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的人不知有几种,但肯定有一种让人讨厌的恶人。
刘强就是那种让人讨厌的恶人。本来嘛,人之初,性本善。但刘强呢,可能真是打了这句话的脸,襁褓之中算的话,那时他实在太小了,做不了恶,多少还算是性本善。从能走动开始,调皮捣蛋,打不了骂不了人,见到人家洗好的衣服都会去上面撒泡尿。
上学后打同学是家常便饭,他父亲刘老汉几乎可以说比他去学校的时间还要多。赔礼道歉是小意思,赔钱赔得让本来贫穷的家雪上加霜。到小学六年级时,刘强不仅打断了一个同学的腿,还把漂亮的女老师的脸抓成了大花猫。
这一次赔完钱后,书是读不成了。刘老汉把他领回家后,趁他睡熟时把他的双手捆绑起来,吊在门前的李树上,用竹枝打得背上找不到二指宽的好肉。
刘强真是一个狠人,打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都没喊一声疼,更不用说说句求饶的软话,一双眼晴睁得好大,恶狠狠地瞪着刘老汉。他妈站在一旁嘴都哆嗦了几次,看他爸实在收了场,才劝他爸说:“他大,别打了,好歹也是自己的儿,再打真的就打死了。”
“没事,打吧!只要不打死,我迟早要打回来。”刘强咬牙切齿地说。
“好。今天把你打死免得十八岁后挨枪仔。”刘强的话让刘老汉一时失去了理智,放下手竹枝捡起一截木棒向他打去。刘强“啊”的一声,昏了过去。
愤怒的刘老汉还收不了手,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他娘死死抱住了刘老汉,才留下了刘强的最后一口气。
刘强在床上不吃不喝躺了三天后,消失在大家的眼中,刘老汉最后得到的消息是一家看守所打来的电话,刘强因为抢劫伤人逮进了看守所。刘老汉又气又恨,一口老痰堵在嗓子眼,眼一翻,再也没有醒来。