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婉兮
董蕊出现在同学聚会那一刻,林建的手机又催命似的响了起来。
妻子李明珠的声音叽叽喳喳地在耳边响起来:“几点回来?少喝点酒,不许抽烟,听见没?”他心不在焉地敷衍着,眼梢却瞄着跟大家打招呼的董蕊,KTV里五光十色的灯照在她的白色裙摆上,记忆也染上了那层暧昧的霓虹色,扑面而来。
董蕊就是林建的红玫瑰,事隔经年,被时光凝练为胸口一颗朱砂痣。
此刻的她举着酒杯对他轻轻一晃,脸上的梨涡盛满着醉人的笑意。林建恍惚了一下,一旁的同学哄笑起来,开玩笑一般喊着:“同学会同学会,拆散一对是一对。”
心里不可避免地荡起了涟漪,回到家看到穿着家常睡衣拖地的李明珠时,忽然就有点失落。
李明珠听到开门声,一回头就嚷嚷起来:“你喝了多少酒,那么远的都闻到味儿了。”她习惯性地皱了皱眉头,不知道为什么,林建忽然就不爽了起来。
李明珠却没发现丈夫的情绪变化,追着没换鞋的他到了卧室:“喂喂,换好鞋去洗澡!别把我刚刚拖好的地弄脏。哎哟,床单也是才换的啊!”
“你有完没完?”林建腾地坐起来怒视妻子,“一听到晚逼逼叨叨,我怎么娶了你这种货色。看看人家董蕊……”
那两个字一出口林建就意识到自己犯了大忌,果然,李明珠愣了几秒,随后换上一张静态脸。她平静地捋了捋头发,一言不发地退了出去。
这是妻子生气的兆头,林建略感苦闷,拉过被子蒙上头却睡不着。他并不是打算出轨,更不想离婚。他只是像世上的大部分男人一样,在婚姻熬到索然无味时,猛然发现自己选定的白玫瑰,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饭黏子。
虽然知道到最后都是这个结局,但当炽热的爱情变成不温不火的亲情,沮丧依旧免不了。谁不希望佳人在侧,红袖添香?
接下来的几天,夫妻俩打起了冷战。
李明珠嘴碎起来时让人恨不得堵住耳朵,可认真生起气来,却可以做到一言不发。
开始时林建乐得轻松自在,下了班便约着哥们喝酒唱歌,回到家再打开电脑厮杀几轮,玩得不亦乐乎。
没人管束,思想也飞到了九天之外,从前一直按捺着的小心思也开始活泛起来。在某个李明珠外出的夜晚,林建终于斗胆将董蕊约了出来。
地点是董蕊定的,一家清静幽雅的咖啡馆。李明珠也曾要求过两个人去坐坐,却被他以夫妻间没必要那么讲究为由拒绝。
光彩照人的董蕊依旧是朵耀眼的红玫瑰,林建正想开口称赞,眼神一抬,竟然看见角落里一个熟悉的背影。
那一袭白色长裙,是她拉着他去逛街时买的。她兴高采烈试着衣服时,他正捧着手机斗地主,时不时敷衍一两句好看好看。
林建的眼皮有些酸涩,因为他看清楚了妻子对面的男人是谁。
他借口有事,匆匆跟董蕊告别。站在咖啡店外悄悄打量妻子,却发现和前任面对面时,妻子又变回了曾经清新美好的模样,连笑容都是浅浅的,放在作家笔下,就是窗前永远的白月光了。
都说近的地方没有风景,两个人靠得太近,吃喝拉撒全在一起时,心里的美好大约也会被柴米油盐日渐磨平。
男人有红玫瑰与白玫瑰,女人的生命里未尝没有两个男人呢?在日日相对的丈夫那里沦落为蚊子血,枯燥成饭黏子,但在另一人眼里,却永远是窗前的白月光,胸口的朱砂痣。
林建感到一阵阵后怕,他一个人慢慢走回家,坐在沙发上等李明珠回家。
等待的滋味真的不好受,林建感同身受起来,想起妻子无数个等待的夜晚,忽然觉得自己挺不是个东西。
好在李明珠不到九点就回来了,面色似乎稍缓和了一些。
林建殷勤上去递拖鞋,一面嘻嘻哈哈开口道:“我今天看见董蕊了,在超市跟她老公吵架,那阵势,啧啧!”
李明珠弯腰换鞋,抬起头盯着他:“我今天去见了张明达。”
林建的心跳似乎漏了半拍,手在微微发抖。李明珠瞟了他一眼,径直走到沙发上坐下。“我们去了你一直不肯去的咖啡馆,可我发现,西餐、红酒也没什么意思,我还是想念你熬的小米粥。”
李明珠胃不好,每天清晨林建都会早早起床熬粥,变着花样给她做各种精细食物。几年下来,李明珠的胃病调养得差不多了,人也慢慢胖了不少,变得爱唠叨爱计较。
仔细想一想,这似乎是人生的必然。林建不也一天天大了肚子,长成一个世俗的中年男人?
客厅的灯光明晃晃地照着她忽然发红的眼圈:“可我不知道你以后还会不会给我熬小米粥。”林建觉得自己的心在融化,一把拥住了妻子:“当然会,我一辈子都会在你身边。”
白月光是虚的,朱砂痣也是假的,唯有吃在嘴里的白米饭和响在耳边的唠叨,才是生活最本真的模样。
平淡的婚姻走到了疲倦时,适当的添油加醋或许就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就如同这一刻的林建和李明珠。
他说:“以后我会陪你看电影、喝咖啡、逛街。”
她说:“我不会再总是来鸡毛蒜皮唠叨你,我会乖的。”
毕竟,蚊子血可以加上几笔描成嫣然红梅,白米饭也能添进油盐酱醋,做成炒饭、寿司,各有各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