了拾荒,还是爱上拾荒后发现三毛也有这个爱好而更加喜欢她。
至少是三毛,让我觉得拾荒也是一件浪漫的事,是一种可以被当作理想,是可以让生活更加多姿多彩的爱好。
也很感谢我闺蜜,在我捡书生涯中对我的大力支持。哈哈,其实说支持太夸张了些,应该叫“不嫌弃”。因为后来我认真地想了想,如果我是一个正常的人,而我唯一的室友天天带些破烂玩意儿回来,我肯定毫不留情地一脚把她踹出去。
她能够忍受我这个臭毛病,还能习以为常,真是委屈她了。
至今我还记得,我闺蜜临走前跟我说了一句特别温暖的话——以后我会跟你寄东西来,寄我们寝室的废品。
我当时想了想,居然觉得还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