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写点什么就当喝了杯酒。
写点什么就当抽了根烟。
写点什么,念一点什么,就当表白了满腔的欢喜。
在那个承受不了女友出轨的心灵里,喜欢的最炽烈;
在那个看不起虚情假意面具的眼神里,坦诚的最真挚;
在那点担不住一点束缚的身体里,自由的最放纵;
几个春秋,几个馒头,又有几瓶酒。
成了自己喜欢的人吗?
能控制情绪不生气,不暴躁。
能接受所有不能接受的事情,无论是非。
能欣赏一切曾经不觉得美的事情。
能讨好反感的人,也能对喜欢的人虚伪。
能变得复杂,能变得缜密。
能照顾别人的感受,能考虑事情周全。
好像,都能。
能喜欢一个这样的自己。
可是好像
也能对喜欢的人不再恋,放手从身边溜走。
也能对热爱的事不再迷,随便一眼就此带过。
也能沉溺于幸福的感受,而这感受叫做这很幸福。
也能在深夜的时候抱着就这样的心安慰自己并说道,算了吧。
好像,也都能。
开始回忆看到第一本小说,回忆男主角被冤枉,被辜负,一个人孤立无援的站在风雨的山顶,背后的人给了他一个温暖的拥抱,男主角流着泪,捏紧拳头。
而这些情节平淡无奇。
回忆追的第一个女生,在某个节日的晚上,在楼下摆上了一圈蜡烛,写了一个星期的歌,弹着、唱着,从怀里拿出凋谢了一半的玫瑰花,看到她红着脸在偷笑。
而这些瞬间一笑而过。
回忆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回忆那些不眠不休的夜晚,对着电脑,写着,记着,背着,尽心尽力着,而天真的自己却敌不过这繁复的杂乱人间,微笑的告诉自己尽力了。
而这些瞬间不值一提。
想着想着,梦着梦着,
也就睡着了。
在梦里,我好像听见有人在说
就这样吧,晚安。
So,goodnight。
xia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