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金瓶梅》第193章第九十七回上  假弟妹暗续鸾胶 母生嫡子为继承

张胜带陈敬济到了守备府,正好周守备不在家,庞春梅赶紧让陈敬济洗澡换衣服,叫陈敬济假装是自己的姑表弟弟,让他背下来自己的生日,之后两个人叙说了离别之情,庞春梅解释为什么当初没有留下陈敬济,是因为当时西门庆的四姨太孙雪娥正好在守备府做厨娘,怕她乱说话。陈敬济也说了自己出了西门庆家后一系列的遭遇,当然捡好的说,没提自己想拐骗三姨太孟玉楼的事。

周守备回家后,很是高兴,虽然周守备以前经常去西门庆家,但是不认识陈敬济,三个人一起喝酒,聊天,周守备听说陈敬济现在没家没业,就安排陈敬济在守备府里住下了。

到了庞春梅生日的时候,吴月娘派小厮玳安给庞春梅送礼,正好周守备在家,接了玳安的礼帖,客气了一番,就先出门了,玳安自己在厅前站着等着拿回帖。

玳安等回帖的时候,看见一个年轻人拿着回帖从角门进了院子,给了小厮就回去了,小厮走到厅前把回帖转交给玳安。玳安看那个年轻人像是陈敬济,回家和吴月娘说,吴月娘还不相信。

原来陈敬济在写回帖的时候,发现是吴月娘送的礼,所以让小厮转交,自己不来见玳安,而且过来问庞春梅为什么吴月娘要送礼来,庞春梅告诉陈敬济自己到庙里祭拜潘金莲时偶遇吴月娘,后吴典恩欺负吴月娘,自己找老公帮忙的事,陈敬济听了很不高兴,说吴月娘是他们的仇人,尤其潘金莲被武松杀害是吴月娘的责任,庞春梅说好,以后就不和吴月娘来往了,这次有约在先,还是请她们过来一起过生日的好,这次陈敬济在过生日的时候就不要出面了。

陈敬济气恼恼地又写了一份请柬,庞春梅让人送了去,吴月娘带上孝哥等人来给庞春梅过生日,庞春梅还叫了艺伎前来助兴。

陈敬济自己在后院,有一个小厮给他送饭,玳安看见就问,小厮说给姓陈的舅舅吃,玳安一听就偷偷跟着到了后院,悄悄一看果然是陈敬济,回到家之后玳安汇报给吴月娘,以后两家就真不来往了。

周守备公务繁忙,家中庞春梅陈敬济无事就是终日享乐,趁人不知觉,两个人就又勾搭成奸了,“假弟妹暗续鸾胶”。

我们在前面的第八十七回上“王婆子贪财忘祸,合同期间可转会”和第九十五回下“吴典恩负心被辱,巡检都头谁官大”中知道,周守备正室大太太死了,周守备没有再续弦,而是扶正庞春梅,所以庞春梅和陈敬济才敢这么胆大妄为。

小老婆升为大老婆并非易事,受到严格的封建礼法约束。

从社会观念层面,正妻地位尊崇,必须是门当户对人家的闺女,要经过三书六礼的过程,代表着家族的正统和尊严。而姨太太地位较低,不考虑其家庭出身,主要作用是满足男主人的多方面需求如生育子嗣等。《金瓶梅》没有说吴月娘和二姨太李娇儿谁先嫁的西门庆,其实谁先谁后没所谓,看一看两个人的娘家就知道了,李娇儿不可能在大家庭做大太太的。

古代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男子只能有一个正妻,即“一夫一妻制”,但可以有多个姨太太。这种制度体现了男尊女卑的等级观念,并且维护了家庭内部的等级秩序。庞春梅能上位,应该是生了儿子为主要原因,庞春梅的聪明伶俐,年轻貌美是次要原因,因为在中国古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下,周守备最看重的还是他第一个儿子的诞生。

在前面第四十三回下,“卖富贵吴月攀亲,军籍继承很独特”中,我们说过当时的户籍制度中,军官可以世袭的。在前面第七十六回下,“画童哭躲温葵轩,猥亵儿童恋童癖”中,我们知道,本来十兄弟中的云理守,原先不声不响的,突然抖了起来,就是因为他做军官的哥哥突然死了,可能哥哥没有儿子或者没有嫡子,才把官职传给了云理守,他做了清河右指挥使同知,同知是副职的意思,为从三品,比吴月娘爸爸正五品的清河县左卫千户高,西门庆死的时候已经升为正千户了,也才正五品。所以周守备把庞春梅升为大太太,也是提升了孩子的家庭地位为嫡子,以免长大后被人叫做丫头养的,北京话简称“丫听的”,就没有人能继承他的军职了。

有一句古话母以子贵,这里是相反的状态,是子以母贵,正妻所生的子女被视为嫡系,享有优先继承权和其他特权。《大明律》相似的规定:“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

宋朝也是近似的规定,大太太未死,姨太太是不可以上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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