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无厘头的文章吧。
我的精神劲快要被两包三九的势头压过去了,所以我整个人的思想是飘的。但是还是想写下来,怕睡一觉就没了。
手机听歌从25%到现在的18%,一直单曲循环陈奕迅的《想哭》。记得刚上高中的时候最喜欢他的歌,每天都在宿舍哼他的歌。就是以前听的迷迷糊糊的,就是单纯觉得好听而已,时隔四五年再来听,完全不一样的感觉,现在能听懂了,不得不说岁月是把杀猪刀。这几年我都经历了啥啊,居然把林夕的词听懂了,谁知道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呢。管他呢,反正听懂之后我也没有心痛。从前听这种文艺的词,都会深有同感然后难过,现在就完全没有了哎,就像回到了我从没谈过恋爱的那个时候,完全没有负担,心里没有装着另一个人,怎么说呢,很轻松吧。我觉得这是件好事。
完蛋了,我的眼皮在打架了……
其实我的重点是想说,我是个毫无主见的人。听见别人唱歌好听,自己也想唱并且也想唱的好听;看见别人会弹吉他,自己也想学;看韩剧的时候,觉得韩语好听,就去自学韩语;看见别人搞公众号,自己也开始学着做;最近特别流行vlog,然后我就自己开始捣鼓pr,学视频剪辑……我突然发现我的人生过得好没意思,好像墙头草,风朝哪边刮,我就往哪边倒。主要是这些事情中哪怕有一件事情是我做好了的也蛮好的,最怕就是三天一过,新鲜劲没了就放弃了,到头来啥也不会,等到有一天看见别人又在做这个事情的时候,我又开始有了兴趣。我这么多年多活在别人的生活里,还挺好笑的,也很悲哀。
这么多年一事无成啊我。手动叹个气。
不行了,先睡了,明个继续。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