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杂记(五) -从达芬奇的秘密谈起



我这个人读书太杂,以至于听讲座也很杂,杂着杂着就想写些东西,于是就有了这个讲座杂记,这杂记没什么系统的思想精神,纯属闲来自娱,但其中问题也依然困扰着我,如您能指点一二,也请不吝赐教,呵呵~

《无为而治》 方尔加

一、什么是无为而治?

方尔加先生的解释:“老子说过“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道按照道来做,那就是无为,无为才能无所不为,作为统治者,你要守着无为而治的原则,这样万物可以自我化育,万物可以自我运行。老子还说过这种话,“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我无为,我做到了无为,老百姓自我化育,该种地种地,该休息休息,该做什么做什么,自我化育,自我生产,自我繁殖,自我休养生息,所以“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你不要老是今天想做这个事情,明天想做那个事情,老在老百姓所要求的之外,老百姓的生活之外,老想再附加做一些事情,用不着,你好静,老百姓自我端正,用不着你去纠正老百姓,你别怕老百姓不端正,用不着你去端正,你只要静止在那儿,老百姓自己就端正了:“我无事而民自富”,你不用再做什么其它的工作,在老百姓的生活之外,你不用再更多地要求做其它的事情,老百姓自己就能够恢复经济,自己就能富裕起来:“我无欲而民自朴”,你没有欲望老百姓就朴实,你欲望越多,那么老百姓呢,他就不朴实了,他就越来越耍滑头。那么老子还说过这种话,说“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圣人也不要在老百姓不要在社会的人民的内心之外,人民的想法之外,人民的意志之外,再有什么其它跟他们不一样的想法,你的想法应该跟广大民众,跟社会,成员之间的想法应该是一致的。所以说,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这是老子的思想,那么黄老道家把这种思想拿来了。那么汉初实际上用黄老道家的思想来进行它的治理,来进行统治这样一种思想。”

无为而治只是一个非常笼统的治世思想,如果真正达到无为而治,那就是无政府主义了。在物质没有达到充分充足的情况之前,根本不存在什么无为而治的可能,所谓的“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当真如此,还要政府国家警察干什么,汉皇应该主动退位,解散朝廷,大家自己跟自己玩就好了,这其实根本不可能,社会需要秩序,而秩序的延续和掌控需要国家机器和法律的保证。所以无论古代还是现阶段的任何国家社会,都不可能达到无为而治。其实当时所谓的无为而治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不过是宽和的政治氛围,尽量改变秦朝以来苛政留下的弊病。是对建国初期国家百废待兴和国内外忧患所采取的一种怀柔政策,这在后来诸朝开国之初都有显现。所以就方尔加先生所提出的文景和吕后的外交政策和对内政策上都是忍让的怀柔行为,并不是无为的行为,是就现阶段国力分析而做出的必要退让。如当真无为,税收不要,那给冒顿单于的贡物从何而来?民众自发送来的?

二、萧规曹随的危害

萧规曹随:司马迁著《史记》·卷五十四·〈曹相国世家〉:“参代何为汉相国,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惠帝怪相国不治事,以为‘岂少朕与’?……参免冠谢曰:‘陛下自察圣武孰与高帝?’上曰:‘朕乃安敢望先帝乎!’曰:‘陛下观臣能孰与萧何贤?’上曰:‘君似不及也’。参曰:‘陛下言之是也。且高帝与萧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参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惠帝曰:‘善。君休矣!’……百姓歌之曰:‘萧何为法,顜若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净,民以宁一。’”

萧规曹随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第一、这里面的如真如曹参所言,要其何用?不如废掉宰相之职好了。大法不变不代表着政府就什么也不做,如果宰相什么也不管,下面臣子也什么都不管,那国家机器其不成了一堆只吃饭不干活的家伙?如果司马迁不是用形象手法表现曹参的政治主张,那么关于曹参的这番话我只能看作是一个对自己玩忽职守的一种托词。第二、就是这个历史事件对以后中国历史造成极坏的影响,成为守成一派的经典例子。任何一个统治者(非开国)在他有生之年都不敢说自己强于父祖之辈,那么代代守成,国何以发展,以致国家固步自封,从此不前,而改革者多没有什么好下场,以致今日之时,都会出现如“两个凡是”的可笑言论的出现,不能不说萧规曹随的危害之大阿!

20世纪理论物理学的主旋律-杨振宁

虽然是学物理的出身,但是对于前沿物理科学的认识还是不够的,听听杨振宁先生的课还是很有帮助的,最起码了解到物理学在上个世纪的发展情况。呵呵,其中杨振宁先生提出一个非常有趣的说法,那就是关于数学方面的看法:“我觉得特别值得给大家提的是对称相位因子和纤维丛的观念,等到物理学家对于相位因子非Abel比较从实际的出发,多了一些了解以后呢,忽然发现到原来在七十年代,整个的数学结构与数学家已经发展了二三十年的一个观念,叫做纤维丛是有密切的关系。我个人第一次了解到这两个有关系,是因为在1968年、1969年前后我在Stohg  Brech教广义相对论的时候,我就写了一个方程式,叫做Rieman  curtcnre,这是广义相对论里边也是Riman  Geomely基本的观念。我把那个观念写在黑板上了以后,忽然发现原来这个方程式跟二十多年以前Mills跟我在1954年所写的非Abel规范场的方程式很像,所以下课以后我就仔细去研究到底有多么像,研究清楚了以后发现它不是像,它根本就是一回事情,只是要把一些观念稍微改一改,改了以后就完全一样了。所以我就去找了一个当时Stohy  Broch的数学系主任,叫做J·Simance,他当时是一个很有名的数学家,我告诉了他这些事情,他说这些都是纤维丛,我说什么是纤维丛呢?他就给了我一本书,这本书是一个叫做Stinront的人写的,非常有名的一本书,所以我就拿回去看,看了以后呢,不懂,因为这个数学家的语言现在非常之干燥(枯燥)。所以后来有一次在南朝鲜一个演讲里头我就讲了这个故事,我说现在这个数学书只有两种,一种你看完第一页你就看不下去了,还有一种你看完第一句话你就看不下去了。不过非常惊人的,这个看不下去的纤维丛等到后来我了解了以后,确实是把规范场的精神给它吸收进去了,而这个发展从数学家的立场讲起来是非常自然的。所以这个数学跟物理的关系是一个非常微妙的关系,可是有不同的价值观,有不同的传统。而纤维丛的观念引进来很自然地就把拓扑学引进到物理里头。拓扑学是二十世纪的主流数学之一,可以说是以前的数学里头没有这个主要的观念。”其中那个“现在这个数学书只有两种,一种你看完第一页你就看不下去了,还有一种你看完第一句话你就看不下去了。”非常的经典,堪称物理学家对数学喜爱的程度,呵呵~这是开玩笑拉,其实无论是物理学还是现今的计算机学,在我看来都依靠着数学,有强大数学背景的人才能在这两个学界混得好,甚至很多数学家本身都是这两个学界的杰出代表。数学素养的重要在中国的今天已经逐步被淡化了,三门主课中虽然还有数学,但是其余两门都是文科的代表(语文自不必说,但因为作为与中国人母语同等待遇的表现一直使我疑惑不解。)。个人以为加强中国国民的数学素养是很重要的,放弃了数学就等于放弃了未来。如果说中国教育真的要平衡不如搞四门主课,语数英+自然(自然就是化学与物理的综合),呵呵~

莱奥那多·达·芬奇与意大利文艺复兴-田时纲、吕同六

莱奥那多·达·芬奇是我非常崇拜的人,我觉得中国的张衡可以与其并称。他的却是个天才:“他是许多新兴领域的开路先锋。在哥白尼创立日心说之前,他就否定了地球中心说,认为地球是绕太阳运转的;在牛顿发现万有引力之前,他提出了重力法则;他画的解剖图极其精确,甚至可与解剖学鼻祖安德烈·维萨里绘制的解剖图相媲美。在伽利略发明望远镜前的100多年,他就提出了制造望远镜的设想;比达尔文早400多年,他就大胆地指出:“人和动物大同小异”;他甚至在哈维之前就提出了血液循环的构想,研究了心脏的构造和功能。在工业革命之前几百年,他就发明了活动扳手、千斤顶、绞车、齿轮等机械。数学中的加减(+、—)符号是他首先使用的,美的比率1:0.618被他命名为“黄金分割率”。有人说,达·芬奇是人类历史上最聪慧的人。他在16世纪设计的图纸,在今天都变成了现实。从自行车到飞机,从钟表到纺织机、印刷机。因此,人们说,他的目光穿越了四个世纪的时间和空间。”(这段话同样出自《永远的探索者 ——达·芬奇与爱因斯坦》)

对于他的姓名,吕同六先生提出了“达·芬奇并不是姓,而是表示芬奇镇出身之意,全名列奥纳多·迪·塞尔·皮耶罗·达·芬奇的意思是来自芬奇镇的迪·塞尔·皮耶罗之子──列奥纳多”,这个解释好像很多人都有谈过,我在写《达·芬奇密码》的读书笔记时也曾谈到过这个问题,但是看过新语丝电子文库的两篇相关文章后(后面将全文摘抄,方便对照,但不作商业用途,如原作者要求删除,本人也将去除摘抄部分,谢谢~),觉得将达·芬奇单独使用可能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行为(即欧美人本身已经接受,从《达·芬奇密码》的原名就可以知道了。),这样看来单独使用也不为过。

上面那个姓名不是我这次想讨论的重点,关于莱奥那多·达·芬奇的同性恋倾向和他的性取向问题也不在这次讨论之列,我想讨论的是关于莱奥那多·达·芬奇出名的两幅画作:《蒙娜丽莎》和《最后的晚餐》。

先来谈谈《蒙娜丽莎》(吕同六先生说是画了三年,更普遍的说法是四年,有人将作画时间的长短来作为这幅画对于莱奥那多·达·芬奇的重要,殊不知莱奥那多·

达·芬奇的其他肖像画的作画时间也很长,比如《抱银貂的女子》(Lady with an

Ermine)作画时间长达五年,《女子肖像》(Portrait of Ginevra de' Benci)也画了两年多。),

抱银貂的女子

幅画最出名的就是丽莎夫人的微笑,这个微笑被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理解为画家对他母亲的性感的怀念,这个在我看来是弗洛伊德本身恋母情结推己及人的唯心想法,是一家之谈。对于丽莎夫人的微笑的神秘,在我看来

也是将莱奥那多·达·芬奇神秘化的神秘主义的无聊行为,看过莱奥那多·达·芬奇其他画作的朋友都很清楚,这种所谓的神秘的微笑不过是莱奥那多·达·芬奇诸

多画作比比皆是的“达芬奇的微笑”的代表之一。我甚至认为《蒙娜丽莎》的诸多传闻的研究都属于子虚乌有的揣测,如果当真要以这样的逻辑去研究,那么《圣母

子与圣安妮、施洗者圣约翰》中的圣安妮的表情不是更加诡异?甚至不像女人,眼神加上与圣母的位置,可以揣测的东西更多(这个可以和莱奥那多·达·芬奇的另

一幅《圣母子与圣安妮》参看对比)。最后对于《蒙娜丽莎》为何人,说法众多,在其中大家可能忽视了一种,就是莱奥那多·达·芬奇的仆从安得瑞亚·沙莱

(Andrea Salai)的《蒙娜瓦娜》(Monna Vanna)据说与莱奥那多·达·芬奇的《蒙娜丽莎》中为同一人。

圣母子与圣安妮、施洗者圣约翰

蒙娜瓦娜

另一幅是《最后的晚餐》,对于奇异的说法,我觉得没有必要辩驳,什么暗藏达·芬奇的头像阿,什么反转之后出现异像阿,这些根本就没有什么好讨论的(需要知道这幅画在画成之后五十年就曾毁坏,之后历经毁坏修复多次,如果对细节进行讨论都存在着不确定性,毕竟每一次修复都是对原作的修改即使是使用红外的方式)。这幅画最吸引我的还是人物姿态神态的多姿多彩,其中,有两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一是圣约翰到底是不是《达·芬奇密码》中提及的抹大拉的马利亚(即使那个真的是抹大拉的马利亚,也不能说抹大拉的马利亚就是耶稣之妻。),另一个更为诡异的地方是那个怪异的手,拿着刀的手,我们根本弄不清那个是谁的手,到底要代表什么?是圣彼得的吗?从发大的图上看是他要按住某人拿着刀的手,但是这只手又是谁的呢?即使是圣彼得的手,他为什么要拿着刀还要以反转手腕的方式握刀,作者在这里是想表现什么呢?对于这只诡异的手是后人的败笔还是莱奥那多·达·芬奇得有意之为?如果真的是有意之为,难道圣玛利亚感恩修道院(Santa Maria delle Grazie)的人们看不出这个奇怪的地方吗?这一系列的问题我没有找到答案,或者说像《达·芬奇密码》之流的答案让我很不满意。

摘抄文章:

英语里的“达·芬奇”

泽熙

自1999年11月17日《中华读书报》刊出吕同六先生《达·芬奇是谁》一文以来,方舟子先生就“达·芬奇”为“莱奥那多·达·芬奇”的“误译”提出了不同看法。吕同六先生在复信中又再次申明:“只有‘莱奥那多’、‘莱奥那多·达·芬奇’为规范用法。”方舟子先生则回答道:“‘达·芬奇’早已成为习惯用法,中外皆然,如果说那是谬误,也是中外皆错,不必独独指责中文是误译。”吕同六先生引证的例子是国外权威的辞书和工具书,方舟子先生也给出了很多实际应用的例子。

为此,笔者查阅了有关的英文资料。如果仅就辞书和工具书而言,吕同六先生所说的“规范用法”是基本成立的。但本文感兴趣的是:如果超出了辞书、工具书这个范围,这个“规范”是否还存在?“达·芬奇”是否“误译”?我们平常使用的简称“达·芬奇”是否也要改为“莱奥那多”?

和汉语一样,英语里的“达·芬奇”自然也是从意大利语里翻译过来的,考查它在英语里的用法,可以帮助我们回答这些问题。

就我翻阅的英文工具书而言,如网上《不列颠百科全书》等,基本支持吕同六先生的看法。说它“基本”,因为也有例外。例如,《网上医学词典》中的“达·芬奇,莱奥那多”条里就直接使用了“达·芬奇”;在《哥伦比亚百科全书》(第五版)里,有一个“Amboise(安堡埃:靠近意大利芬奇的法国城堡名)”的条目,文中也直接使用了“达·芬奇”。如果只是探讨辞书、工具书的“达·芬奇”用法,本文不必再往下写。前面提到,笔者的兴趣在这以外。

如果简单地检索一下英文的“雅虎”就会发现,大量的例子可以证明方舟子的说法是正确的。在英语里,简称“莱奥那多·达·芬奇”为“达·芬奇”不能说是“误译”,它独立使用的频率太高。如果说这是一个错误,那么就是人们有意识地重复这个错误。

从我检索的结果看,有:达·芬奇设计、达·芬奇笔记本、达·芬奇移动制图、达·芬奇美食、达·芬奇食品、达·芬奇集团、达·芬奇餐馆、达·芬奇日、达·芬奇网上发明、达·芬奇技术、达·芬奇画廊、达·芬奇摇篮、达·芬奇系统、达·芬奇世界、达·芬奇生产线、达·芬奇模特集、达·芬奇咨询集团、达·芬奇旅馆、达·芬奇计时器、达·芬奇新媒体、达·芬奇网络服务、达·芬奇绘画、达·芬奇瓦片,等等。

不可否认,在商业网上,这些使用多与商标,以及公司、产品的名称有关。1999年10月11日的芝加哥《市场新闻报》发表了一篇题为《海明威与达·芬奇的不同》的文章。文章在于说明“海明威”为什么根据商标法不可以任意作为商标,同时也引用了“达·芬奇”商标为反例。文章的标题和内容都直接使用了“达·芬奇”,但是没有说这是英文对意大利文的“误译”。实际上,在笔者查阅的上百篇文章中也没有人指出这是“误译”。

如果认为商标不够“规范”,笔者认为有必要进一步了解英文里“达·芬奇”的用法。我进一步查阅了有关的英文书籍、报纸和杂志。

不难发现,在更多的书籍和文章里,书名或标题都直接使用了“达·芬奇”。除方舟子先生列出的书目以外,还有:《大伞:从达·芬奇到阿波罗的降落伞历史》(伦敦,1973年,榆树图书出版社)、《弗洛伊德的达·芬奇》(纽约,1977年,图形图像出版社)、《达·芬奇:和鸟说话的画家》(英译本,伦敦,1993年,Chelsea出版社)、《带领你的职员思考像爱因斯坦、创造像达·芬奇、发明像爱迪生》(芝加哥,1995年,Irwin出版社)、《达·芬奇的自行车》美国,1997,Reed出版社)。

标题中使用“达·芬奇”的文章则更多,如:《蒙娜·丽莎的鲜闻:亨利·詹姆士与达·芬奇和帕特的争吵》(《Mosaic》,1987年夏,笔者注:《Mosaic》是Manitoba大学出版的一本跨学科的文学研究杂志)、1987年3月28日《多伦多明星报》上的《夏季庆典上的达·芬奇的荣誉客人》、1990年11月12日英国《金融时报》上的《多才多艺的达·芬奇传统》、1998年10月6日波兰《PAP新闻网》上的《达·芬奇“穿貂皮的贵妇”到意大利》(英文版)、1998年10月13日英国《每日电讯》上的《达·芬奇专家受愚弄》、1999年5月7日美国《时代教育增刊》上的《苏格拉底和达·芬奇的朋友》、1999年5月29日《爱尔兰时报》上的《“蒙娜·丽莎”修复后有关达·芬奇的疑问》、1999年6月26日美国联合出版社杂志《AM圈》上的《达·芬奇去世五百年后那匹“没有降生的马”》、1999年10月3日《周日苏格兰报》上的《达·芬奇四百年前的预想实现了》、1999年12月31日《人民周刊》上的《赠马:一个美国人对达·芬奇的颂赞》。

其中,笔者找到四篇外国人在意大利写成的文章:1999年5月23日英国《星期日电讯》上的《达·芬奇最后的晚餐修复后面对的“艺术爱好者”》、1998年12月4日《法国新闻社》中的《达·芬奇素描二十年后再现》(英文版)、1988年1月27日《日本经济新闻》上的《意大利起诉官调查达·芬奇素描案》(英文版)、1992年9月13日《华盛顿时报》上的《米兰是时尚、歌剧和达·芬奇》。

还有一些书籍和文章,在书名或标题中使用了“莱奥那多”,但是在内容里却使用了“达·芬奇”。例如,《马基雅弗利、莱奥那多和权力科学》(1996年,诺确德梅大学出版社)、《财富是一条河:莱奥那多·达·芬奇和尼古拉·马基雅弗利对改变弗罗伦萨历史进程的宏大梦想》(《历史:新书评论》,1999年冬刊)。

在同一篇文章里,也有同时出现“莱奥那多”和“达·芬奇”简称的情况。例如,1997年5/6月美国《未来主义者》杂志上的《文艺复兴的未来派画家》、1998年10月12日加拿大《Maclean's》上的《维多利亚举办文艺复兴梦幻家庆典》、1999年2月21日《Tampa论坛报》上的《探索人类演化的作品》、1999年6月1日《Kirkus评论》上的《莱奥那多·达·芬奇》、1999年7月25日英国《卫报》上的《雕塑:意大利马》、1999年8月11日英国《泰晤士报》上的《那将离去?多谢》。

有时,甚至在标题中就同时出现了两者并用。如:1999年6月12日英国《每日电讯》上的《意大利旅行:达·芬奇到过的米兰正在重新发现莱奥那多的杰作》、1996年12月1日《星期日电讯》上的长标题《艺术:莱奥那多“令人惊讶的马”可能是达·芬奇的极品,如果五百年前没有被法国士兵摧毁的话》。

更多的情况是,在文章里直接将“莱奥那多·达·芬奇”简称为“达·芬奇”。例如,1996年10月25日《电子工程时报》上的《又一次文艺复兴?》、1997年7月2日《DNR》上的《莱奥那多·达·芬奇天才的绘画》、1997年8月23日《亚利桑那共和报》上的《旅行》、1998年5月7日英国《镜报》上的《蒙娜·丽莎》、1998年11月纽约《民用建筑》杂志上的《挪威再现文艺复兴时期的桥梁》、1999年7月1日《生活》杂志上的《意大利》、1999年10月4日的《新闻透射》(文章没有标题)、1999年12月12日《芝加哥太阳时报》上的《没有名字的面孔》、1999年11月26日新加坡《海峡时报》(英文版)上的《莱奥那多·达·芬奇已经在这里开花结果了吗?》。

值得一提的是,1999年10月24日《圣·路易斯邮件快报》上的《我们是怎么干的》。文章按时间顺序简要列出了过去一个千年的重要人物和事件,两次出现“达·芬奇”而没有全称。1997年3月20日英国《独立报》上的《最伟大的发明因此而来》里也没有提到全名。

有时,不同的作者在巨人并列中,会出现“达·芬奇”或者是“莱奥那多”的现象。例如,哥伦比亚大学有一篇1992年的博士论文《进入空旷:培特、华莱里、弗洛伊德和莱奥那多的问题》(查询号:AAT9313698)。在这篇论文的摘要里也直接出现了“达·芬奇”。另外还有文章前面出现的,马基雅弗利和莱奥那多并列。而在2000年1月1日加拿大《卡加利先锋报》上的《忘掉爱因斯坦,是否也忘掉了那位发明袖珍书的人?》里,则把路德、丘吉尔、牛顿、达·芬奇、爱因斯坦、爱迪生、弗洛伊德和弗兰克林并列。其中,同样在与“弗洛伊德”并列时,则使用了“达·芬奇”而不是 “莱奥那多”。

此外,还可以发现一些“达·芬奇”,而不是“莱奥那多”,与其他巨人并列使用的例子。例如:1996年7月22日英国《新科学人》上的《意大利的科学复兴》中出现的伽利略与达·芬奇并列,以及文章前面出现的苏格拉底和达·芬奇并列。

又如:1985年8月30日《纽约时报》上《留在家里也无所谓》里有一句话:“达·芬奇和贝多芬从来没有离开过欧洲,莎士比亚几乎不到任何地方去。”这句话被1988年《辛普森当代名言集》选用。

再如:1999年12月8日纽约《每日新闻》上的《这是一次大师的杰作展》里,并列列出的拉斐画尔风格画画家的名字是:达·芬奇、米开兰基罗、博蒂切利、乔托。1992年2月10日法学杂志《记录者》也以同样的形式列出了前面的三位画家。

在寻找资料的过程中,笔者发现除工具书以外,在英文的书籍、报纸、杂志、新闻和商标里,作为“莱奥那多·达·芬奇”的简称,“达·芬奇”和“莱奥那多”都很流行,他们的使用更多的是根据个人的偏好,而不是根据“规范”,笔者认为这个“规范”在辞书以外根本就不存在。

从前面并列使用的情况来看,既有用“达·芬奇”也有用“莱奥那多”的,根据“规范”,必然有一个是“错误”的。同样的道理,在同一篇文章中,甚至同一个标题里,以及内容和标题中同时出现“达·芬奇”和“莱奥那多”,其中也必然有一个不合“规范”。从“达·芬奇”使用的范围来看,既有英语国家,如美国、英国、加拿大、爱尔兰和澳大利亚,也有非英语国家,如法国、波兰、日本和新加坡。从题材上来看,有学术探讨、法律分析、新闻报道、旅行游记、商标名称和多种题材的书籍,甚至某些工具书的注解。如此广泛的使用而罕见有文章批评矫正,因此,我认为在英语里,简称为“莱奥那多”的“规范”并不存在。既然没有“规范”,那么所谓“达·芬奇”是“误译”一说也就没有依附了。我们在平常应用中,依然可以使用“达·芬奇”。

莱奥那多姓什么

刘大江

近日在网上读到方舟子关于“达·芬奇”是谁,和附录的吕同六的原文,觉的有必要插上几句。

吕同六认为“达·芬奇”为误译,理由是 da Vinci 不是姓。方舟子好象也同意这个看法,但以为既然西方也常用“达·芬奇”这个简称,则不算误译。

吕先生指出 da 在意大利语中是“来自”的意思,而莱奥那多确实出生于叫作 Vinci 的小镇。“达·芬奇”非姓之说看上去很有道理。翻阅了几本关于莱奥那多·达·芬奇的书,读到莱奥那多的父亲称为Ser Piero da Vinci, 祖父为 Antonio da Vinci, 显示莱奥那多的家族已经把da Vinci 作为姓氏了。据学者考究,莱奥那多祖上至少于十四世纪中叶就在 Vinci 定居, da Vinci 作为“来自 Vinci ”不通。

在英文中, da 作为“来自”或是姓氏的一部份是有区别的。吕文中举的两个例子,《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称为 Saint Francis of Assisi 和Odoric of Pordenone 。 但莱奥那多不叫作 Leonardo of Vinci 。前者在出家之前另有姓。

以家族聚居地为姓氏,中西皆有此例。在西方,姓氏的变化更频繁,固定的历史更短些,并且有诸如 da, de, van, von, ville 之类的前缀和后缀,其与地名的联系更明显些。中国人的姓氏中很多都是地名。先秦时人有随血缘的姓,也有随封地的氏。譬如姜子牙,其祖上姓姜,虞夏之际封于吕,所以又叫吕尚。助武王伐纣后封于齐。其后代为齐公,以吕氏为贵族称号。其家族女性成员,嫁到别国,则以姜为名。汉代以降则姓氏通用,并随血缘而基本不便。司马迁写《史记》的时候,已经姓氏不分了。除冒姓,赐姓,游牧民族改用汉姓等情况,一般不轻易发明和改变姓氏。

回到本题,莱奥那多·达·芬奇的简称是“莱奥那多”还是“达·芬奇”?我认为这没有对不对的问题。我的印象中,英语中 Leonardo和 da Vinci  在近百年来一直是并用的。只是近来,特别是学术文章中多用 Leonardo.  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艺术家多只有名字著名,如但丁,米开郎其罗等。而他们的姓氏却不是家喻户晓。这个现象在现在的巴西、意大利的足球名星中仍可看到。

我的印象中,大多中国人熟悉“达·芬奇”,而不知“莱奥那多”。我的意见是多用用“莱奥那多”。原因没有别的,只是希望当人们碰到“莱奥那多”这个名字时,首先想到的是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多才多艺的意大利人,而不是一个即将沉身海底的船前甲板上的十字架。

附记:写完这篇文章后,又发现泽熙的《英语里的“达·芬奇”》,列举了许多英语中用 da Vinci 的例子,但未说明 da Vinci 是否是姓的问题。

高清版的《最后的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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