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大约十岁左右,因为不好动,就喜欢看书。记得夏天的时候,别的小伙伴都去捉虫子跳皮筋,我却手捧一本绿色硬皮的一千零一夜,那之于我像是有特别的魔力,总猜测故事的结局是什么,为什么会这样,那是我整个暑假快乐的源泉。
长大了一些,四五年级,开始看中外名著,虽说那会儿吸收不了什么精髓,可是小孩子的视角已然被扩展,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玩的写故事的人,发生着这么有意思的事情。自己的作文每一次总能让老师当做范文在班里朗读且点评,有一次老师还将我之前写过的一篇投在了一本叫做《少儿童话》的杂志上,那是第一次看见自己的文字变成了铅字印在书上,甚是喜悦。
初中,不意外的当了语文课代表,不费吹灰之力,每一次语文成绩也是名列前茅,记得那会儿最爱翻阅汉语词典,那么厚厚的一本竟是被我生生翻烂了。
高中最紧张的时段,我住校,每晚睡前依然坚持看各类名家作品,好多书就是那个时段看完的,看的多自然就有想写的冲动,好像脑子里这些字都编排好了似得速速的就写完了。那会儿一个同学总会问我有没有写东西,说看我的文字能减压,我也毫不吝啬的给她看,学校里的作文竞赛总是一等奖,我妈怕耽误我学习,不让我写,这些我都没告诉她。
直到高考后选了一个自己并无兴趣却好找工作的专业,不咸不淡的读。没有激情没有热爱总是不长久。那些课上,老师讲着他的课,我看着图书馆那些没人愿意翻看的小众书籍,作业的时候我总是以最快速度完成以免耽误我时间。
毕了业有一份还不错的工作,虽说也是与文字打交道,可是都是所谓的“套路”,有固定格式,毫无创意。做这份工作不费力气,可是没能触碰我内心所想,也总让我急于完成眼下,而迅速扑到兴趣上。所以开设了自己的博客,在上面,自己才像是文字真正的主人。
终于恋爱了,感受更加丰富纤细。享受跌宕起伏。对方的一言一行都牵动我的敏感神经,这些东西也构成了我博客里那些或欢悦或感伤的句子。
婚后,某一天打开博客的时候得到了一个写作邀请。这一次,我最终辞了职。本没想将这个当成工作而是顺势发展兴趣而已,最终却成就了我的理想。然后我开始自行摸索写公号并投放。之后阅读写作成了我平日里的日常。每天阅读写作,果真让我做了自己不曾想却热爱的事情。
看看,这一切我并没有刻意布局,但好像是安排好了似得。但前提是自己必须真正热爱并且为这份热爱付出了时间精力。待到时机成熟方可大显身手。
当每天发现自己有看不完的书做不完的提纲的时候,我不是焦虑不安,而是信心满满,才发现,自己平时浪费了太多时间在不值得的事情上。此后,我真的自觉自愿的推掉了很多不必要的应酬和邀约。闺蜜约喝下午茶,我说我在看书,朋友要一起吃饭我说不好意思我的思路不能打断,老公说我们一起出去放松几天吧,我说亲爱的,我还要准备一篇稿子。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对我没吸引力吗?其实不是。但是我更知道这份工作是我所有快乐的源泉,也因为一个人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光是把必读书目看一遍都不够,甚至一度来不及看,我就把做饭吃饭的时间用来听书,但是,抱歉,对于读书这件事我的眼睛还是优于耳朵,听的过程中,很多朗读者的音调跟我不属于一个步调,我就会走神。然后再返回去重新听,这个过程已经缓慢。索性,我放弃了听书软件。
我之前在阅读上从不逼迫自己看没趣味的书,读一部分,发现怎么也读不下去的时候,这时我会放下读别的,但是现在,我会有意不让自己躺在思想的舒适区,因为懂得大量的输入是为了更有质量的输出。那些拿起来颇为厚重的艰涩的书我会坚持,只是我调整了方法不再把他们放在整段时间里,而是穿插阅读,因为不想因枯燥而终止,所以我自行选择阅读时间。这样,一来是好坚持,二来每天少量积累也好实现。之前看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怎么也读不下去,虽然书不厚,可我对那段历史并无太多兴趣,就是采用这种办法完成阅读的。
看吧,为了自己热爱的事情,总会用心想出办法,也才愿意积极调整做事方式。坚持下去,就形成了良好的习惯。
之前看过一个纪录片,讲吸引力法则,大意是你的思想会吸引与之相吻合场域的事物,我觉得很有道理。
我不主张将热爱的事情挂在嘴上,如果你真的热爱,就实实在在的向它靠近,做一些事情,哪怕微小,哪怕旁人说没用,只要是你内心真正向往,就别怕,因为它们总会与你不期而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