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走,我亦不送;你要来,无论多大的风雨我亦接你。
我曾经以为喜欢就是永远,到头来才发现,你只是别人的永远。
喜欢过一个男孩,高高帅帅的,样子拽拽的,喜欢下课之后跟同学打闹,喜欢上课跟老师打趣,尤其喜欢笑。两个嘴角弯起的弧度,在我的少年时代,猝不及防的勾起了我心中的涟漪。那时的他,是我青春最至上的阳光,撑起了我的整片蓝天。仿若莱茵河畔静穆的读者,只是翻页的窸窣声,只是初涩的油墨味,一切都是纯粹的,于然的喜欢。也单纯的认为即可就是永远,却不曾想过再厚的书,也有看完的一天。
我跟他说过,如果我有男朋友,我从来不会叫他亲爱的。对此,他只是说了一个“哦”字。其实,原因很简单,我觉得朋友、父母都可以是亲爱的,但是他不同,他对我而言是独一无二的,不可或缺的。所以,我总喜欢叫他“歌你”。他从来都不知道,“歌你”的意思是,共同与你携手一生。我选了比较隐蔽的词汇,好瞒住我有一颗多么喜欢他的心。
但是我也知道,他从来就没有喜欢过我。他喜欢的是一个比我优秀很多倍的女孩。她沉稳,有灵气,有韵味。当我还在对着电视里的综艺节目笑得前仰后合时,她大概在读红楼。按照我们语文老师的话来讲,在她所认识的人中关于红楼这方面的造诣,她说第三,没人敢进前五。也多拜托她赐赋,我才捞了个“千年老二”的名称。没错,我永远在后面追赶着她,抓着她的尾巴不放,却也只能抓住熊猫的尾巴,我只不过是那个更笨拙的熊猫了。
对于她而言,我一无所有。
再到后来,我终于鼓足了十二分的勇气向他表白。那天夜里,我毅然决然地打开QQ,点开置顶的消息栏,在经过前期很多心不在焉的对话之后,突然的,我硬生生将“数学很难”这个话题转到了“我喜欢你”,结局却在我预测的结果中无一幸免的侧身避开了……
“我喜欢你。”
“这件事不能闹着玩。”
“我没有,我很认真。我喜欢你。我想一直一直做下去,一直一直喜欢你。”
“世界上从来没有‘一直’两个字。再怎么样任何人都不可能有一直喜欢。”
“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意外,必定是我。我喜欢你的那份心。”
“呵呵。”
……
就是这样,他不信,我便证明给他看。我想方设法的证明我有多喜欢他,每天早晨道早安、每天晚上道晚安。我相信人是依赖动物,一旦习惯就很难收场。但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意外,必定是他。他拒绝我的那份心。
故事的结局很仓促,在我一次次热情被他的冷水浇的体无完肤的时候,我们毕业了。很平常很普通,没有去同一所学校,没有有权有势的父亲,没有万年备胎的男二,也没有自带女神光环的女一。女二就静静地看着男一离开了校园,没有跟我留给他毕业册的最后一页说再见。最终还是没有勇气要到他的同学录,也没有把我的留给他。我甚至觉得毕业也是一种解脱,因为自此表白之后,他再也没有理过我,大部分时候是避而不见,躲而不及。这样,也好。
我以为这一切都可以被时间打磨的圆滑,像化学式的酸雨,我宁愿变成二氧化碳消失,也不愿在你方圆五米之间的地方苟且偷生。但是,愈分开,愈想念。时至今日已有两年,我仍然在以这种方式套取想要忘掉你的良药,无济于事。
如今,我终于可以明白你说的“一直”是多么现实且不堪的表达。我庆幸自己没有立下永远的誓言,因为太幼稚太天真了。所以,我便已不相信所谓长久了,婚姻不过是在法律的庇护下,一纸婚约的管束下,无可奈何诞生的关联。是那些不相信自己幸福的人,选择犒劳自己爱情的打赏。只有这样,我才有保障我金钱名誉的权利。即使我们都不爱了,我们有钱,美其名曰:夫妻共同财产……
岁月怜悯人,施舍了回忆供人们念着。但最阔绰的,往往是最伤人的。总有一个人,在你心里存放于一个柔软的位置,似提琴的最细的弦,缓之悠扬,躁之膨胀。一旦弦断了,心里的着落就空了,弓子再也没有归身之所了。
I'd be with you just a little lon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