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至死》——这真的是个娱乐至死的时代吗

图片发自简书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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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两种方法可以让文化精神枯萎,一种是奥威尔式的——文化成为一个监狱,另一种是赫胥黎式的——文化成为一场滑稽戏。

      《娱乐至死》的这段话说的振聋发聩。

        作者认为,以电视为主要信息媒介的当代文化正因为其娱乐化、庸俗化、碎片化而逐渐失去生命力,作者对人类文化的前景表达了深深的忧虑。对于这种文化危机,作者将其概括为“娱乐至死”。

        直到书的结尾作者也没有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

        但在三十年后的今天,科技和时代的发展却以一种多少有些让人意想不到的方式解决了这一问题——“互联网时代”代替了“电视时代”。

        尽管今天的电视仍然是一种重要的信息媒介,但毫无疑问互联网才是当今文化传媒的主角。

        互联网上的信息,不再像电视上的信息一样被割裂为一块块孤岛,人们对于信息的获取更具有针对性,互联网上的信息看似是碎片化的,但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互联网上便捷地查找尽可能多的相关知识,从而形成自己较为完整的认识。

        电视上是极少部分人为绝大部分人创造信息内容,而互联网上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内容创造者。在互联网中,每个人都可以创造内容,也为文化的蓬勃发展注入了活力。互联网是多元的,可是互联网在娱乐性上,真的要比电视要好吗?

      这一点让我陷入了思考。

      近几日一段大学生关于5G手机的测评刷爆了网络,他有一句金句:在未来,速度也许会是5G最无聊的应用。媒介的存在并不是为了诱发人的欲望,而是为了创造更好的世界,正如3G时代的我们,在4G来临的时候从来没有想到会有一天,视频直播会发展到如日中天,移动支付的巨大革新,几乎已经取代了现金……

        这个时代仍然“娱乐”,甚至比以往的任何时代都更加“娱乐”,但它并不“至死”。

        因为娱乐至死的要害,是心甘情愿地让自己成为娱乐的附庸。

        多少人在娱乐时代变得越来越浮躁,也许会有一些人沉迷于庸俗的碎片化,时间在庸俗的信息中一片片消失殆尽,可这与媒介无关,媒介本身没有好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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