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作家要用书写来对抗死亡和遗忘,小人物何尝不是如此。
曾在初高中记下的七八本日记,因着存放在父母家保留完整,当多年后回看的时候,许多模糊灰暗的记忆碎片渐渐拼接完整、借着一再的重读,仿佛重新上釉修复的瓷器恢复了颜色。
而另一段更近的记忆,却因着我有意毁掉了书写记录,而变得残破、衰朽,曾经刻骨铭心的记忆,渐渐如烟般化去。
书写是一切回忆的载体。借着书写和阅读,回忆被一再播放和欣赏。欣赏者或许已经长大成熟,对回忆有了不同的诠释,当年的或执着或骄傲或满足,可能成了今日的或痛苦或愚蠢或残酷,但只要回忆还在,就有可能不断构建和重构今日的自我。
而当回忆消失的时候,自我的一部分可能也就随之死去了。因此,书写在这个意义上战胜了死亡,具有了永恒的意义。
在我的日记中,记下了我在高三时的一段奇异经历。一个高三生的学习压力本就可想而知,在那种人人决绝而恐慌地奔向同一个目标的高气压下,同宿舍的一个女孩因为考前的精神紧张忽然双腿瘫软,无法行走,最终退学。我则表面看上去淡定,实际上内心已被自己过高的目标和期待几乎压垮,我压抑着一切正常的需要,哪怕花时间听一首流行歌都会被自己的罪恶感控诉许久。
只上完小学的父母在学习上早就无法帮助我,一天,担忧着我身体的母亲给住校的我带来了一饭盒我最爱吃的炒胡萝卜丝,她问询我学习的情况时,我情绪突然崩溃、泪流不止,完全不知道这种焦虑该如何排解。
如果不是读到了那本书,那个深深陷入忧伤痛苦的年轻生命将如何走向?
如果不是将这一刻书写下来,能否在今后必遭的挫折中不忘记宝贵的承诺?
阅读是欣赏和审视他人的生命或对生命的诠释;写作是将自己的生命不断梳理和展现。
或许是借着一个母亲的祷告,我捧起了书本从阅读中寻找答案;或许是上帝有意留下,让这段书写留存成为我心版中永远的铭言。阅读和书写,就这样与我的生命、祂的生命交织在永恒中。
1996.12.15的日记:
昨晚,我读了《认识真理》这本书,这该是我生命中一次重要的转变了。我相信了神。
早在半年多以前,我借着《圣经》和一本小册子,认真地思索了一番,我口头上称我相信了基督,可那时信心不强,不多就我又故态复萌,几乎与信主前别无二致。妈妈不久前去大同受了洗,她真心地信了主,并要我和妹妹也相信。我心里拿着唯物主义的理论抵制她,还向她提出许多怪问题诸如“上帝能不能造出一块他自己也举不动的石头。”我的心冥顽不化,顽固地为自己的无神论辩护。后来,我的心灵一天比一天焦躁、沉重,世俗的苦难困扰着我,令我痛苦,令我做出一件件罪恶的事情。我还时常狂妄地胡思乱想。——没有神在心中的人真是渺小又可怜。
昨晚妈妈向我介绍这本书,开始我仍是抱着不信的态度来看。后来我渐渐思索、被感动,我看到很晚,终于看完了这本书。我甚至被感动得流下眼泪。关了灯以后,在黑暗中我沉思着,我此时已完全相信了神和神迹。我想着自己曾做过的错事,祈求主的原谅。
不久,奇迹出现了,尽管我毫无指望和准备——我的心好像被什么一吸,许多东西忽然飞走了,心轻灵极了。我一动不动地呆着,激动极了。但心里却是异常宁静。我不停地祷告“耶和华永在我心,千万不要离开我”,我的心果然一直轻着,没有了以往那熟悉的沉重和疼痛。我激动万分。我爱主,主也爱我,主接纳了我,我要终身奉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